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工伤复发确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8 08:31:30 464 人看过

一、怎么申请工伤复发确认

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骨骨折,经治疗后骨折愈合,但若干月后原工伤部位出现缺血、坏死等。

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

3、《鉴定结论书》;

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

5、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4、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予以受理,并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17: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复发相关文章
  • 如何确认自己是否工伤复发?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治疗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如何界定判断某职员的伤情是否是工伤复发需要由专业的鉴定部门来鉴定,可以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2、《工伤认定书》;3、《鉴定结论书》;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5、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
    2023-07-17
    233人看过
  •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由谁确认,市工伤人员旧伤复发鉴定指南
    一、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有谁确认?对于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二、市工伤人员旧伤复发鉴定指南(一)受理条件(范围)工伤人员在工伤医疗期终结之后,仍在原受伤单位工作,或在原工伤单位或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工伤退休人员,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二)需要提供的资料申请工伤旧伤复发鉴定须填报《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1、《广州市职工申请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旧伤复发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4、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5
    2023-05-05
    51人看过
  •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
    管辖范围:河南省省直参保单位办理机构:河南省工伤保险中心政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劳社厅发〔2004〕6号)《工伤保险待遇审核与支付程序》(豫工伤〔2005〕17号)受理条件:符合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条件材料明细:1、填写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2、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意见(填写详细病史、诊断依据)3、用人单位意见办理程序:1、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根据工伤职工伤残及职业病状况提出意见及医疗建议,出具医疗诊断证明;2、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持医疗诊断证明书和有关病历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工伤职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3、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医;4、发生的费用按照规定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算;5、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
    2023-04-22
    264人看过
  • 劳动关系确认后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自己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关系确认之后,即可进行工伤认定。事实劳动关系职工,因
    2023-04-19
    238人看过
  • 确认工伤的仲裁申请
    不能,工伤认定申请只能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只有因工伤医疗费产生的争议可以申请仲裁。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
    2023-03-13
    158人看过
  • 防城港工伤康复申请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防城港工伤康复申请确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七条:工伤职工需要进行身体机能、心理康复或职业训练的,应由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康复治疗方案,包括康复治疗项目、时间、预期效果和治疗费用等内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提出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报业务部门批准。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修订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0号)第一点:《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既是工伤康复试点机构开展工伤康复服务的业务指南和工作规程,也是工伤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第二点:《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在各地确定的工伤康复协议机构进行康复的工伤人员。工伤职工康复期间
    2023-05-18
    460人看过
  • 如何确认工伤申请已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如果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的,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所以只需要看有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书面通知的,就可以确认有没有受理工伤申请。一、工伤职工可以向哪里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对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作出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二、工伤认定申请流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
    2023-04-12
    422人看过
  • 工伤旧伤复发可多次申请吗
    不能多次申请,发生人身损害事故造成劳动者受伤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治疗结束后,有些工伤旧患有可能复发的,劳动者工伤复发后,造成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再次申请伤残鉴定。一、怎么鉴定工伤旧伤复发工伤之后不幸旧伤复发鉴定的条件如下: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2、对旧伤复发复查鉴定申请作出复查鉴定;3、对法院、其他机关或者个人委托的旧伤复发鉴定作出鉴定;等等。二、工地上受工伤应该如何理赔1、发生工伤后,应先向当地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工伤事故后30天内申请,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的,劳动者或劳动者亲属、工会可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30天至一年内自行申请。2、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
    2023-04-01
    403人看过
  • 工伤旧伤复发申请如何办理
    一、工伤旧伤复发申请如何办理?工伤旧伤复发的,需要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属于工伤复发的,可以享受相关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
    2023-06-16
    327人看过
  • 工伤复发期需要申请吗
    工伤复发应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需要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复发后,劳动者需要进行治疗的,是没有时间规定的,经过鉴定需要工伤复发的,可以享受相关的待遇。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骨骨折,经治疗后骨折愈合,但若干月后原工伤部位出现缺血、坏死等。为尽量简化程序,方便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对于通过一般的医疗诊断,能够明确认定系工伤复发或能够明确排除工伤复发的情形的,不再需要进行工伤的工伤复发确认。只有在争议较大时,可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认。在具体问题处理上,可通
    2023-04-07
    310人看过
  • 工伤复发认定是怎样的工伤复发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复发认定是怎样的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骨骨折,经治疗后骨折愈合,但若干月后原工伤部位出现缺血、坏死等。为尽量简化程序,方便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对于通过一般的医疗诊断,能够明确认定系旧伤复发或能够明确排除旧伤复发情形的,不再需要进行工伤的旧伤复发确认。只有在争议较大时,可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认。在具体问题处理上,可通过向有关医疗机构的医疗专家进行咨询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另外,通常所称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指伤残等级鉴定,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挂钩,与工伤医疗费并不挂钩,伤残等级鉴定和旧伤复发确认两者是不同的鉴定项目。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
    2023-06-04
    158人看过
  • 酒泉敦煌市工伤康复申请确认需要什么材料
    一、酒泉敦煌市工伤康复申请确认需要什么材料1、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现病历1份2、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1份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康复计划1份二、酒泉敦煌市工伤康复申请确认法定依据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七条:工伤职工需要进行身体机能、心理康复或职业训练的,应由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康复治疗方案,包括康复治疗项目、时间、预期效果和治疗费用等内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提出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报业务部门批准。2.《关于印发〈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修订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0号)一、《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既是工伤康复试点机构开展工伤康复服务的业务指南和工作规程,也是工伤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二、《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
    2023-05-18
    348人看过
  • 在工伤复发期能否申请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时间限制。工伤复发职工协商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工伤复发期需要申请吗?工伤复发应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需要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复发后,劳动者需要进行治疗的,是没有时间规定的,经过鉴定需要工伤复发的,可以享受相关的待遇。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
    2023-07-27
    360人看过
  • 广州市旧工伤复发认定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适用条件:1。伤残等级评定后,因伤情变化,需继续进行工伤治疗。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评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经法院、其他机关或者个人委托的旧伤复发鉴定4,工伤保险统筹后,在广州市有户口或者住所的职业职工或者退休人员因职业伤害或者职业病首次受伤或者受伤的。P>5,工伤保险计划实施前,广州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退休人员首次受伤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的,已经通过职业保障行政确认。有必要继续进行工伤待遇申请材料:1。身份证。广州市第一份伤者工作能力鉴定申请表4。第一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023-05-02
    266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待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复发是指在工作期间出的工伤事故留下的后遗症再次复发。 具体规定: 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工伤复发前鉴定为5-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 更多>

    #工伤复发
    相关咨询
    • 旧病复发需要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1
      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申请是需要向用人单位告知,然后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复发的认定。通常情况之下,有人单位是需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复发的认定的,而且也是需要尽快的提交相关的申报材料。
    • 工伤复发认定申请的规定是?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2
      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申请人工伤人员姓名工伤人员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工伤人员所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邮编工伤认定书文号发生工伤时间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文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受伤部位申请工伤复发确认部位申请理由:申请人签名(盖章):年月日备注:医疗检查报告粘贴栏疾病检查情况记录栏:检查医师签名:医院门诊办公室(医务科)盖章日期:日期:工伤复发确认意见专家建议:签名:日期:
    • 旧伤复发申请工伤认定有什么影响?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8
      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2、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即1993年8月1日,下同)前,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并已经劳动保障行政确认发出《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的,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 工伤的复发是否需要申请工伤认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3
      如何申请工伤复发确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二)《书》;(三)《鉴定结论书》;(四)《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五)诊疗工伤的医
    • 申请工伤确认表申请不了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01
      没有被认定为工伤,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