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中的要约元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3 19:35:31 290 人看过

要约乃是关于缔结合约之意图与意愿的表达,并且须同时满足下列四项基本要求方可被视为有效“要约”:

首先,此种表达必须源于特定的个体,即“要约人为特定之人”;

其次,其必须针对特定的受众进行传达和表述,表明其面向“相对特定之人”发出;

再次,表达出愿意受到相应约束的意向,体现为准对他方的“要约方有受约束之意愿”;

最后,在内容方面应具备明确性及具体性,如此才能构成完整且具备法律效力的“要约内容确定且具具体性”。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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