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纠纷受理法院是哪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7:02:23 466 人看过

因婚姻无效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一、婚姻生效的条件

1、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结婚的,婚后已经治愈的,婚姻有效;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

4、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不能代理。

二、申请婚姻无效的请求权人

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5: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结婚登记相关文章
  • 婚姻无效纠纷分开判决是否合法?
    婚姻无效纠纷分开判决是不合法的一种情况,宣告婚姻无效是不能申请再审,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我国法律关于婚姻效力的判决采取一审终审制,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根据此条之规定可看出,采取一审终审制的仅限于婚姻效力的判决,而对于涉及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则适用两审终审制。一、办理婚姻登记无效程序怎么走1、婚姻无效为宣告无效,须经法院判决而自始无效,因而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欲主张婚姻无效,应由请求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
    2023-03-15
    256人看过
  • 婚姻无效纠纷诉讼审理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在我国,从立法机关颁行的法律法规的分类来看,婚姻家庭法属于民事类别;从司法机关受理的案件类型来看,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属于民事案件,由民庭受理;从司法程序讲,这类案件当然适用民事诉讼法。从理论上讲,无效婚姻应是无效民事行为的一种,尽管无效婚姻与传统无效民事行为还有一定的区别,但其基本原则和精神应是一致的。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判决作出后,如发现新情况、新事实出现,或原法律事实或权利发生相反变化的,人民法院可依据有关人员的申请,撤销原判,重新确认,而无须经过审判监督程序;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不需交纳诉讼费用。当法官决定采纳类推适用方式时,当法官衡量相互冲突的利益时,或者法官考量生活关系的新发展及改变时,他们都要以价值判断为基础。显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最为恰当。一
    2023-03-07
    297人看过
  • 确认婚姻无效纠纷法律依据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一)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二)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
    2023-08-16
    104人看过
  • 胁迫婚姻是无效婚姻还是事实婚姻纠纷案件?
    一、胁迫婚姻是无效婚姻还是事实婚姻纠纷案件?属于可撤销婚姻,事实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是:1、无效婚姻:无效的婚姻不是事实婚姻,虽然他们以夫妻相称,共同生活,可能还哺育了子女。2、事实婚姻:是指符合结婚要件的男女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未履行结婚登记的婚姻状况。无事实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法律上没有无事实婚姻这样的词汇。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申请无效婚姻的程序是什么?(一)法律上规定的婚姻无效为宣告无效,须经法院判决而自始无效,因而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欲主张婚姻无效,应由请求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二)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
    2023-04-20
    456人看过
  • 婚姻无效纠纷诉讼费是多少?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到一百元;(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本市具体规定为:离婚案件(涉及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
    2023-06-17
    176人看过
  • 土地纠纷引出无效婚姻
    一起草原承包纠纷案件三级法院三年来几经审理,日前终于在吉林省前郭县人民法院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杨*芬与原告之夫路*生于2000年12月21日与被告乌兰图嘎村委会、乌兰图嘎畜牧站签订了《草原承包合同书》,二被告将乌兰图嘎村拥有使用权的约170公顷草原承包给了原告丈夫。合同约定草原承包期限10年,从2000年12月起至2010年12月止,每年交纳承包费3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与其丈夫路*生共同承包经营草原。2005年4月23日原告之夫路*生病逝,草原由原告承包经营,2006年12月份原告交付2007年草原承包费时,被告拒收,并欲与原告解除合同。2007年初被告又将草原发包给了第三人于*龙。原告认为,被告单方违约将草原另行发包给第三人是无效的违法行为,为此,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继续履行合同,确认被告乌兰图嘎村委会与第三人间的草原承包合同无效。被告乌兰图嘎村委会、乌兰图嘎畜牧站辩称,是与路
    2023-06-15
    265人看过
  • 无效婚姻在哪里解除
    首先我们要来了解一下怎样的婚姻才是无效婚姻。无效的婚姻指的是不满足我国的法律要求的男女结合,这样子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是没有婚姻效力的,那两个当事人也不能称之为法律上的夫妻。根据我国的民法典律制度,无效民法典律制度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如果产生的无效的婚姻,那应该是要被解除的。无效婚姻,也就是不具备任何的法律效力,所以在无效婚姻中的两个当事人并不会具有法律规定的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应该要解除这种关系。无效婚姻有哪些形式呢?关于无效婚姻的形式,在我国的民法典中有相关的规定做出了形式划分:第一个是重婚的情况,如果两人违法的,相关的法律规定而导致了重婚行为的出现,这样子的婚姻也是属于无效的婚姻;第二个是近亲结婚的情况,如果结婚的两个人是属于法律上面有禁止结婚规定的亲属,那这样子的结婚也是属于无效婚姻;第三种就是患有不应该结婚的疾病结了婚的,而且在结婚之后依然身患这种疾病的婚姻是属于无效婚姻;第四种
    2023-06-17
    492人看过
  • 怎么解决婚姻无效纠纷?
    无效婚姻指的是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实质要件,违反了结婚的禁止性条件,不具有正常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的婚姻。婚姻无效违反了法律规定,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范围。所以一般都是按照民事纠纷进行解决。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一般会按份共有或者平均分割,同时无效婚姻双方可以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无效婚姻的解决方法,说明如下三点:1.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婚龄结婚,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起诉至法院时双方均达婚龄的,法院可以调解和好,经调解和好的,法院应责令双方在法定审限内补办结婚登记,然后法院送达调解书,经调解无效的,应当依法判决解除同居关系。2.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
    2023-02-25
    414人看过
  • 土地纠纷导致婚姻无效
    经过三年的审理,一家三级法院终于在吉林省前郭县人民法院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杨芬、原告丈夫吕某于2000年12月21日出生,与被告乌兰吐嘎村委会、乌兰吐嘎畜牧站签订了《草原承包合同》。第二被告将乌兰图加村约170公顷的草地承包给原告丈夫。根据合同,草原承包期为10年,从2000年12月至2010年12月,年承包费为3000元。原告与丈夫签订了草场经营合同。2005年4月23日,原告丈夫陆*因病去世,草场由原告承包。2006年12月,原告于2007年支付草原承包费时,被告拒绝并欲与原告解除合同。2007年初,被告将草场承包给第三人余×龙。原告认为,被告单方面将草原承包给第三人是无效的。因此,原告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判令第二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确认被告乌兰图加村委会与第三人签订的草原合同无效。被告乌兰图加村委会和乌兰图加畜牧站辩称,这是与陆×生签订的合同,陆×死后合同自然终止。原告不是合同的承
    2023-05-07
    340人看过
  • 婚姻无效纠纷怎么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婚姻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婚姻无效纠纷诉讼该如何收费(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到一百元;(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
    2023-08-08
    146人看过
  • 米东区法院受理首例婚姻自主权纠纷案
    原告吴某与被告张某某一年前相识并恋爱,不久便同居,2009年年底双方筹备结婚,并拍了婚纱照。此时,张某某的父亲张某听到一些关于吴某的闲言碎语,便反对二人结婚,张某某对传言半信半疑,考虑再三后,提出与吴某分手。对此吴某坚决反对,可张某某主意已定,不愿意与吴某结婚。为此,吴某一纸诉状将张某某及其父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某父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民法典》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结婚自由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和强迫他人的婚姻自由。婚姻关系的存续是以感情为基础的,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双方最终不能结婚,说明双方没有牢固的感情基础,张某某不愿意与吴某结婚行为并无不当,不构成侵害婚姻自由权,故依法驳回了原告吴某的诉讼请求。(古丽加克热木)
    2023-06-13
    147人看过
  • 内华达结婚起诉婚姻无效会被法院受理吗?
    一、内华达结婚起诉婚姻无效会被法院受理吗?1、内华达结婚起诉婚姻无效可能会被法院受理、也有可能不会被受理,对于起诉时提交的材料证明满足以下材料的,则诉讼请求会被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起诉婚姻无效需要什么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需准备的材料因婚姻无效的
    2023-06-15
    375人看过
  • 土地纠纷导致婚姻无效,法院调解挽救家庭
    经过三年的审理,一家三级法院终于在吉林省前郭县人民法院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杨贵芬和原告丈夫路德,2000年12月21日出生,与被告乌兰吐嘎村委会、乌兰吐嘎畜牧站签订草原承包合同,第二被告将乌兰吐嘎村约170公顷的草原承包给原告丈夫。根据合同,草原承包期为10年,从2000年12月至2010年12月,年承包费为3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与丈夫吕德胜承包经营草原。2005年4月23日,原告丈夫吕德胜因病去世,草场由原告承包。2006年12月,原告于2007年支付草原承包费时,被告拒绝并欲与原告解除合同。2007年初,被告将草原承包给第三人于宝龙。原告认为,被告单方面将草原承包给第三人是无效的。因此,原告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判令第二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确认被告乌兰图加村委会与第三人签订的草原合同无效。被告乌兰图加村委会和乌兰图加畜牧站辩称,这是与卢德森签订的合同,合同应在卢瑟去世后自然终止。
    2023-05-07
    454人看过
  • 如何应对婚姻无效的纠纷?
    解决婚姻无效纠纷的办法是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宣告婚姻无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4、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
    2023-07-03
    320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结婚登记
    相关咨询
    • 法院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6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纠纷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民一5号法院受理婚姻家庭纠纷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以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由,请求法院依法中止申请人行使探望权的处理 有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巳进入执行程序,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提出中止行使探望权清求的,可由执行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直接作出是否中止执行的裁定,无需通过审判程序解决。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以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由,单独起诉要求
    • 异地无效婚姻法院撤诉受理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30
      无效婚姻案件不准许撤诉。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不适用按自动撤诉处理的规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时发现法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已经消失,婚姻关系则转为有效,人民法院告知当事人后,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可以准许。
    • 2022年无效婚姻会被法院受理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6
      1、会受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由结婚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结婚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便于人民法院查明结婚当事人是否存在违反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便于人民法院及时将审理结果寄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也便于当事人提出申请和参加案件的审理活动。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
    • 一个无效婚姻法院会会受理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09
      1、会受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由结婚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结婚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便于人民法院查明结婚当事人是否存在违反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便于人民法院及时将审理结果寄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也便于当事人提出申请和参加案件的审理活动。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
    • 哪里法院可以受理合同纠纷案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2-02
      原则上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的,可以从其约定。但是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管辖的手段来排除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