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中被告能否申请追加当事人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在第一审程序中,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
追加被告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的情况,经当事人申请或人民依职权追加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被告的行为。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7、人民在第一审程序中,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应当变更被告,而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
1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但法律、法规对派出机构有授权的除外。
二、行政诉讼法原被告法院的解释是怎样的
该规定的出台不仅将原来想象的情况进行了否认,更重要的是复议机关也不会忌讳成为被告,现在行政案件审理的现状也让复议机关有这种信心。原来将复议机关列为被告的目的在于促成复议机关依法复议,但一审法院审理的情况却是85%以上行政案件都是维持,一审维持的案件二审95%以上维持原判。一审法院进行维持的原因在于被告的特殊身份,如果原告不强势一审法院根本无力改判,二审同样明知一审有错误还是维持原判,形成了现在原告想通过行政诉讼争取权益难上加难几乎不可行。
三、行政诉讼追加第三人法律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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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概念为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相应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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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被告能否申请变更或追加当事人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7328法院依职权更换,这才符合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所以赞成或反对变更当事人都不正确,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变更或追加申请后,由审判人员向原告行使释明权,征求原告是否同意变更、追加被告,原告同意的,变更、追加被告后,继续诉讼。原告不同意的,则裁定驳回起诉。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法律上的依据是《法官行为规范》第四十六条(三)项规定:追加、变更当事人的,写明追加、变更当事人的时间、理由等情况。笔者同意第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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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时被告能否申请变更或追加当事人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3不可以申请变更的。不同意被告在答辩中申请更换当事人,仅以当事人不适格为由,裁定驳回或判决驳回,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两便原则”,不利于民事诉讼制度作用的发挥,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给当事人诉讼带来不便,与司法为民的方针背道而驰。《法官行为规范》第四十六条(三)项规定:“追加、变更当事人的,写明追加、变更当事人的时间、理由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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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能怎么追加被告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被告。根据该条的规定,对原告起诉中漏列的被告,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为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不得追加为被告。但因未追加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与该案件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的规定,该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作为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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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被告能不能申请变更或追加当事人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3不可以申请变更的。不同意被告在答辩中申请更换当事人,仅以当事人不适格为由,裁定驳回或判决驳回,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两便原则”,不利于民事诉讼制度作用的发挥,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给当事人诉讼带来不便,与司法为民的方针背道而驰。《法官行为规范》第四十六条(三)项规定:“追加、变更当事人的,写明追加、变更当事人的时间、理由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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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的被告人可否追加第三人?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29原告不同意追加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一般允许他参加诉讼。原告起诉时,如果认为需要第三人,可以直接将第三人列入起诉状,法院不会依职权去除。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未被起诉的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