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09:32:22 383 人看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4)转让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如灌溉设施、农机具等。(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一、集体土地流转怎么登记?

集体土地流转需要前往土地管理局进行登记,通过转让、互换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家庭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效力认定的法律适用:

按照法律规定,家庭承包经营权转让须经发包方同意。实践中,承包方不同意就不能认定转让合同有效。对此,承包经营权人无反制手段,影响了承包经营权人转让权的行使。对这一规定是否应当取消,在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为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财产权利和农业生产的自主权,应当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由流转,无需发包人同意。否则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相冲突。大多数观点认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只要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方与他人签订的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就应无效。这是由发包人处于土地所有人的地位所决定的,而且发包人的依法介入,并不影响承包人的依法自主,并不影响承包人依法支配承包土地的权利,不改变土地成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并不是要限制承包经营权人的流转自主权,其主旨在于保护承包经营权人的利益,贯彻农地保护政策。因此,只要转让不损害承包方的利益,不危害农地保护政策,即使发包人不同意,也应当认定转让合同有效。实践中,主要是通过审查发包方不同意的理由是否合法来判断转让合同的效力。

二、征地拆迁纠纷的案由要怎么确定

1、立案案由

按照最高法《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的规定,一级案由为物权纠纷和债权纠纷;二级案由相对应确定为用益物权组织和合同纠纷;三级案由相对应确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2、征地拆迁纠纷属于三级案由

(1)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是指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成立及其归属和内容的发生的纠纷;

②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是指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定程序征收后,国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失地者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并由此而发生的纠纷。

(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等5种四级案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承包或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丘等农村土地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等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的合同。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是指承包人将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给其他人承包而签订的合同。

②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依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经营而签订的合同。

③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将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他人互换而签订的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和承包方分别有什么义务
    1、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的义务(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承包方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方依法享有的一项独立的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包括发包方在内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仅如此发包方还有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解除、变更土地承包合同。(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承包方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干涉。这是实行家庭承包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克服了过去“吃大锅饭”、“大集体”的弊端,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此,发包方有义务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承包方依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包方不得干涉。(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2023-04-16
    476人看过
  • 旅客和承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有:乘坐客票指定车次到达目的地,接受旅途必要服务,按规定要求携带行李与儿童;按规定流程变更车次与座位号;支付票价和行李运费,自行承担逾期乘车损失,接受违禁品检查与处理。一、办理值机手续的一般流程办登机手续(也就是换登机牌)。查看自己的航班在哪个柜台办理,机场都有显示屏告诉你哪个航班在哪个柜台,找到相应柜台,将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或台湾通行证)交给机场值机人员,现场打印登机牌。如果有大件行李,就在这里托运,经济舱20公斤以内的行李是免费的。要注意托运的行李不要夹带违禁物品,办完登机手续,值机人员会将机票的旅客联、登机牌、行李票,身份证退回给你。过安检。到安检通道,通道口有个安检柜台,将机票的旅客联、登机牌、身份证交给安检员,安检员审核没问题会在登机牌上面盖章。然后过安检门,随身带的物品要从安检门旁的X光安检机通过,自己要从安检门通过。安检没问题就进候机厅。候机。通
    2023-06-26
    149人看过
  •  五年义务兵归来,土地承包权何在?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同时,士兵服役期间,他们在入伍前所拥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得到保留。在士兵服役期间,他们在入伍前所拥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得到保留。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 申请承包农村土地的程序及注意事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申请承包农村土地的程序及注意事项如下:1. 申请者应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拟承包土地的面积、用途、承包期限、产量和质量要求以及承担的义务等事项。2.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公告,并组成农村土地承包工作小组进行调查
    2023-08-27
    339人看过
  • 监理工程师是否有权终止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咨询:监理工程师是否有权终止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律师回复:主管监理工程师无权终止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但合同中明确规定或发包人同意的除外。相关法律知识:建设工程开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筑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项目,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申请建筑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二)已取得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除的,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确定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
    2023-05-07
    293人看过
  • 未成年人有权利继承承包的土地吗
    无论是未婚、结婚、离婚还是丧偶,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可见,男女平等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民法典进一步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2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3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
    2023-03-06
    162人看过
  • 土地发包方承担哪些义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律师补充: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三)依照承
    2023-05-06
    152人看过
  • 承包土地有什么权利
    一、承包土地的权利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怎样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为继承人与发包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签订承包协议,继承人进行生产收益,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连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第2款
    2023-04-07
    24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法规定了哪些权利和义务?
    根据《宪法》,土地所有权的规定更为明确,而土地使用权并未在其中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根据《宪法》,土地所有权的规定更为明确,而土地使用权并未在其中明确规定。其规定如下: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权法规定了哪些内容?土地使用权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法规,它对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和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该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分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所有的土地,用于建设房屋、道路等公共设施;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建造住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农业种植、养殖等生产活
    2023-08-27
    214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未成年人有权利继承吗
    无论是未婚、结婚、离婚还是丧偶,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可见,男女平等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民法典进一步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2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3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
    2023-03-27
    200人看过
  • 土地登记代理人在代理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土地登记代理人的权利是由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并签订土地登记代理合同而产生的。由于土地登记代理人进行的是民事活动,因此其权利的产生必须符合法律程序并受法律保护。所谓符合法律程序,就是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代理合同,并使合同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总的来说,土地登记代理人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获取劳务报酬的权利。土地登记代理人有权利就其开展的土地登记代理活动所付出的劳动向委托人索取劳动报酬。获得劳务报酬是土地登记代理人最基本的权利。但土地登记代理人要求报酬应当以约定的委托事务完成为前提。劳务报酬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应在土地登记代理合同中予以明确。但代理费的支付不应突破国家的有关规定。(2)依法开展土地登记代理业务的权利。在代理合同规定的授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由土地登记代理人独立开展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即有权决定如何进行具体的业务操作。(3)要求委托方提供相关资
    2023-06-08
    9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让方的权利。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人享有以下权利:1、合同签订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的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2、合同解除权。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解除合同。3、违约赔偿请求权。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4、无偿收回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二)出让方的义务。土地使用权出让人应承担以下义务:1、出让土地使用权应遵守
    2023-02-19
    256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期内继承人有哪些继承的权利
    土地承包期内继承人有以下继承的权利: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而非其义务;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已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3、继承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遗产被几个继承人同时继承时,如经其中某一继承人的请求,那么可以将遗产予以分割。当然,分割遗产不能侵害他人的利益;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那些实际占有遗产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以前应认真管理遗产;5、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6、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
    2023-08-12
    82人看过
  •  权利和义务的定义
    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中不可或缺的概念。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个人实现利益的一种能力,包括许可、认定及保障等方面。而义务则是主体应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一定行为的责任,具有法律强制性。两者相互依存,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也能够促进权利的实现。因此,理解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对于理解法律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权利通常是指法律赋予个人实现利益的一种能力。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指公民依法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或者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满足其特定的利益而自主享有的权能和利益。2、义务是情愿、志愿、应该。“权利”的对称。义务是主体应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一定行为的责任。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 权 利 和 义 务 的 定 义 是 什 么 ?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中最为基本的概念之一。权利指的是个人或
    2023-09-12
    72人看过
  • 业主和承包商在土地合同中的义务是什么
    土地承包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是什么。承包人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人依法享有的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独立权利。包括发包人在内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此外,用人单位还有义务维护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终止或者变更土地承包合同。(二)尊重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依法干扰承包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承包人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权依法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干涉。这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重要内容,克服了过去“大锅饭”、“大集体”的弊端,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此,发包人有义务尊重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承包人应当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包人不得干涉。(3)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生产、技术、信息和其他服务。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作为发包人,有权依法依合同向承包人收取承包合同费用。相应地,发
    2023-05-07
    10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土地承包权利有哪些?发包方的权利义务?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9
      农村土地承包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
    • 农村土地承包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发包方的权利义务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7
      农村土地承包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
    • 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土地经营权的转包, 其管辖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8
      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大会决定承包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
    • 以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以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 三、明确了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0
      对承包方的权利规定有: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特别是流转权的规定。对土地承包权这样明确的分解过去还不曾有过。四、明确了承包的原则和程序、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确认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