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执行是不是需要诉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4 07:53:32 411 人看过

一、抵押担保执行是不是需要诉讼

一般不需要诉讼的。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抵押担保执行的流程

1.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2.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的申请;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实行强制执行,采取强制措施。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

三、抵押担保执行的申请书怎么写

1.申请人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等基本信息。

2.被申请人信息:包括被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等基本信息。

3.申请请求:明确申请执行的请求,如请求法院裁定拍卖被申请人抵押给申请人的抵押物,以实现申请人的担保物权。

4.事实与理由:详细阐述申请执行的依据和理由,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抵押担保关系、被申请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等。

5.证据材料:提供与申请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

6.法院名称和申请人签名:在申请书的最后,写明提交申请的法院名称,并由申请人签名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n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07: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担保人房屋已被抵押是否能执行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人的房屋已经抵押的,如果是担保人生活必须房屋的,不能执行房屋,如果不是生活必须房屋可以执行,但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再抵偿债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
    2023-02-19
    441人看过
  • 房屋抵押担保贷款诉讼时效已过抵押权是不是也一样消灭
    一、房屋抵押担保贷款诉讼时效已过抵押权是不是也一样消灭主债权诉讼时效期满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抵押权本身并未消灭。二、房屋抵押贷款流程根据《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子抵押贷款流程如下:(一)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二)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三)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四)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五)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六)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七)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八)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九)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不动产抵押证从本质上看,就是抵押权方(大多是银行)在抵押人抵押不动产后给
    2023-06-08
    217人看过
  • 企业贷款是否需要抵押担保
    企业贷款并不是必须要抵押担保,可以办理企业信用贷款,不需要抵押物,不需要担保。《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企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一)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二)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三)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民银行核发并正常年检
    2023-08-17
    436人看过
  • 抵押担保是不是有诉讼时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一、抵押担保是不是有诉讼时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抵押担保有诉讼时效。《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法律关于抵押担保
    2024-01-24
    144人看过
  • 房产抵押担保怎么执行
    法律综合知识
    一、房产抵押担保怎么执行对已经抵押的房屋强制执行的,所得款项由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有剩余的才清偿申请人债权。已抵押的房子如果是唯一房产,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卖,变卖等,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是完全可以被执行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是完全可以被执行的。法理上的依据其实很明确,即设定抵押的房屋自设定抵押时起,就已经成为了合法债权的担保,并且已经可以预见到未来为实现债权而需要变现,尽管是唯一一套房屋,但是其已经具备了明显的社会经济属性,参与了社会性的交易,而不应该再视为简单的生活必需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查扣程序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
    2023-11-28
    182人看过
  • 2024诉讼保全担保要办抵押手续吗
    一、诉讼保全担保要办抵押手续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诉讼保全是不需要办理抵押手续的,诉讼保全需要申请人提供担保,并且提供保全财产的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023-12-13
    102人看过
  • 抵押担保人如何承担诉讼费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4、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5、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一、诉讼费的缴纳标准受理费标准(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
    2023-04-02
    213人看过
  • 你是否需要在诉讼前支付抵押以保全
    诉前保全是否需要抵押?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担保,抵押物只是一种担保形式。根据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能立即申请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保全人住所地或者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决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保全。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可以委托律师申请。是否抵押,还需要根据财产保全法的相关规定来看待。对于诉前担保是否支付抵押或诉前担保要求的抵押条件,要到法巴网找专业律师自救。
    2023-05-08
    86人看过
  • 抵押担保期间是多久,抵押担保要多长时间
    抵押担保的期间一般情况下是六个月。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抵押担保,是否是连带责任需要看合同的签订,如果没有约定按份担保,属于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023-07-22
    387人看过
  • 保全诉讼是不是要抵押自己的财产证明
    一、保全诉讼是不是要抵押自己的财产证明保全诉讼不要抵押自己的财产证明。诉讼保全需要申请人提供担保,并且提供保全财产的信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二、诉前财产保全的时间诉前财产保全的裁
    2023-10-01
    319人看过
  • 帮人担保是否需要抵押房产证
    一、帮人担保是否需要抵押房产证第三人帮债务人担保债务的,要不要抵押房产,由担保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担保人可以抵押房屋或者其他财产担保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二、担保债务履行的方式(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
    2023-06-17
    479人看过
  • 抵押担保诉讼时效是否为除斥期间
    一、抵押担保诉讼时效是否为除斥期间担保期间不是除斥期间,理由如下:1、保证期间首先允许约定,而除斥期间为法定期间,只有解除权可以约定除斥期间。2、保证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债权。而除斥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形成权。3、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保证人若无抗辩权的行使,保证期间功成身退,诉讼时效期间取而代之。除斥期间不存在这个现象。4、保证期间的起算点的确定如同上述,除斥期间的起算点则比较复杂。我国民法典规定,在可撤销的合同场合,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起算。5、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二、超过了除斥期间的话,提起诉讼会有什么结果1、除斥期间的意思就是法律规定的这段时间是不会因为任何原因改变
    2023-06-04
    371人看过
  • 有人担保贷款是否还需要抵押
    1、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由担保人和债权人双方商议决定的,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担保物抵押的,但是在债权人无法偿还债务时,需要保证人承担起债务。2、因此,保证人作为保证担保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做保证担保时一定要确认对方是完全可以信任的人,而且具有一定的偿还能力。因此,由担保人和债权人双方商议决定的,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抵押的,但在债权人无法偿还债务时,需要保证人承担起债务。一、担保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由此可见,乙、丙作为担保人应
    2023-04-12
    392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是不是需要中止执行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2024-04-27
    25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抵押担保是否承担执行诉讼的法律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14
      抵押担保承担执行诉讼费。因为执行诉讼费属于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因此抵押担保是否承担执行诉讼费,抵押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应当承担执行诉讼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诉讼保全抵押是不是开始要承担风险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3
      财产保全抵押是有风险的。诉讼保全的要求是:请求保全一方需要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以防止因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如果因为证据无效或证据不足被法院判定败诉,则因为保全错误造成报告损失的,就要由担保方偿付被告的损失了。这种情形一般出现在被保全的物品为易耗品等不易保存的物品情况下,由于审判时间过长,造成被保全物品灭失,而最后申请保全一方败诉,则申请人要赔偿被申请人的全部损失。如原告无能力赔偿,则需用担
    • 有担保人还需不需要抵押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5
      不需要承担的 (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
    • 房产抵押担保怎么执行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2
      1、对已经抵押的房屋强制执行的,所得款项由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有剩余的才清偿申请人债权。 2、已抵押的房子如果是唯一房产,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卖,变卖等,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是完全可以被执行的。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3、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是完全可以被执行的。法理上的依据其实很明确,即设定抵押的房屋自设定抵押时起,就已经成为了合法债权的
    • 合同执行担保抵押协议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6
      甲、乙双方实际情况协商,在乙方向宝鸡金台区农村信用联社(下称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甲方与贷款人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担保人为乙方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或《质押合同》等合同约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或承兑等,最高担保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