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侦查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6:42:33 201 人看过

我国法律对未成年案件的侦查并无特别的规定,但根据未成人案件的特点,在对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侦查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侦查对象的广泛化。在对普通案件进行侦查时,侦查的对象主要是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和情节。但在对未成年案件进行侦查时,要坚持全面调查原则,尽可能扩大侦查对象的范围,对未成年人的个人品性、心理状况、成长环境、犯罪的主客观条件、是否存在教唆等各方面与案件处理有关的情况都要力求查清。

(二)强制措施适用的经济性。在对未成人案件进行侦查时,要坚持强制措施适用的经济性原则。对可用可不用的,坚持不用;对适用强度弱的强制措施可以达到目的,不应适用更强的强制措施。特别是对逮捕等可能给未成年造成过大精神压力的强制措施,在可能的条件下,要不用或少用。对被关押的未成年人,要与成年人分开,避免交叉感染。

(三)采用适当的传唤和讯问方式。在未成年人案件中侦查中,当需要传唤未成年人时,要注意未成人的心理特点,避免引起过度的紧张。因此,对未成年人一般可通过其父母、监护人等间接传唤而不宜直接传唤。在讯问未成年人时,尽量选择其熟悉的场所和地点。在讯问时,根据案件情况,邀请其亲友、老师等参加,也可能知其父母、监护人以场。在对未成年讯问时,坚持教育、挽救的方针,要注意讯问的方式,减缓其心理压力,使讯问能够在宽松的气氛中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5: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合同诈骗罪案件立案与侦查的程序及流程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流程包括受害人报案、警察审核立案条件、侦查、移交给检察院、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和判决。立案的材料包括双方签订的合同、受害人的身份证、涉嫌诈骗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涉嫌人进行诈骗的事实材料、证明诈骗的危害后果的材料以及其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合同诈骗罪是一种公诉案件,其案件流程如下:1.受害人需要向派出所或公安局报案;2.报案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报案材料,警察审核以后符合立案条件便可以立案;3.立案后公安机关开始进行侦查,以确定事实和收集证据;4.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5.检察院在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查,若构成犯罪(包括合同诈骗罪法定构成要件不满足或证据不足等情形)则不提起公诉,若初步认为构成犯罪则会向法院提起公诉;6.提起公诉后,最后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二、合同诈骗罪的立案的材料一般包括:1、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2、受害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涉嫌诈骗人的身份
    2023-11-12
    123人看过
  • 经济犯罪的侦查程序有哪些?
    经济犯罪侦查程序是:1、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自首材料进行审查;2、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3、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4、侦查终结后,可以提请检察院起诉。经济犯罪的特点1.贪利性。大多数经济犯罪都具有非法牟取经济利益的目的,犯罪人为了一己之利,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侵吞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财产,损害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同时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秩序。2.法定性。经济犯罪是法定犯罪,即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这一点有别于一般的自然犯罪,如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等传统犯罪,具有明显的反社会性,人们凭借社会常识和伦理道德规范就可轻易地加以判定,法律之所以将其宣布为犯罪,是因为古往今来人们都认为其是犯罪。3.双重违法性。经济犯罪是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犯罪,它既违反国家有关经济管理的法律,又触犯刑律;既侵害国家、集体和公民的经济利益,又危害社会
    2023-07-27
    270人看过
  • 速裁程序适用未成年人案件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如果是未成年人的,不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应该由普通的程序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五)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六)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成年后被抓会怎么处理按规定,犯罪时是未成年人,并在成年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的,最终会以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年龄结合犯罪情节处理。并且,确定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年龄,计算时要注意以下:1、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2、周岁以12个月计算,每满12个月即为一周
    2023-04-22
    449人看过
  • 职务犯罪侦查办案程序有哪些规定?
    一、什么是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2010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二、办案程序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大概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案件的受理2、初查和立案;3、侦查;4、审查逮捕。经过以上几个阶段侦查终结,最终决定是否移送起诉。三、相关规定两级检方监督职务犯罪案《规定》指出,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的同级检察院是同步审查的主要责任主体,上一级检察院负督促和制约的责任。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庭审后,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应当将公诉
    2023-06-03
    394人看过
  • 刑事犯罪案件谁有侦查权?
    侦查是指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所谓“专门调查工作”,是指为完成侦查任务依法进行的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或书证、鉴定、通缉等;所谓“有关强制性措施”包括“两类”,一是许多专门调查工作如讯问、搜查、扣押、通缉等本身所含有的强制性。二是专门针对犯罪嫌疑人适用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强制措施。由于侦查活动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必须由法律规定的专门机关依法进行,其他机关、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行使侦查权。一般说,在刑事诉讼中法院行使审判权,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但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都规定: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没有规定公安机关独立行使侦查权。公安机关只对一般案件行使侦查权。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权力犯罪,公安机关没有权力介入。危害国
    2023-04-28
    140人看过
  • 侦查哪些经济犯罪案件?
    1、查帐、查询和冻结存汇款,公安机关通过对犯罪人的现金往来日记帐、银行往来日记帐、物资帐和对涉案经济活动有关的帐页(册)、单据、票据等情况进行查证比对。2、税务核定,公安机关通过委托税务机关核实犯罪嫌疑人的应纳税和实际纳税情况。刑事案件中律师在侦查期间需要回避吗律师在侦查期间不需要回避,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中有以下权利: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5、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6、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
    2023-07-03
    227人看过
  • 侦查阶段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需要参加吗
    《刑事诉讼法》中没有做出硬性的规定。但根据《未成年保护法》以及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中的第十条:“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告知法定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能聘请律师吗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犯罪嫌疑人受到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代为申诉、控告。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和方法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违法乱纪,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少于2人。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
    2023-06-14
    66人看过
  •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什么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什么1、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规定如下:(1)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实施涉嫌犯罪行为时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刑事案件。(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嫌疑人实施涉嫌犯罪行为时未满十八周岁,在诉讼过程中已满十八周岁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适用上述规定。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八十九条二、未成年人的刑事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满十二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一般地说,不满十二周岁的人尚处于幼年时期,还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不具备责任能力。因此法律规定,对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一概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必要时可依法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管教。2、相对负刑事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已满十二周岁不
    2023-04-20
    473人看过
  • 经济犯罪侦查哪些案件
    一、经济犯罪部门侦查哪些案件1、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的系列案件。2、金融诈骗罪中的系列案件。3、危害税收征管罪中的系列列案件。4、侵犯财产罪中的系列案件5、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二、经济犯罪案件归检察院侦查吗检察机关的侦查范围是有规定的,如果是属于职务类的经济犯罪案件,可以由检察机关自行侦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贪污贿赂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案件。三、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
    2023-06-24
    287人看过
  • 毒品犯罪案件侦查方针
    一、毒品犯罪案件侦查方针毒品犯罪案件侦查方针具有与一般刑事案件侦查相区别的特殊性:1.侦查的主动性。毒品案件的发现和侦查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主动进行的。2.侦查效益的双重性。及时侦破毒品案件,抓获嫌疑人,及时收缴毒品,具有直接预防后续犯罪作用。3.破获案件的时机性。毒品案件侦查中破案的适时性(时机性)是指正确把握破案时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扩大战果,争取一网打尽。4.缉毒侦查的协作性。毒品案件的流程性、周期性以及跨国、跨区域的犯罪特点,决定了毒品犯罪侦查必须充分依靠协作。二、毒品犯罪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毒品犯罪刑事责任年龄是十四岁。《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
    2023-04-14
    406人看过
  • 刑事案件侦查人员进行人身检查的程序是什么
    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生理状态及病理状态,侦查机关可以对其人身进行检查。除紧急情况外,人身检查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1.侦查人员对拒绝人身检查的犯罪嫌疑人,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进行人身检查。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进行强制检查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有的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罪责,拒绝侦查人员对其进行人身检查,在这种情况下,侦查人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首先向犯罪嫌疑人讲明检查的目的、意义,教育他接受检查,这样有利于犯罪嫌疑人配合检查,以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是如果经过说服教育后,犯罪嫌疑人仍拒绝检查的,侦查人员可以采取强制的手段进行检查。另一种情况是犯罪嫌疑人精神失常,不能控制自己的,侦查人员也可以采取强制的手段对其人身进行检查。对被害人不得强制进行人身检查。如果被害人不愿意检查,侦查人员应当耐心地进行思想教育,必要的时候,可以请家属配合
    2023-06-14
    281人看过
  •  未成年人偷钱行为是否需要立案侦查?
    未成年人偷窃行为若未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则应受到治安处罚,若达到立案标准则触犯刑法,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若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则不构成犯罪,由家长管教并承担赔偿责任。1、在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且偷盗金额未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前提下,其偷窃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受到警告和罚款等治安处罚;2、当偷盗金额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时,未成年人偷窃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然而,由于其年龄,可能会从轻或减轻处罚。3、如果实施盗窃的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则不构成犯罪,应由其家长予以严格管教、并由其家长承担赔偿责任。 未 成 年 人 偷 钱 是 否 构 成 犯 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偷钱的行为不一定会构成犯罪。具体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
    2023-09-11
    489人看过
  • 拒执罪立案侦查程序怎样办理的
    一、拒执罪立案侦查程序怎样办理的(一)人民法院对需要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刑事责任人员线索,以及符合司法拘留条件,但行为人逃匿,需要公安机关协助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线索进行摸底和甄别,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二)公安机关对人民法院移送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犯罪线索及时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3日内立案,并及时侦查取证、抓捕犯罪嫌疑人,确保符合条件的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三)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的,应依法及时批捕、起诉,确保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提起公诉。(四)人民法院对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批捕和审查起诉的案件,要依法及时审判、公开宣判。(五)公安机关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移送线索后5日内,将有关书面意见向人民法院进行反馈,由人民法院及时组织人员研究。(六)公安机关对不构成犯罪
    2023-06-03
    255人看过
  • 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终止侦查
    1、终止侦查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案件事实清楚;(二)证据确实、充分;(三)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四)法律手续完备;(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2、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二)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四)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一、网络诈骗侦查的程序1、侦查行为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2、侦查终结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
    2023-03-14
    79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词条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逮捕
    相关咨询
    •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过程中可以享有哪些权利,刑事案件侦查程序的权利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3
      享有以下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
    • 对未成年案件进行侦查时,在对未成年案件进行侦查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我国法律对未成年案件的侦查并无特别的规定,但根据未成人案件的特点,在对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侦查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侦查对象的广泛化。在对普通案件进行侦查时,侦查的对象主要是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和情节。但在对未成年案件进行侦查时,要坚持全面调查原则,尽可能扩大侦查对象的范围,对未成年人的个人品性、心理状况、成长环境、犯罪的主客观条件、是否存在教唆等各方面与案件处理有关的情况都要力求查清。(二)强制
    • 侦查犯罪需要侦查一审案件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2-21
      1、不是的。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3。
    • 刑事案件经侦查后退侦是否构成犯罪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0
      不一定,退侦的案件,一般都是要判的案件,如果不能判肯定不会批捕,因为案件太多了,检察院弄不过来,所以退侦,增加办理时限,要是案件不够检察院也不会保留,直接退给公安局。
    • 单位犯罪侦查逮捕程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1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