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减挂钩会涉及到征地拆迁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4:13:56 384 人看过

通过增减挂钩方式征收土地的,会涉及到征地拆迁。挂钩试点县(区、市)应依据专项调查和挂钩试点专项规划,优先保证被拆迁农民安置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第九条挂钩试点县(区、市)应依据专项调查和挂钩试点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统筹确定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撤并的规模、范围和布局,合理安排建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的比例,优先保证被拆迁农民安置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并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预留空间。

项目区实施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分析,项目区规模与范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等情况;项目区实施时序,周转指标规模及使用、归还计划;拆旧区整理复垦和安置补偿方案;资金预算与筹措等,以及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和项目区实施规划图。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

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挂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减少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城镇工矿用地、缓解土地瓶颈制约的有效手段,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我省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的重要内容。各地必须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把挂钩试点工作作为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

二、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申报、开展挂钩试点工作。请各地级以上市成立由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建设、规划、农业等有关部门参与的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在辖区内开展农村居民点、废弃工矿等建设用地拆并及整理复垦潜力专项调查,选择有条件的辖县(市、区)申报试点,推进我省试点工作。

三、申报参加试点的各地级以上市,请在专项调查的基础上,编制挂钩试点专项规划、试点县(市、区)项目区实施规划,于2008年9月30日前报省厅。

联系人:胡春雷,联系电话:(020)38803521

传真:(020)38802564邮箱:38803521@163.com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15: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村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增减挂钩如何补偿
    法律综合知识
    增加注册资本挂钩的补偿方式:按照规定,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且对于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应当以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进行计算。增减挂钩如何补偿的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三(十二)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要保证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
    2022-07-01
    279人看过
  • 自贡市大安区增减挂钩征地赔偿标准
    一、自贡市大安区增减挂钩征地赔偿标准关于四川省土地增减挂钩补偿相关规定如下:首先,土地补偿费用方面,若涉及到耕种土地或蔬菜地的征用,将按照该类土地在征用之前的三年内平均年产量的六倍予以发放;其次,青苗以及附属设施的补偿费用,将根据一季度农作物产值进行评估,而对于已经成熟且可供采集的农作物则不能获得补偿;再次,在住房拆迁项目中,我们会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实际面积及新旧程度来确定给与相应的补偿措施;最后,关于安置补助费这部分,征用到非耕种土地时,安置补助费将按照该类土地的年产值以及略低于相邻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进行计算。《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
    2024-07-06
    268人看过
  • 土地增减挂钩复垦后土地归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一、日照市拆迁补偿标准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安置的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拆迁办。补偿包括三部分: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二、搬迁补偿款是给卡吗现今拆迁补偿款通常是以给卡的形式对房屋所有权者进行补偿,携带大量现金不方便,给卡发放补偿金更为方便
    2023-06-20
    216人看过
  • 土地增减挂钩是怎样的政策
    一、土地增减挂钩是什么政策增减挂钩土地征收是属于国家试行的一种土地征收政策,目的是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最终目标。二、相关法律规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第三条挂钩试点工作应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具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规划统筹试点
    2024-01-04
    225人看过
  • 增减挂钩意思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增减挂钩本质上是一种建设用地指标置换的工具,其核心是地方政府通过村庄整治和农民集中居住的方式,腾挪出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并复垦为耕地,由此形成建设用地结余指标,使得地方政府在既有年度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之外,能够在城市近郊征用等量耕地作为城市建设用地,从而实现盘活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推动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目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
    2024-05-14
    106人看过
  • 增减挂钩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一、增减挂钩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办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意的,或者是认为征收补偿不合理的,可以向征收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
    2023-06-12
    319人看过
  • 土地增减挂钩补偿迟迟到不了账怎么办
    一、土地增减挂钩补偿迟迟到不了账怎么办在面临征地补偿款项延迟支付的情形时,您有权向当地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或者,也可以选择将此问题提交至所辖地区的人民法院来发起行政复议及诉诸行政裁判程序。在此特别强调,若是该行为尚未达到构成犯罪标准,仍应依法实施内部纪律惩罚;一旦达到犯罪标准,则将依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原因在于,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土地补偿款的具体分配和使用需经过全权代表村民利益的村民大会进行深入讨论并作出决策。被拆迁户可首先就村委会就土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等相关事项展开全面调研和了解。一旦发现其权利受到了侵犯,便可以通过启动诉讼程序,要求予以撤回决定。针对征收土地这一环节,务必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一旦遭遇补偿款迟迟未能得到发放的困扰,被拆迁户完全有权力寻求律师的法律援助,或是委托专业律师协助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可以着手收集相关证明确凿
    2024-04-04
    234人看过
  • 四川省土地增减挂钩补偿标准
    一、四川省土地增减挂钩补偿标准四川省土地增减挂钩补偿标准是: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蔬菜地,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2、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一季农作物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确定,给予合理补偿;3、安置补助费,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
    2024-01-17
    337人看过
  • 征地拆迁涉及物资管理吗
    一、征地拆迁涉及物资管理吗在房屋征拆活动中,被征收方对屋内财产拥有处置权。如不处置,则不能获得物品补偿。然而,征地拆迁是不存在赔偿金的,但是土地征收及拆迁仓库的情况下,应支付如下补偿款项:首先,拆迁资产补偿,主要针对无法迁移的土地、房屋、建筑及其附着物,以及因搬迁造成损失的机械设备;其次,拆迁费用补偿,涵盖了搬迁前期费用、搬迁期间的停工费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物资拆卸、包装与运输费用,以及解雇员工补偿费等;最后,根据拆迁政策产生的奖励费用,如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
    2024-05-12
    293人看过
  • 征地拆迁涉及群众利益吗
    一、征地拆迁涉及群众利益吗说到底呢,征地拆迁就是政府为了搞基建或者提升城市化水平,跟土地使用的老百姓们商量来商量去,想办法把土地弄到手的过程。这个事情嘛,可能会给那些要被拆的居民带来一些不方便和困扰,但是呢,它也有很多好处的。首先呢,这里面就涉及到了城市发展的问题。你想想看,现在人口越来越多,城市化进程也越来越快,城市里的土地资源可是越来越紧张了。所以啊,征地拆迁就能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为城市的扩张提供足够的土地,满足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发展的需求。再说说第二个好处吧,那就是能推动经济的发展。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政府通常都会给被拆迁的人一些补偿,这些钱不仅能让他们过上好日子,还能帮助他们找到新工作,甚至创造新的收入来源。而且呢,被征用的土地还能通过卖出去赚取更多的钱,这样政府就有了更多的税收,从而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最后呢,征地拆迁还有助于改善城市环境。很多破旧的建筑,如果不符合城市发展
    2024-07-06
    65人看过
  • 增加挂钩房屋拆迁可以原地回迁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增加挂钩房屋拆迁可以原地回迁吗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是可以要求原地回迁的,原地回迁就是指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二、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
    2024-02-08
    489人看过
  • 户主毫不知情宅基地被增减挂钩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由于宅基地增减挂钩出现的纠纷,可通过调解、仲裁ii、诉讼的方式解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属于户主吗宅基地使用权并不是归户主,每个家庭成员都有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宅基地是农村村民以户为单位取得,户的每位家庭成员对该户取得的宅基地均享有使用权。但是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在实践中会存在宅基地使用权证只登记一人的情形,一般登记在户主名下。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
    2023-07-04
    493人看过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什么意思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的城镇建设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从而实现各类土地面积平衡,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一、如何让一般农田建的厂房合法耕地建厂房的合法化方式是,个人可以因兴办乡镇企业申请用地用于建设厂房等建筑物,但所选地必须符合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城镇总体规划,拟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申请用地必须在国土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等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必须在规划部门办理选址、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带项目申请用地还须到发改部门办理立项相关手续,到环保部门办理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二、未供即用如何处理供土地上进行建设的行为属于非法占用土地中的未供即用行为。在对这类土地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存在着几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征转
    2023-04-10
    195人看过
  • 宅基地征收是否会涉及房屋拆迁?
    不包括。其实二者有本质的区别,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给予补偿的活动。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部门是各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被征收人知道,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的法定程序吗我们俗称的拆迁,通常是对征收、搬迁行为的统称,是指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从土地的性质方面来看,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国有土地是指城市市区的土地,集体土地是指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从征拆的行为方式来看,可基本分为征收、拆迁以及其他协议搬迁。笔者这里将征拆项目分为以下几个类型: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2011年1月
    2023-07-02
    240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 更多>

    #农村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简介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30
      土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城市建设用地增减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农村建设用地(即积平衡的基础上,通过建设新拆旧、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共同组成多个拟整理复垦的农村建设用地(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市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加合理的目标。
    • 土地增减挂钩后土地归谁
      河南在线咨询 2024-04-26
      土地增减挂钩后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迁移到城市的不再属于本经济组织的成员,理论上都要收回到村上或村民小组。农村户口在农村的土地实际上分为三大部分,包括承包经营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
    •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现行)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30
      土地增减联动项目流程:1。联动试点市县应进行专项调查,查明试点地区土地利用的现状、所有权和等级,分析试点地区农村建设用地的复垦潜力和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了解当地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建设、拆迁的意愿。2、联动试点市县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调查,制定联动试点专项规划,统筹安排联动试点项目区的规模布局,与城乡规划建立良好的联系。3、项目区实施规划主要包括农村建设用地分类复垦潜力分析、项目区规模和范
    • 增减挂钩项目一样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14
      增减挂钩项目是指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简称项目区)。 增减挂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周转指标在规模上不得超过新增耕地的面积。通俗点说,就是拆旧区复垦新增耕地面积大于等于建新区占用耕地面积加上挂钩周转指标规模。挂钩周转指标
    • 2022房屋拆迁用增减挂钩赔偿能否大少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02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 拆迁住宅房屋补偿 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三种方式。 拆迁国有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房屋调换和面积标准房屋调换三种方式。 拆迁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住宅房屋,拆迁人还应当给予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非住宅房屋补偿 拆迁已领取营业执照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