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概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0 18:10:10 101 人看过

债权人代位权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实际权利、未能行使债权造成损害、符合法律规定。其中,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基础,实际权利和未能行使债权造成损害是必要条件,符合法律规定则是代位权成立的必要前提。只有同时满足这四个条件,债权人才能通过代位权行使自己的权利。

成立债权人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是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必须享有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实际权利;

3.必须是债务人未能在到期日行使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未能行使债权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债权人代位权如何界定?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代位权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在代位权成立的要件中,关键在于债务人的债务是否已经到期且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因此,债权人代位权的界定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 债务人已届清偿期:代位权只能在债务人已届清偿期的情况下成立。也就是说,债务人必须已经逾期未偿还债务,且已经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催告和起诉,但债务人仍然未能偿还债务。

2. 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这是代位权成立的另一个关键要件。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代替债务人向被告主张权利,因此只有当债务人确实无法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才能行使代位权

3. 债权人享有合法债权: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另一个重要要件是,债权人必须享有合法的债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必须是在债务人负债的范围内,并且已经向债务人提出了债务。

4. 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须有合同关系: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另一个重要要件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须有合同关系。也就是说,债权人必须是在债务人负债的范围内,且已经与债务人签订了相关的合同。

综上所述,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需要满足上述四个要件。如果债权人能够满足这四个要件,则可以通过代位权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要件包括四个方面,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符合法律规定、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实际权利、债务人未能在到期日行使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未能行使债权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只有同时满足这四个要件,债权人才能行使代位权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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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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