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确定保险价值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7:23:23 117 人看过

保险价值,就是保险标的的价格,它是确定保险金额从而确定保险人所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确定保险价值对于履行财产保险合同具有重要意义。按照保险法的规定,确定保险价值有两种方法。

其一,保险价值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作出记载。合同当事人通常都根据保险财产在订立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估定其保险价值,有些不能以市场价格估定的,就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其价值。事先约定保险价值的合同为定值保险合同,采用这种保险合同的保险,是定值保险。属于定值保险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不论所保财产当时的实际价值是多少,保险人都要按保险合同上载明的保险价值计算赔偿金额。

其二,保险价值可以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按照当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在保险事故已经发生,需要确定保险赔偿金额时,才去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是不定值保险,采取不定值保险方式订立的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对于不定值保险的保险价值,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并不加以确定,因此,不定值保险合同中只记载保险金额,不记载保险价值。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十分重要,它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也是投保人缴付保险费的依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非常紧密,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二者的基本法律关系是,保险价值是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保险金额可以低于保险价值,不得高于保险价值,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具体讲,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可以有三种状态:一是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这是足额保险,在这种保险中,如果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受到损失,被保险人可以得到与实际损失价值相等的保险金赔偿。二是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这是超额保险,这种状态主要是由于投保人和保险人对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未能准确掌握,或者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下降,或者是投保人故意虚报保险财产价值等原因而形成的。对于超额保险,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对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都是无效的,被保险人不得获得超额的经济补偿。三是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这是不足额保险,在这种保险中,保险人是按照保险财产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9: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足额保险相关文章
  • 保险价值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保险价值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五十五条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第五十六条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
    2023-06-08
    468人看过
  • 关于保险价值确定等问题的复函
    内蒙古保监局:你局《关于保险价值确定等问题的请示》(内保监发〔2007〕2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关于保险价值,目前在立法上没有明确定义。根据全国保险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的《保险术语》的解释,保险价值是经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并记载于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的价值,或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根据《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确定保险标的保险价值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前者是指定值保险,后者是指不定值保险。在实务中,要注意区分合同载明的是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还是保险价值。二、重置价值,是指以同一或类似的材料和质量重新置换受损财产的价值或费用,为财产保险中确定保险价值的一种方法。“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重置价值”是指人保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规定的以重置价值方式确定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三、以估价方式确定保险金
    2023-04-23
    438人看过
  • 被侵占对象价值如何确定
    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行为对象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1、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2、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2023-06-13
    438人看过
  • 如何确定被侵占对象价值
    一、怎样确定被侵占对象价值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行为对象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二、构成侵占罪起点数额是多少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
    2023-04-05
    138人看过
  • 固定价值保险或超额保险
    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以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8万元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仅按车辆实际价值赔偿3.8万元。一种观点认为应按固定价值保险进行赔偿,另一种观点认为,超额保险只能按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如何处理这个案子?规定了保险价值的保险必然是定值保险吗?2008年5月28日,出租车司机苗某某向保险公司投保车损险。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均为8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次年1月17日,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严重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全损。苗某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出索赔8万元。在接受了苗××的索赔后,保险公司认为这辆车是1995年购买的。经物价部门鉴定,该车实际价值仅为3.8万元,应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苗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本案的过程中,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保险标的的的保险价值,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保
    2023-05-31
    268人看过
  • 未约定保险价值的计算
    保险价值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指的是保险责任开始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和保险费的总和。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可以事后按规定计算。事先未约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叫做不定值保险。不定值保单在实践中较为少见。在不定值保险的情况下,海上保险的保险价值依照下列规定计算:(1)船舶的保险价值,指保险责任开始时船舶的价值,包括船壳、机器、设备的价值,以及船上燃料、物料、索具、给养、淡水的价值和保险费的总和。(2)货物的保险价值,指保险责任开始时货物在起运地的发票价格或者非贸易商品在起运地的实际价值以及运费和保险费的总和。货物不包括旅客及船员的个人物品。活牲畜和甲板货也需在订立合同时予以特别明确。
    2023-04-23
    485人看过
  • 如何在离婚诉讼中确定人寿保险的价值
    离婚诉讼中,以一方为被保险人的人身保险如何分割?以儿童为被保险人的保单如何办理?这类问题在审判实践中争议很大。要解决夫妻保险权益的分割问题,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就是保险价值的确定。保险合同虽然可视为投保人对保险人享有的债权凭证,但保险费实现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它不同于有价证券和财产权利凭证,它既没有流动性,也不能立即转换为特定的货币价值。这就决定了保险合同在履行中价值确定方式的特殊性。在离婚案件的审判实践中,人寿保险价值的确定有两个标准:一是保险费的给付标准;二是保单的现金价值标准。
    2023-05-31
    52人看过
  • 财产保险的保险价值界定探析
    从事财产保险展业、核保和理赔的工作,保险价值是一个绕不过的概念。保险价值在财产保险中占有核心地位,是确定赔付比例和赔偿限额的标准。在实务和媒体报道中,财产保险索赔争议案件多与对保险价值的不同理解有关。新修订的《保险法》已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文结合《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一、新《保险法》与2002年《保险法》对保险价值的相关规定比较关于保险价值的概念,可以理解为:保险标的在某一特定时点的经济价值。在狭义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价值的确定有两种方式: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采用不同的保险价值确定方式,保险人的承保理赔办法也就不同。所谓定值保险是投保时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且根据此约定价值确定保险金额。货物运输保险由于标的在保险期限内价值变化较大,采用定值保险的承保方式;珠宝、字画由于其市场价值难于确定,习惯上也采用定值保险的承保方式。由于定值保险不需要在事故发生后确定保险
    2023-04-23
    304人看过
  • 财产保险价值的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企业财产分为三类: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在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时按照被保险财产的种类,分别制定级差费率。一、固定资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确定固定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按账面原值确定保险金额;二是按账面原值加成数确定保险金额;三是按重置、重建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指保险财产出险时的重置价值。二、动资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确定流动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有以下两种:1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账面余额确定,即以投保月份往前倒推12个月中的任意1个月的流动资产账面余额确定;2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是保险财产出险时的账面余额。三、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确定代保管财产由于保管人对其负有经济安全责任,故也可以投保。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金额可以由投保人自行估价或按照重置价值确定。账外财产和代
    2023-06-08
    178人看过
  • 如何确定房价抗跌性保值和升值
    买房人购房都是指望它保值和升值的,若房产变现时,房屋价值不升反降,势必会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房价抗跌性”是置业放心度的一个重要指标。一般来说,房屋的性价比越高,房价的抗跌性越强。此外,开发商给项目定价的策略,也会带来房价风险:1、房价主要受市场的供求关系影响,市场中特别是周边市场中同类产品供大于求,房价降价的可能性就大;供小于求,房屋降价的可能性就小;同时,同一区域内周边经济适用房和低价房的大量供应,也会冲击这一区域商品房房价;2、开发商对项目的定位、期望过高,承诺没有兑现,项目的设计、规划和成品存在差距,房屋就会降价,在楼市中经常能看到如装修材料没有按标准选用,造成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的;规划没有落实甚至被更改的等等。这些情况一旦形成,市场对项目的发展前景产生质疑,降价则成为必然。行家支招房价是在以上几个条件的基础上制定的,消费者要规避价格风险,除了上述因素外,单以房价本身还要从以下几个方
    2023-06-10
    135人看过
  • 保单质押贷款的价值如何确定
    如果你手中有银行代理保险产品,而又急需资金缓解一时之需,不妨试着用保单做质押物,到贷款机构申请贷款。那么,保单贷质押贷款能够获取多少贷款呢?保单质押贷款的价值怎样确定?保单质押贷款的金额是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来确定,最高贷款余额一般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80%;而且保单质押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利率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果保单质押贷款不能正常还本付息,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将以贷款与保单价值之间的差额支付利息,差额支付完后,保单就将失效。需要注意的是,可以用来贷款的保单必须是具有储蓄功能的养老保险、投资分红型保险及年金保险等人寿保险保单,而医疗费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财产保险都不能质押。相关知识个人申请贷款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遵纪守法,没
    2023-04-26
    288人看过
  • 对保险价值的理论思考
    关于保险价值,我国现行《保险法》只在财产保险合同这一节中列举说明了保险价值的几种确定方法,至于什么是保险价值,《保险法》没有作正面说明,其他教科书也未作论述。本文试就普遍涉及财产保险的保险价值问题作一理论探讨。一、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的价值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一旦我们引用了马克思价值学说的观点,就涉及到保险标的是否是商品的问题,因为不是商品就没有价值,即使其使用价值很大。保险是通过合同方式来处理风险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各种产品、商品、资源、人身都可以通过订立合同的形式参加保险,所以,参加保险之前,不要求物品或资源具有价值,不一定是商品,但参加了保险,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所指向的标的即有了共同的价值认可,以及在这一价值基础上的保险金额的确定形式。通过保险这一商品的提供,同时也完成了保险标的的商品化过程——没有保险标的实物的交换,但有保险利益价值共同认可的实质过
    2023-04-23
    256人看过
  • 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
    保险价值,就是保险标的的价格,它是确定保险金额从而确定保险人所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确定保险价值对于履行财产保险合同具有重要意义。按照保险法的规定,确定保险价值有两种方法。其一,保险价值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作出记载。合同当事人通常都根据保险财产在订立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估定其保险价值,有些不能以市场价格估定的,就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其价值。事先约定保险价值的合同为定值保险合同,采用这种保险合同的保险,是定值保险。属于定值保险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不论所保财产当时的实际价值是多少,保险人都要按保险合同上载明的保险价值计算赔偿金额。其二,保险价值可以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按照当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在保险事故已经发生,需要确定保险赔偿金额时,才去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是不定值保险,采取不定值保险方式订立的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对于不定值保险的保险价值,投保人与保险人在
    2023-04-23
    429人看过
  • 公允价值是如何确定的呢
    公允价值的确定方式:1、有价证券按当时的可变现净值确定(见“可变现净值”);2、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按将来可望收取的数额,以当时的实际利率折现的价值,减去估计的坏账损失及催收成本确定;3、完工产品和商品存货,按估计售价减去变现费用和合理的利润后的余额确定;4、在产品存货,按估计的完工后产品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尚需发生的成本、变现费用以及合理的利润后的余额确定;5、原材料按现行重置成本确定;6、固定资产应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尚可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同类生产能力的固定资产的现行重置成本计价,除非预计将来使用这些资产会对购买企业产生较低的价值;对于将要出售,或持有一段时间(但未使用)后再出售的固定资产,可按可变现净值计价;对于暂使用一段时间、然后出售的固定资产,在确认将来使用期的折旧后,按可变现净值计价;7、对专利权、商标权、租赁权、土地使用权等可辨认无形资产按评估价值计价,商誉按购买企业的投资成
    2023-06-01
    46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足额保险是指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不足额保险或基于投保人主观意愿,仅以保险价值的一部分投保而产生,或是因为保险标的价值在合同订立后出现上涨,从而高于保险金额。 在不足额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赔偿方式有两种,一是比例赔偿方式,即按保险金... 更多>

    #不足额保险
    相关咨询
    • 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如何确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4
      《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也可以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保险法》
    • 如何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 被保险人的车辆价值应当由保险人的实际价值确定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9-29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例如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车辆损失险计算公式:折旧金额=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
    • 反担保物价值的确定,应当遵循哪些规则?应当遵循哪些原则确定价值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5
      市场定价原则在对各种押反担保方式的设定上应用广泛。在我公司的实践中,接受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类反担保物。如专利权,软件产品的著作权,企业的股权,特种行业或特殊产品经营的许可权等等。 鉴于我国社会中介体系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尚不尽人意,因此,我们不把各类评估报告所做的价值认定作为经类反担保物价值的确立依据。 各种权利只有在附着于它的产品或服务实现了较大价值的前提下,这种权利的价值才能突现出来。比如专利权,
    • 在车辆保险纠纷中,应当如何确定车辆的保险价值?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3
      《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也可以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