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借款人失踪应该怎样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21:00:07 59 人看过

一、因为借款人失踪应该怎样认定?

因为借款人失踪需要根据送达的情况来判断,如果确实长期找不到人的话,可以判定是属于失踪这种状态。欠款人失踪可以报警的,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财产是否是负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张债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双方对该债务由约定,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钱时声明是个人财产的例外。

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如果该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民法典》第四十二条和四十三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二、欠款人死亡债权人向谁讨债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综上,欠款人死亡的,如果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遗产继承,债权人可向欠款人的继承人讨债。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因为借款人失踪的话,那么是可以采取报警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的实际上如果要主张债权,那么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通过合法的手续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比如说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找不到人的话,那么是可以通过公告送达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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