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检察机关刑事和解的现状及对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21:02:26 372 人看过

当前轻微及过失性刑事案件是基层年度刑事案件的主体。这些案件中邻里纠纷导致的轻伤案件、酒后出现摩擦案件、年轻人一时冲动出现的伤害案件和交通肇事案件占据相当大的比重。这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没有很深的矛盾冲突,大都是因小事引起的摩擦。交通肇事案件更是过失犯罪,没有主观恶意。上述案件发生后,犯罪嫌疑人大都愿意积极赔偿来减轻处罚,受害的一方也愿意得到经济补偿不愿与对方结冤。这里我国传统的“和为贵”、“冤家宜解不宜结”的传统因素影响深远。

刑事和解把对被害人的损害补偿放在重要位置,以补救社会关系为着眼点、以快速解决争端为切入点、以有效手段教育挽救犯罪人为落脚点、体现了社会实际的公平感和人文关怀的和谐目标。但刑事和解中也要坚持公正、文明、理性的执法理念,避免为息事宁人一味地偏袒受害方,甚至敦促加害方满足受害方不合理的赔偿要求。对具体案件要全面客观的审查,对受害方有过错的,应该分清责任,晓以利害,对案件性质予以释明,避免误导受害方有“得理不饶人”的思维观念。

对于刑事和解的方式是一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形式,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发展。如果您对于上面知识还有什么疑问,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一、对当前基层司法及社会现状的思考

广大基层农村是社会矛盾多发的地方,也是民生问题多发的地方。群众的传统思想是不好讼,讲求“和为贵”,不到一定程度都会忍气吞声,所以长此造成了社会对“民权”、“民生”的忽略,因此当矛盾突出时,没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予以解决。因种种原因,在很长时间里,广大农村的群众总会面临“告状无门”的难处,因此才有“秋菊打官司”现象。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我国法制愈加完善,法律思想也逐渐深入社会各阶层,法律对人们的权益保障也日益完善,特别是“人权”第一次被写进宪法,标志着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有了质的飞跃,人们的私有财产权和人身民主权利保护逐渐被细化并得到有力的保障。

《刑诉法》规定,故意伤害类案件属可自诉可公诉案件,在以前公安机关一般不会予以受理,这就导致本来身处弱势的被害人举证的困难,由此引发不少上访问题。因此,从保护被害人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立场出发,公安司法机关逐渐对伤害类案件重视起来,通过国家公权力追诉犯罪人,并补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但近年来,公安受理的伤害案件陡然增多,此中原因值得思考。人们维权意识日渐提高不可否认;经济发展,引发伤害案件的原因也多元化。但对年度受理的侵犯人身权利案子的情况大致分析即可发现,伤害类案件占全年案件总数的相当比例,而且大多数是农村邻里田地纠纷或言语不和引发的厮打,仔细分析即可发现几乎所有的受害人本身都有过错,有些甚至是“挑拨防卫”或者“挑拨伤害”,造成伤害后,受害人就心安理得的漫天要价,加害人为了减轻罪责,不得不满足其畸高的赔偿额,由此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并由此形成一种错误思想,以为只要自己被伤害,无论谁的错,都可得到客观的赔偿。

究其原因,我们会发现除了要惩罚犯罪,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和心理创伤,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我们的司法理念存在一些偏差即过于纵容受害方的要求,而不能全面客观分析案件形成的原因及双方的过错,司法审判中忽略对加害方减免情节的考虑,甚至忽视正当防卫情节的存在。虽然表象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实质上助长了一种“合法勒索”的现象,不利于社会和谐及群众正当权利意识的形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8: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正当防卫相关文章
  • 检察机关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适用
    刑事诉讼法律对刑事再审检察建议并无明确的规定,因此现阶段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再审检察建议必须要坚持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商,在双方取得共识的情况下才可以行文建议,这样可防止检法两机关产生对立情绪,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3、坚持全面审查原则。虽然再审检察建议从法律性质上看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必竞作为法律监督权的一种补充,必须坚持检察建议的正式性、严肃性。因此,全面审查是确保刑事再审检察建议必须坚持的原则,检察机关不以全面审查为基础,就不能言之有物,提出的建议就没有说服力,这样不仅不利于该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更是对检察监督权的一种抵毁。三、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操作构想刑事再审检察建议是对已生效刑事裁判监督的一程监督手段。因此,在具体的操作应当严格依照检察机关的办案规则和程序操作。具体构想如下:1、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范围为了避免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滥用,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范围应当有所限制
    2023-02-08
    267人看过
  • 检察机关刑事抗诉的瓶颈
    我国检察机关的刑事抗诉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刑事抗诉活动中,以既判力与纠错率的冲突、量刑改判标准过于狭隘、法院裁判权的终局性等视野来考察,检察机关刑事抗诉中还存在相关问题。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法条表述模糊、错案追究压力、现行考核制度、法院内部请示等。为进一步提升检察院刑事抗诉的质量和效率,构建抗诉程序的理想状态,应当做到法条明确具体、执法严格规范、减少乃至杜绝法院个案请示、加强学习相互沟通,以期充分发挥刑事抗诉的法律监督功能。一、如何有效提升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水平?要着力加强案件来源机制建设,畅通联系渠道,健全信息平台,完善工作机制,尽可能地使需要监督的案件都进入到检察监督的程序中来;要着力提升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的质量,加强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检察监督工作的总结、分析和研判,狠抓影响案件质量的关键环节,经常性地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强化办案工作指引,完善复查制度;要着力
    2023-02-13
    54人看过
  • 检察机关对醉驾怎么量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醉酒驾驶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会构成危险驾驶罪,检察院量刑意见一般是处拘役和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一、如何确定司机醉酒驾驶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
    2023-06-26
    265人看过
  • 家庭暴力的现状、原因及对策
    一、家庭暴力的特征(一)行为的隐蔽性。家庭暴力通常发生在家里这个特定场所;大部分受害妇女认为是家务事、个人隐私,而“家丑不可外扬”,怕传出去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影响个人名誉或者事业发展。行为的隐蔽性是家庭暴力最显著的特征,受害者的外伤很显眼,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而精神创伤难以愈合,较为隐蔽且易被忽视。受暴妇女长期生活在恐惧、紧张的气氛中,心身疲惫、心情抑郁。(二)手段的多样性。家庭暴力的形式多种多样,既有肉体上的伤害,也有精神上的损害,还包括性虐待和婚内强奸。家庭暴力按其危害程度可分为重大暴力和一般暴力;按其形式可分为:(1)身体暴力。包括所有对身体的攻击行为,如:殴打、推搡、打耳光、脚踢、使用凶器等。(2)语言暴力。以语言威胁恐吓、恶意诽谤、辱骂、使用伤害自尊的语言,从而引起他人痛苦。(3)性暴力。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4)冷暴力。是“冷战”阶段的
    2023-04-27
    78人看过
  • 党政机关干部贪污贿赂犯罪的现状、特点、原因及对策
    当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新时期,党政机关中的极少数干部受金钱万能的诱惑,钻政策法律的空子,混水摸鱼,采取各种手段大肆侵吞公共财物、收受贿赂,严惩损害了党政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干扰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健康发展。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党政机关干部所占比例突出,情况严重近几年,检察机关查处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中的党政机关干部人数呈上升趋势。二、当前依法贿赂犯罪案中党政干部犯罪的突出特点是:1、利用职务作掩护,运用权力搞犯罪,其方式多样,有极大的掩护性。从案件被告人的职务看,有局级副局级、科长等。这些罪犯利用手中职权,采用多种违法手段,大肆贪污受贿,违法乱纪。有的利用不正之风掩护中饱私囊的犯罪活动;有的打着为集体谋利益的幌子挪用公款;还有的以为群众搞“福利”的名义,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2、犯罪手段诡秘,反侦查能力增强。党政干部阅历深、知识广,而这些人中的经济犯罪分子随着腐败斗争的不
    2023-06-11
    316人看过
  • 检察机关服务金融监管的对策与思考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核心和枢纽地位日益显现。但是,作为经营货币信用的特殊行业,金融业又始终是违法犯罪的高发地带。对检察机关来说,服务和介入金融监管,保障和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当是责无旁贷。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如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介入金融监管,为金融市场运行和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合力打击和防范金融犯罪近年来,检察机关已经尝试与金融监管部门建立金融犯罪信息互通机制,并且在具体办理金融犯罪案件时相互协助和配合。但是在实践中,双方的信息交流和办案协助,多由具体的办案单位和部门围绕个案各自进行,不仅效率不高,而且影响了信息沟通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事实上,检察机关和金融监管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配合协助十分必要,不仅可以形成行政监管和刑事执法的无缝衔接,更可以在金融和刑事两个专业领域产生互补效应。因此,检察
    2023-04-22
    82人看过
  • 当前基层审计机关审计日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根据《(试行)》第四十三条规定:审计日记是审计人员以人为单位按时间顺序反映其每日实施审计全过程的书面记录。写好审计日记对加强审计自身控制,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增加审计环节的透明度,防范审计风险,提升审计质量,将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从基层审计机关近年来的审计实践看,在实施审计日记制度的过程中仍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审计日记流于形式,没有体现审计日记的作用。翻开审计人员编写的审计日记,从技术方面很难看清审了什么,怎么审,审计结果如何,在组织方面无法分清审计责任等。二是有的审计日记存在三个脱节的现象,即与审计实施方案脱节,与审计分工脱节,与审计所要查明的事实脱节。三是审计日记在不同时间调查同一审计事项的记录衔接关系不够,不能形成对同一审计事项在不同时间审计结果的脉络和过程。四是审计分工不明确。有的一份审计日记把审计组所有人员的名字列上去,不能分清各自的任务和责任;有的把整个审计组的工
    2023-06-07
    489人看过
  • 检察机关对刑事审判的监督方式是什么
    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是指对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判决是否正确的法律监督。中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对此作出了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的主要内容是:(1)对法院审判活动是否合法的法律监督。主要包括:①法院的组成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应避免但不应避免的情况;②审判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③当事人和参与者的合法权利是否得到充分保护;④审判决定是否正确合法;⑤是否存在徇私舞弊或违法行为。检察机关有权对法院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有权对徇私舞弊、枉法构成犯罪的人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没有法律效力的,应当依照上诉程序提出抗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被认为错误的,应当依照上诉程序提出抗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从诉讼程序的角度,不仅包括对一审审
    2023-05-07
    77人看过
  • 从司法层面看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程序中的作用
    一、对当前基层司法及社会现状的思考广大基层农村是社会矛盾多发的地方,也是民生问题多发的地方。群众的传统思想是不好讼,讲求“和为贵”,不到一定程度都会忍气吞声,所以长此造成了社会对“民权”、“民生”的忽略,因此当矛盾突出时,没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予以解决。因种种原因,在很长时间里,广大农村的群众总会面临“告状无门”的难处,因此才有“秋菊打官司”现象。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我国法制愈加完善,法律思想也逐渐深入社会各阶层,法律对人们的权益保障也日益完善,特别是“人权”第一次被写进宪法,标志着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有了质的飞跃,人们的私有财产权和人身民主权利保护逐渐被细化并得到有力的保障。《刑诉法》规定,故意伤害类案件属可自诉可公诉案件,在以前公安机关一般不会予以受理,这就导致本来身处弱势的被害人举证的困难,由此引发不少上访问题。因此,从保护被害人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立场出发,公安司法机关逐渐对伤害类
    2023-06-01
    379人看过
  • 公安机关和交通警察对交通事故现场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第一,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根据这一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即出警。在执行中要注意两点:一是接到报案后,应当作好报案登记工作,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报案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以便进一步核实,防止报假案影响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二是确定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警力及时出警,要求迅速、及时。在实践中,往往是由交通指挥中心确定案发地点后,调派距离现场最近的警察前往处理,如果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则需要及时派遣技术人员等有关人员前往现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核心任务是快速处理现场。如果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则采取措施将事故车辆移至路边,尽
    2023-08-02
    171人看过
  • 论工程检测行业现状与对策
    随着各级政府对建设工程检测市场的逐步放开,以及加入WTO后国外先进的检测机构将进入国内的趋势,对于长期处于保护状态的国内检测市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本文通过分析工程检测行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对行业发展的对策提出建议。关键词:工程检测行业随着各级政府对建设工程检测市场的逐步放开,以及加入WTO后国外先进的检测机构将进入国内的趋势,对于长期处于保护状态的国内检测市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本文通过分析工程检测行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对行业发展的对策提出建议。一行业现状及存在问题工程检测行业从开始出现发展到今天,大都是作为建筑行业的附属部分出现:一种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内部试验室;一种是科研院校内部的教学科研性质的试验室;一种是各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带有政府色彩的监督检测室。这三种形式的检测单位一直以来按照各自的工作领域开展检测工作,并且一直按照附属
    2023-06-10
    456人看过
  • 检察院对于刑事和解不起诉条件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一、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是否要负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犯罪分子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二、打架私了以后是不是就不需要拘留了打架私了后也有可能进行拘留。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
    2023-03-19
    425人看过
  • 检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管辖权争议的解决办法
    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监察“管辖争议”,是指对于同一监察事项,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察机关都认为自己具有或者不具有管辖权而发生的争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察机关发生管辖争议之后,应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监察机关,由该上级监察机关确定由哪一个监察机关管辖。监察对象对其处理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一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不能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九条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审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监察对象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机关应当在二个月内作出复核决定。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原
    2023-07-22
    261人看过
  • 监察机关和检查机关的工作特点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国家的公诉机关,而监察机关是国家的行政监督机关,专门监督行政官员与行政机关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监察机关开展监察监督应当与什么统筹衔接监察机关开展监察监督应当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区别有两个,分别是:1、适用对象不同。监察机关行使检查权,适用对象是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适用对象是涉嫌刑事犯罪或经济犯罪的人员;2、行使权利不同。监察机关行使调查权,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七十条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主要
    2023-07-07
    45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更多>

    #正当防卫
    相关咨询
    • 检察机关可以对刑事案件抗诉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3-05
      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检察机关对于刑事案,是可以抗诉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 检察院刑事和解的程序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1-07
      首先让犯罪人供述犯罪事件的经过,向被害人及其亲属认罪,表示悔改。由被害人描述犯罪行为给其生活工作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并叙述感受。调解员可以询问被害人希望从这次和解中获得的补偿或赔偿项目。参会者可以对加害人如何补偿解决犯罪事件发表意见。调解员主持和解参加人达成和解协议,督促与会者签署和解协议。刑事和解协议的内容可以包括: (1)向被害人道歉; (2)立悔过书; (3)向被害人支付相当数额的财产或非财产上
    • 刑事案件有对方当事人不起诉检察院还是公安机关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1
      除非是刑事自诉案件,否则一般刑事案件起不起诉要看检察院,并不看对方当事人,也不是对方说了算的,只是如果对方愿意谅解是一个从轻处罚情节,所以还是要看检察院的态度,如果公诉机关不起诉了那就不判刑了,如果是已经提起公诉,那肯定是要判刑的,不过可能会免于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
    • 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未刑事拘留的案件可以直接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的刑罚和监督工作,应当通知主管机关予以纠正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发现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有违法情况时,应当通知执行机关予以纠正。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有违法情况时,应当通知主管机关予以纠正。《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通知四、要切实加强对刑罚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