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人应如何处理无法偿还的借款
担保人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不愿意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解除担保协议;
2.担保人如果已经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可以向债务人、借款人行使追偿权,要求偿还担保人偿还的数额。
二、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起诉借款人要多少钱
要结合案件具体标的额才能确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章 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n(一)案件受理费;\n(二)申请费;\n(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
遇到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担保人应该如何解决?
83人看过
-
借款人无法返还担保人代偿的债务怎么处理
224人看过
-
借款人因担保人无法还款,该如何解决?
456人看过
-
代担保人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当借款人无力偿还
363人看过
-
借款人和担保人出现无力偿还情况该如何处置
188人看过
-
担保人如何处理借款不归还问题?
165人看过
-
给他人担保后,借款人无法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该如何应对?贵州在线咨询 2024-12-06尽管债务人逃匿,但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如果对方银行账户中存在财产,或者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采取措施执行借款人的债务。关于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需要区分担保人是个人还是单位。如果是个人担保,则较为困难,但如果担保人是单位,则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来解决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的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
-
如果担保的借款太多,担保人无法偿还应该如何应对安徽在线咨询 2024-12-20如果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无法偿还贷款,放贷方可以起诉,并且根据审理情况,法院会依法判决贷款人归还贷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如果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如果贷款人和担保人不主动履行判决,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或采取限制高消费、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如
-
担保人如何承担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的责任西藏在线咨询 2025-01-01问题解答: 一般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要替债务人还款。债主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向债务人索要欠款。在债务人真的没有可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债主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
-
借款人遇到无法偿还借款金额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浙江在线咨询 2025-01-07尽管债务人逃匿,但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如果对方银行账户中存在财产,或者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采取措施执行借款人的债务。关于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需要区分担保人是个人还是单位。如果是个人担保,则较为困难,但如果担保人是单位,则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来解决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的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
-
他人担保贷款无法立即偿还,应如何应对?河南在线咨询 2024-12-29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两种。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而如果是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相比之下,连带责任保证,对于担保人来说无疑风险更大。一旦借款人跑路,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一般来说,如果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