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一级伤残鉴定标准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0.
02,或视野≤8%(或半径≤5°)三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双眼矫正视力.05或视野≤16%(半径≤10°)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1或视野≦24%(或半径≤15°)四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2或视野≤32%(或半径≤20°)一眼矫正视力.
05,另眼矫正视力≤0.1双眼矫正视力.1或视野≤32%(或半径≤20°)五级伤残鉴定标准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一眼矫正视力.
05,另眼矫正视力≤0.2~0.25一眼矫正视力.
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一侧眼球摘除者六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一眼矫正视力≤
0.
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一眼矫正视力≤
0.
1,另一眼矫正视力≥0.2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七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一眼矫正视力≤
0.
05,另眼矫正视力≥0.6一眼矫正视力≤
0.
1,另眼矫正视力≥0.4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八级伤残鉴定标准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一眼矫正视力≤
0.
2,另眼矫正视力≥0.5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九级伤残鉴定标准第脑神经眼支麻痹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一眼矫正视力≤
0.
3,另眼矫正视力.6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矫正视力≤
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双眼矫正视力≤0.8
一、八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1)人格改变;
2)单肢体瘫肌力4级;
3)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
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
5)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
6)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
7)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8)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9)面部烧伤植皮≥1/5;
10)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
11)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
12)全身瘢痕面积≥20%;
13)女性一侧乳房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14)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15)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总体高度减少1/2以上者;
16)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17)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18)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
19)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
20)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
21)因开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者;
22)四肢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无积液;
23)急性放射皮肤损伤Ⅳ度及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手术治疗后影响肢体功能;
24)放射性皮肤溃疡经久不愈者;
25)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6)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27)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2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2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者;
3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31)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
32)双耳听力损失≥41dB或一耳≥91dB;
33)体力劳动时有呼吸困难;
34)发声及言语困难;
35)牙槽骨损伤长度≥6cm,牙齿脱落8个及以上;
36)舌缺损<舌的1/3;
37)双侧鼻腔或鼻咽部闭锁;
38)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Ⅱ°;
39)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有功能障碍者;
40)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无开口困难,颜面部凹陷畸形不明显,不需手术复位;
41)肺段切除术;
42)支气管成形术;
43)双侧多根多处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
44)膈肌破裂修补术后,伴膈神经;
45)心脏、大血管修补术;
46)心脏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
47)食管重建术后,进食正常者;
48)胃部分切除;
49)十二指肠带蒂肠片修补术;
50)小肠部分切除;
51)结肠部分切除;
52)肝部分切除;
53)胆道修补术;
54)腹壁缺损面积<腹壁的1/4;55)脾部分切除;
56)胰部分切除;
57)甲状腺功能轻度损害;
58)甲状旁腺功能轻度损害;
59)输尿管修补术;
60)尿道修补术;
61)一侧切除;
62)一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63)性功能障碍;
64)一侧肾上腺缺损;
65)已育妇女单侧卵巢切除;
66)已育妇女单侧输卵管切除;
67)已育妇女单侧乳腺切除;
68)其他职业性肺疾患,肺功能正常;
69)中毒性肾病,持续低分子蛋白尿;
70)慢性中度磷中毒;
71)工业性氟病Ⅱ期;
72)减压性骨坏死Ⅱ期;
73)轻度手臂振动病;
74)二度牙酸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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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时所依据的的尺度...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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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鉴定眼睛工伤怎么划分等级?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09一级伤残鉴定标准: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c。三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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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鉴定工伤眼睛伤残等级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5伤残等级是根据工伤职工受伤的严重程度进行评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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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工伤6级能否鉴定伤残等级?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0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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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眼睛工伤伤残等级怎么鉴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24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 1、 2、 3、5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鉴定费。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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