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4:20:49 444 人看过

孕妇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在孕妇不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时,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孕妇杀人怎么判

孕妇杀人仍然构成杀人罪,但不适用死刑。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孕妇杀人是要坐牢的,只是不能在孕妇怀孕期间判处死刑或者死缓,孕妇杀人具体判处多少年还是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分为情节较重和情节较轻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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