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损失。借款人如果没有按照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收取借款的,应该按照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支付利息。金融借款纠纷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算起。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情况下,需要从法律文书生效当天开始算,如果有中断理由的话可以中断。
最全面金融借款合同样书
<p>甲方:</p>
<p>乙方:</p>
<p>甲乙双方就委托贷款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p>
<p>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项,对外发放短期贷款。</p>
<p>二、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基本帐户,委托款项存入该帐户。</p>
<p>三、乙方就为委托款项可以发放下列形式贷款:</p>
<p>1、存单;</p>
<p>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p>
<p>3、____区房地产抵押贷款;</p>
<p>4、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贷款。</p>
<p>四、乙方利用甲方委托款项可直接发放存单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发放____区房地产抵押贷款必须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书面通知乙方对其发放贷款。</p>
<p>五、委托贷款利率</p>
<p>1、委托贷款利率范围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5倍。</p>
<p>2、逾期、挤占挪用贷款,按照国家逾期、挤占挪用利率计付利息。</p>
<p>3、国家贷款利率调整,委托款项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p>
<p>六、甲方按照贷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p>
<p>七、利用委托款项发放贷款,乙方应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格及借款资料,确保贷款发放合法。</p>
<p>八、对委托款项贷款,乙方应尽力清收。对借款人信用状况变化威胁款项安全的,乙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乙方应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执行。</p>
<p>九、甲乙双方按月对帐,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帐户资金变动的对帐单等资料。</p>
<p>十、乙方每季扣除委托贷款手续费后,将利息剩余款项直接转入甲方基本帐户。</p>
<p>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p>
<p>十二、委托款项贷款到期,借款人申请展期的,经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贷款期限。</p>
<p>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p>
<p>十四、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p>
<p>十五、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期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期。</p>
<p>十六、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其受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p>
<p>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p>
<p>甲方:</p>
<p>乙方:</p>
<p>受权委托人</p>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金融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借款
350人看过
-
民事诉讼金融借款纠纷
261人看过
-
解散公司诉讼的参加人
199人看过
-
骗取贷款与金融借款
487人看过
-
诉讼参与人诉讼义务
67人看过
-
个人借款与公司借款的区别
363人看过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
公民诉讼参与人会被罚款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2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
-
诉讼参加人定义是什么诉讼参加人与诉讼参与人的区别是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3诉讼参加人定义:指依法参加民事诉讼活动,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人。即当事人以及与当事人地位相似的人。诉讼参加人范围:当事人又分为原告人、被告人、共同诉讼人和诉讼中的第三人。诉讼代理人则分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不同的诉讼参加人,参加诉讼的原因不同,所处的诉讼地位和参加诉讼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不完全相同。诉讼参加人与诉讼参与人的区别:诉讼参加人与诉讼参与人不同。诉讼参与人有广义和狭义
-
涉外人员能否委托公司参与诉讼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八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受本国公民委托,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或领事特权和豁免。第五百二十九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其本馆官员,在当事人本国国民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
-
分公司如何参与民事诉讼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141、分公司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诉讼。 2、《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3、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属于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作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从而参与民事案件的审理。 【相关延伸】 问:民事诉讼中其他组织包括哪些? 答:以下组织可以认定为其他组织: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
-
公司注销了谁能参与诉讼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1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来进行起诉。 公司名称和法人注销,表示公司法定主体资格已消失,是不能再做为诉讼主体资格的。 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 如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