监护权终止什么情况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21:54:14 323 人看过

存在下列情况的监护权会终止:

1、被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流入,未成年人成长为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的;

3、其他情况。

监护权终止的情形

按照法律规定,监护权终止的情形有:

1、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未成年人成年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成年精神病人恢复健康状态时,监护即告终止。

2、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的,监护关系不复继续,当然终止。

3、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条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也即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理当终止。

4、监护人辞去监护。监护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辞去监护。在指定监护人,辞去监护须经协商或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擅自辞去的不发生辞去效力。

5、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或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可由人民法院撤销其监护。

事实上,如果不是父母遇到了什么意外状况,也不可能是由姐姐来当孩子的监护人的。除了姐姐之外,其他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近亲属类似于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等这些也都可以当孩子的监护人。但是,不管监护人是谁,要履行的监护职责都是一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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