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支付工伤待遇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7 08:40:19 412 人看过

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3、《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六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并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三)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四)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的条件

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申请工伤待遇先行支付需要符合的前提条件是

1、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职工发生的事故被确定为工伤

3、用人单位因为未参保而需自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却又不支付的,具体不支付的情形包括

(1)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2)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3)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4)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06: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中止执行相关文章
  • 医疗期待遇的规定工资支付
    一、医疗期待遇的规定工资支付医疗期工资支付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应当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放;可以低于正常工资标准,但是根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二、法律对医疗期有什么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职工的医疗期怎么计算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职工医疗期的计算如下: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
    2023-06-04
    489人看过
  • 社会保险工伤先行支付有关规定
    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3、《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六条
    2023-03-02
    471人看过
  • 企业破产后工伤职工待遇应优先支付
    老李于1989年到苍山县甲公司工作,1994年因工负伤,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由于种种原因,其工伤待遇一直未落实。2004年,该公司宣布破产,并成立破产小组,但至今未进入破产拍卖程序,在此期间将企业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租赁给乙公司使用。2004年10月,老李应聘到乙公司工作。2010年10月9日,老李突发脑溢血住院。虽然乙公司给予报销部分医药费,发放生活费,但老李仍难以维持其家庭正常生活。老李于2011年3月提出与乙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乙公司支付其工伤待遇,遭乙公司拒绝,遂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仲裁委经审理认为,甲公司自宣布破产之日起就丧失了劳动用工的主体资格,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4条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甲公司与老李的劳动合同将自行终止,应由甲公司按照《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各种补偿。乙公司只是租赁甲公司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并没有安置甲公司员工或履行原劳动合
    2023-04-25
    470人看过
  • 工伤期间护理费怎样支付,有哪些待遇
    一、工伤期间护理费怎样支付医疗护理费职工因工负伤,在医疗终结期内,根据本人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和洗漱、自我移动五项中至少两项不能自理的,每月由单位按不低于年度本市、县(市)属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医疗护理费。残废护理费职工因工负伤,在医疗终结后被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一、二级残废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残废护理费。残废护理费标准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护理依赖程度区分为四级,其中五项均需人护理的为特别严重完全护理依赖,四项需人护理为完全护理依赖,三项需人护理为大部分护理依赖,两项需人护理的为部分护理依赖,分别按月发给职工受伤前上年度本市属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50%、40%、30%。1、特别严重完全护理依赖的,按60%计发护理费;2、完全护理依赖的,按50%计发护理费;3、大部分护理依赖的,按40%计发护理费;4、部分护理依赖,按30%计发护理费;二、工伤医
    2023-02-07
    318人看过
  •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是多少,成都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是多少?1、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伙食补助费:16元/人.天(成都市标准);3、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经经办机构同意,交通费据实报销、食宿费每天200元包干使用(成都市标准);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支付;5、一至四级的伤残津贴:按伤残等级支付;6、配置辅助器具: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配置;7、生活护理费:1至4级工伤人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护理等级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支付。8、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不同的伤残等级标准支付。9、旧伤复发治疗:治疗工伤的。10、因工死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含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
    2023-05-05
    498人看过
  • 工伤认定、鉴定、待遇支付项目
    (一)职工工伤的认定: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30天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供有关资料。(二)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向资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医疗期满后一个月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需提供工伤认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三)工伤保险待遇及支付范围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医疗费;住院治疗伙食补助;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工伤康复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一、工伤保险就医基本规定(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时应及时到就近医院实施抢救,待治疗稳定后需转入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二)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管理1、工伤保险
    2023-04-05
    138人看过
  • 工伤先行支付有关规定主要是什么
    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3、《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六条
    2023-03-30
    405人看过
  •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项目以及工伤医疗待遇谁支付
    一、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项目工伤医疗待遇包括以下项目:1.治疗费用:工伤治疗所花的医疗费用(含康复性治疗)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但工伤治疗须在定点医院,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工伤保险治疗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收费标准。2.辅助器具费:包括假肢、假牙、矫形器、假眼、轮椅等,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以国内市场普及型产品为限。3.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保险机构同意确实需要到外地就医的,由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承担交通和食宿费用。4.住院伙食补助: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住院期间。5.停工留薪期待遇:由所在单位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部门确认可延长,但最多不超过24个月。6.护理:工伤治疗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工伤医疗待遇谁支付工伤医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
    2023-04-11
    485人看过
  • 镇江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镇江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受理条件有哪些1、申请待遇人员是否符合条件;2、有关待遇计发基数是否准确;3、医疗费是否在《三个目录》范围内。二、镇江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三、镇江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办理地点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100号601室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四、镇江工伤赔偿标准据《工行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
    2023-05-13
    214人看过
  • 先垫付工伤待遇是否合理
    1、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生活费、治疗所用的辅助器材费用,这些单位是可以先垫付,在治疗完毕之后,申请工伤待遇,报销还回公司。2、如果是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有工伤等级,需要由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笔钱是社保直接打入员工个人的银行卡上的,公司是不会垫付,而且金额以社保计算出来的为准,具体数额不清楚。公司也不会垫付。3、如果有伤残等级,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则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个则是由企业直接支付给员工,也就没有垫付一说了。(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
    2023-06-20
    407人看过
  • 用人单位需支付哪些工伤待遇项目?
    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包括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还有死亡待遇。在工伤医疗待遇中主要包括了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内以及康复待遇。职工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之后给予职工的一种补偿,主要是让受了工伤的职工在生活和医疗上有一定的保障。当兵体检包括哪些项目当兵体检的项目,主要包括视力的检测以及色盲的检测,同时也需要进行听力方面的检查,进行身高、体重和皮肤方面的检查。同时,也需要进行血压的测量进行心跳的检查,也需要进行胸透或者是进行胸片的检查。进行肝胆胰脾肾的彩超检查,也包括一些传染病的检查,比方说艾滋病、梅毒等等,也需要进行尿检明确一下是否有异常,看是否有异常的吸毒等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2023-07-17
    313人看过
  • 工伤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职工工伤有哪些待遇
    工伤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职工工伤有哪些待遇职业病属于工伤赔偿范畴,应当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治疗或患职业病,可以享受以下待遇: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但
    2023-06-14
    305人看过
  • 单位有义务先行垫付工伤保险待遇吗?
    一、单位有义务先行垫付工伤保险待遇吗?单位是有义务先行垫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有规定单位必须给垫付,如果单位拒不执行或者以其他形式的借口进行拖延的,员工可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仲裁部门提请仲裁裁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二、相关法律依据【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三、工伤待遇的内容和标准1.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
    2023-04-28
    164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先行支付的规定
    一、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先行支付的规定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3、《社
    2023-04-13
    18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使得执行程序需要暂时停止进行,待特殊情况消失后再继续执行。中止执行的原因通常包括: 1、案件涉及重大法律问题或政策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明确法律责任; 2、案件涉及特殊情况,需要给予当事人一... 更多>

    #中止执行
    相关咨询
    • 工伤待遇支付是否优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5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对于工伤待遇支付是否优先坐出了以上的回答。
    • 工伤住院有哪些医疗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支付,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8
      工伤住院有哪些医疗待遇,第一,治疗。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第二,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第三,治疗补助。职工住
    • 如何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1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三)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四)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根据第六
    •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先行支付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7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63条的规定追偿。”《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对此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根据该办法,(1)申请先行支付的主体必须是工伤职工本人或者
    • 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怎么写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2
      对于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如下,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