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与要约的内容不一致会怎样,承诺有效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19:16:57 255 人看过

承诺与要约的内容不一致导致的后果分两种情况,首先是非实质性不一致,此时如果要约方没有禁止变更,该承诺是有效的,其次是实质性不一致的,该承诺被视为新的要约。承诺有效的条件首先是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其次是必须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最后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承诺与要约的内容不一致会怎样

承诺与要约的内容不一致的法律后果需要分情况讨论:

1.承诺并没有对要约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变更,此时如果要约中没有禁止作出任何变更,则该承诺是有效的。

2.承诺对要约的实质性内容作出了变更的,该承诺视为新要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第四百八十九条

二、承诺有效的条件

承诺有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

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等方式作出承诺,则仍然属于一般合同订立中的承诺,而不是在订立电子合同中所作出的承诺。

三、承诺失效的情形

承诺失效有如下情形:

1.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主观上欲阻止或者消灭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撤回是有条件的,即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生效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2.承诺超期,也即承诺的迟到,是指受要约人主观上超过承诺期而发出的承诺。

3.承诺延误,是指承诺人发出承诺后,被外界原因而延误到达,如果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该承诺失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13: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承诺的内容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一、承诺的内容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任何有效的承诺,都必须具备以下条能视为是一项要约。原来的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的拘束,他可以不答应受要约人,当然也可以答应,如果答应,是作为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的要约。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据此,凡是第三者对要约人所作的承诺;凡是超过规定时间的承
    2023-06-09
    51人看过
  • 2024承诺的内容要符合什么条件
    承诺的内容要符合什么条件任何有效的承诺,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据此,凡是第三者对要约人所作的“承诺”;凡是超过规定时间的承诺,(有的也叫“迟到的承诺”);凡是内容与要约不相一致的承诺,都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一项新的要约或反要约,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
    2023-11-19
    195人看过
  • 承诺书内容与事实不符还有效吗
    律师解答:是无效的。代书遗嘱内容与事实不符是无效的,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代书遗嘱是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需要签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2024-04-15
    162人看过
  • 对要约内容变更的承诺的处理
    按照承诺成立的条件,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保持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的承诺,不得限制、扩张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如果对要约内容进行变更,就有可能不能成为承诺。变更分为两种情况:(1)承诺如果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此时,不能构成承诺而应该视为新的要约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法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为这些条款是未来合同内容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如果缺少这些条款,未来的合同便不能成立。因此,当这些变更后的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并不能成立,必须等到原要约人无条件同意这些经变更后而形成的新的要约,再向新要约人发出承诺时,合同方可成立。快把设备监理工程师站点加入收藏夹吧!(2)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时,承诺一般有效《民法典》规定,如果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了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明确表示承
    2023-03-05
    438人看过
  • 约定有承诺期限或者要约有效期的承诺期限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或者要约的有效期的,受要约人应当遵守该期限。明确规定承诺期限的,则在该期限内,受要约人的承诺应当到达要约人始为有效。要约有效期,应当视为承诺期间,但一般的,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承诺的,该承诺应当为有效。而非以到达要约人为要求。承诺期限可以是一定时间,也可以确定为到某日为终止。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承诺期限长度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所谓合理期限,是指
    2023-08-18
    368人看过
  • 拍卖中要约与承诺的效力
    现实拍卖中,要约的效力在竞买人报价之前具有拘束力,而承诺是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才发生效力。1、要约效力。竞买人的报价在没有更高竞买人报价之前对其具有拘朿力。在拍卖的情况下拍卖人和竞买人之间是直接对话的意思表示,竞买人报价后立即到达受要约人即拍卖人,要约已经生效,对于生效的要约是不能撤回的。要约只有在有更高竞买人报价之后才失其拘朿力。2、承诺效力。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实务中反映出的问题主要是拍卖人违反委托人的授权,例如竞买人的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时,拍卖人本应停止拍卖,但是没有停止反而落槌承诺,在这种情况下拍卖人的落槌承诺并非无效,对于竞买人仍然是有效的,只是拍卖人违反了对委托人的承诺,对委托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实际卖价与保留价的差额。《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的撤回】要约可以撤回。
    2023-06-15
    50人看过
  • 承诺的内容应满足哪些条件
    承诺的内容应当满足哪些条件任何有效的承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对方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即使受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知道要约的内容并表示同意,也不能视为接受要约。受要约人通常指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代理人。前者和后者具有相同的效力(2)承诺必须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如果有响应时限,则规定的时限为有效时间;如果要约没有答复期限,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交换信件和电报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的时间)是有效时间(3)承诺必须与要约内容完全一致。也就是说,接受必须是无条件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因此,第三方对要约人作出的任何“承诺”;超过规定时间的任何承诺(有些也称为“延迟承诺”);任何内容与要约不一致的承诺都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新的要约或反要约。只有在原要约人接受后,合同才能成立。对于承诺的效力要件,大陆法系国家有严格的要求,只
    2023-05-07
    168人看过
  • 党员公开承诺书承诺内容
    1、突出主题性。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为目标,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扎实开展公开承诺工作,真正把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本领。2、体现群众性。坚持顺应群众期盼、为群众谋福祉,把联系和服务群众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做到承诺向群众公开、受群众监督、让群众评价,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3、注重实效性。要结合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基层党组织实际,根据不同群体、不同岗位党员特点,开展承诺。既要注重高标准、严要求,使承诺事项充分体现先进性,又要注意防止提出超越自身能力、经过努力无法兑现的承诺,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承诺事项要简明扼要,切合实际,具体实在,便于组织考核,便于群众监督和评议。防止承诺内容空泛,或把承诺等同于一般
    2023-07-22
    472人看过
  • 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承诺
    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表明要约人规定了要约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限,超过这个期限不承诺,要约的效力当然归于消灭。最通常的情形是,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受要约人也不对要约作答复,这种情况下,要约什么时候失效?一般而言,在通常的情况下如果要约人发出要约后一段合理期间内没有收到承诺,则要约失效。本项的承诺期限包括合理的期限。确定该合理期间当然要考虑到通讯方式的便捷程度。一、承诺延迟怎么办?承诺迟延了的,原要约就失效了,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此时承诺虽然迟延了,依然可以视为有效的承诺。其它情形的迟延承诺,不能视为有效承诺,而是被认定为一个新的要约。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六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二、承诺生效的条件(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
    2023-03-09
    179人看过
  • 承诺的要件及承诺的撤回
    一、承诺的要件承诺,又称之为接盘或接受,是指受要约人做出的,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并愿意与要约人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否构成承诺需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2、承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3、承诺的内容不能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变更。4、承诺应在要约有效期间内做出。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若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即时做出,要约以非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间内承诺,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我国的《民法典》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二、承诺的撤回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承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达到要约人之前或者是承诺通知同时达到要约人。因此,承诺的撤回通知必须在承诺生效之前达到要约人,或者是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撤回才能
    2023-04-14
    156人看过
  •  承诺是否需要与要约保持一致?
    该段内容讲述了承诺与要约的关系以及受要约人变更对要约的影响。一般情况下,承诺必须与要约保持一致,否则将构成一个新的要约,原要约的内容将不再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但如果受要约人作出非实质性变更,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禁止受要约人变更,否则承诺仍然有效。因此,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应当仔细阅读和理解要约的内容,并在变更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一般而言,承诺必须与要约保持一致。如果受要约人作出实质性变更,那么这将构成一个新的要约,而原要约的内容将不再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相反,如果受要约人作出非实质性变更,那么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禁止受要约人变更,否则承诺仍然有效。 要 约 人 反 对 实 质 性 变 更 , 承 诺 还 能 保 住 吗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要约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要约,按照所附条件确定承诺的效力。附生效条件的要约,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要约,自解除
    2023-09-11
    113人看过
  • 签约时锁定承诺内容
    在楼盘的模型展示区或开发商所做宣传广告上,常见提到住宅小区内有大面积的绿化地。这赏心悦目的绿色吸引了众多购房者。但入住后,购买者却发现现实和广告宣传出入颇大。11月21日记者走访南宁一些楼盘时,不少业主都向记者反映:开发商当初承诺的绿地、娱乐设施等严重缩水,对开发商所承诺的绿化率更不知是以什么为标准,因此绿色保卫战无从打起先前绿化带如今建高楼某某小区内外两个绿化广场保证充分的绿化空间,位于青秀区的某楼盘开盘时在宣传广告上如是宣传。而今,几年过去了,这里与开发商当初在广告上的承诺已有天渊之别。11月21日,该小区业主黄先生对记者说,他1998年时在这里购房,当时这里的房价每平方米就达3700元至5500元,但冲着开发商承诺小区内有2000平方米的绿化带以及网球场、游泳池、园林小景等,于是不惜以37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在此购买了120平方米的住房。业主蒋小姐也告诉记者,2000年,她以高出当时
    2023-06-09
    114人看过
  • 创新承诺形式,开展承诺内容
    我市在开展第三批先进性教育过程中,积极在农村党员干部中推行为民服务承诺制,围绕为群众办实事和村党组织、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村党组织书记引领村两委班子中的党员,带头做出承诺并兑现承诺,督促普通党员按照承诺事项一一兑现承诺。在党组织的带领下,广大农村党员也积极做出承诺,党员根据自身特长选择具体承诺事项,能做到什么就承诺什么。目前,全市70个行政村全面推行了为民服务承诺制,广大群众从承诺中切实感受到了党组织和党员的新变化。一、临江市落实承诺制的主要做法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为民服务承诺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表现为书面的形式居多,比如党员记事卡活动,填写承诺表,村党支部大会公开承诺,公众场合公开承诺,弱势群体救助机制等形式。总的来看,有以下几种做法:——农村党员干部创业示范岗。为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加快集体经济发展,增强集体经济基础,六道沟镇西马村党支部公开承诺,调整资金投向,拿出一部分资金,引进五味子种
    2023-06-09
    403人看过
  •  入党时需要承诺的内容
    这是一份入党誓词,要求申请人在成为预备党员时面对党旗宣誓。誓词内容包括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我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该誓词需在申请人成为预备党员时面向党旗宣誓。入党申请人需要遵守的义务作为一名入党申请人,需要明确自己需要遵守的义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入党申请人需要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遵守党的纪律和规定,履行党员义务。2. 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不得破坏和干扰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不得泄露党的机密和秘密。3. 遵守组织纪律,不得违反组织原则,不得
    2024-01-11
    5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承诺的内容能与要约不一样吗,未在承诺期限承诺怎么办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承诺的内容能与要约不一样吗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是承诺最核心的要件,承诺必须是对要约完全的、单纯的同意。因为受要约人如果想与要约人签订合同,必须在内容上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否则要约人就可能拒绝要约人而使合同不能成立。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对要约的内容加以扩张、限制或者变更,便不能构成承诺,而应当视为对要约的拒绝。但认为同时提出了一项新的要约,称为反要约。判断承诺的内容是否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并非易
    • 承诺对要约的主要内容意思一致时,承诺是否与要约的主要内容一致?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不得作任何更改,这是一项基本的原则。否则,视为新的要约。但在解释上,也并非铁板一块。因为现实中的承诺往往不是简单地回答“是”或者“同意”,承诺是否与要约完全一致,也是需要进行判断的。形式上虽然承诺对要约内容有变更,但实质上并没有变更的,仍然可以认为与要约一致,承诺仍为有效。比如就要约的主要内容意思一致,仅就要约的附随事项附以条件或者为其他变更,承诺仍为有效。或者
    • 承诺的内容能与要约不一样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4-09-21
      承诺的内容一般和要约的内容是一样的。 要约承诺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概念,要约承诺在不同的法系中有不同特点,中国的要约承诺制度综合了各法系的合理成分,是比较先进的。 现代社会,要约承诺制度仍具有重大意义,但电子商务的兴起,对要约承诺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据此,要约承诺制度也因为对电子合同进行专门规制而得到了新的发展。 民法典要求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
    • 民法典规定承诺成立的必要条件,承诺与要约内容不一致如何办?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14
      一、承诺成立的必要条件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将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成立,应具备下列要件: 1、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的要求; 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二、承诺与要约内容不一致怎么办对于实践中承诺的内容与要约内容不一致时,承诺的效力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具体表现在: 1、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
    • 承诺是否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不得作任何更改,这是一项基本的原则。否则,视为新的要约。但在解释上,也并非铁板一块。因为现实中的承诺往往不是简单地回答“是”或者“同意”,承诺是否与要约完全一致,也是需要进行判断的。形式上虽然承诺对要约内容有变更,但实质上并没有变更的,仍然可以认为与要约一致,承诺仍为有效。比如就要约的主要内容意思一致,仅就要约的附随事项附以条件或者为其他变更,承诺仍为有效。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