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体检是强制性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10:01:41 199 人看过

《劳动法》第三条和第七十六条都明确规定,劳动者享受福利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但是,由于福利具有较大的用人单位自主性,且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所以,除非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或制定的规章制度明确了福利事项,否则只能按用人单位的“潜规则”来决定谁有权享有谁无权享有。

一、意外险算工资福利吗?

人身意外险并不属于工资福利费,而是属于保险公司赔付的费用。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09: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公司相关文章
  • 入职后企业强制性合同条款是否合法
    一、入职后企业强制性合同条款是否合法?企业强制性合同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就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入职后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三、入职后签
    2024-01-10
    434人看过
  • 珠海工伤预防性职业体检流程
    具体流程:1、用人单位登录珠海市安全生产管理局的系统填报2016年职业健康体检计划。2、完成申报后等待审核。3、审核通过后,按照预约好的时间组织职工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分析:据了解,今年职业病健康体检从5月开始,至11月结束。体检对象主要是全市生产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参保在岗职工。职业健康体检主要分为集中体检和分散体检两种方式进行。在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参保在岗职工人数较多、岗位较集中的生产企业开展集中分区、分片或上门体检;在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参保在岗职工人数较少、岗位较分散的生产企业开展分散体检。据珠海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与往年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相比,今年的体检工作具有覆盖面广、时间跨度长、多部门协同开展等特点,预计参加体检的人数将达8万人,工伤保险基金对参加体检的单位按照5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贴,预计补贴金额约400万元。鉴于今年参加职业健康体检的职工人数众多,职业病的检出率
    2023-05-10
    50人看过
  • 集体企业改制职工是否占有股份
    按道理,大集体不应该拥有股份,因为大集体企业成立时是政府财政出的资;而小集体应该拥有股份,因为集体企业成立时主要是职工投资的,有的政府出资只是扶持性质。但是,是否拥有股份,各地不一样,还要看当地改制的文件是怎么规定的。如果你有当初出资的证明,相信即使没有股份,也应该有说法的。集体企业改制的途径:1、对于大型集体企业,可根据国有资产多,企业资产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国有股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国有股份,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职工集体股,组成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把其中的国家股出售或租赁给企业职工,实行租股结合,国有民营。2、对于中型集体企业,可把国有资产和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出售给企业职工,改组成由国家股分资产、企业职工集体股份资产和本企业职工个人股份组成的股份合作制公司。或全部由本企业职工股份资产组建的股份合作制公司。3、对小型集体企业可通过清
    2023-08-18
    94人看过
  • 企业强制停薪留职合法吗
    一、企业强制停薪留职合法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强制停薪留职是不合法的,公司如果不景气的,停薪留职应该由劳动者提出,而不是企业强制停薪留职。二、相关法律规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今年以来,随着改革工作的发展,一些企业的少数职工要求“停薪留职”去从事个体经营。这是经济管理体制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为了妥善地解决这个问题,经国务院原则同意,暂按以下意见办理。一、企业的固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去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对于发挥富余职工的积极性,克服企业人浮于事的现象,有一定好处。但是,鉴于要求“停薪留职”的多数是有一技之长或年富力强的人员,他们离开企业对职工队伍的稳定和生产的正常进行会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必须根据工作是否需要,严加控制,区别对待。二、凡是企业不需要的富余职工,可以允许“停薪留职”。凡是企业生产和工作需要而本人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要做好
    2023-04-15
    141人看过
  • 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是强制的吗?
    一、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是强制的吗?是属于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否则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二、强制性失业保险具有如下几个主要特点:1、一是普遍性。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2、二是强制性。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
    2024-02-03
    428人看过
  • 集体企业改制后给职工发转换金吗?
    一、集体企业改制后给职工发转换金吗?集体企业改制以后,对职工的安置基本上是两种情况:一种是给予工龄买断,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另一种就是继续上班,原来集体企业中的职工成为新企业的正式工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工龄和社会保险保障。二、改制途径1、对于大型集体企业,可根据国有资产多,企业资产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国有股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国有股份,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职工集体股,组成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把其中的国家股出售或租赁给企业职工,实行租股结合,国有民营。2、对于中型集体企业,可把国有资产和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出售给企业职工,改组成由国家股分资产、企业职工集体股份资产和本企业职工个人股份组成的股份合作制公司。或全部由本企业职工股份资产组建的股份合作制公司。3、对小型集体企业可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企业资
    2024-01-09
    63人看过
  • 企业被强制拍卖职工怎么赔偿
    公司被强制拍卖是因为公司欠下外债无法清偿,强制拍卖是一种典型的强制执行措施,其目的在于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通过拍卖变现,用于清偿债务,如果资金足以清偿劳动者工资含拖欠职工养老保险金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但是要根据顺序依次补偿,如果被拍卖都补偿不了外债那么公司也就不需要清偿了。一、公司又倒闭老板跑了怎么办如果公司到法院申请破产,将由法院受理,公司拖欠员工的债务,是第一顺序的清偿对象。员工可到法院申请参与诉讼,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资,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如果老板逃逸,法院会缺庭审判,然后拍卖其资产作为偿债。二、公司破产债务该如何办理公司破产的时候会进行清算,清算小组会把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进行统计分类。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
    2023-04-06
    109人看过
  • 工商能强制企业破产吗
    强制破产是指由企业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启动的破产。债权人启动的破产程序因为是在债务人主观意志外被动开始的,存在强制性,因此被称为强制破产。从破产程序由谁启动的角度,可以把企业破产区分为自愿破产和强制破产。所谓自愿破产是指债务人以及债务人的股东主动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启动的破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第二条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2023-04-21
    74人看过
  • 发检阳性会强制戒毒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发检阳性会强制戒毒吗发检阳性是会强制戒毒的。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一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二、强制戒毒是行政处罚吗强制戒毒并不是一种处罚措施,它既不属于行政处罚,也不属于刑事处罚。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它是对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性的康复治疗。《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
    2024-01-30
    410人看过
  • 为职工买保险是强制性规定
    小陈2010年5月份到丰台区某物流公司应聘快递员职位,由于他应聘时已与一快餐厅签订了一份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入职时,物流公司也与其签订了一份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负责给客户送快递。2011年9月份,小陈在一次送快递过程中摔伤,为此花费了近一万元医疗费,他觉得自己应当算工伤,享受工伤待遇。但物流公司并没有给小陈上工伤保险,在与公司交涉的过程中,公司声称他们签订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且他同时在其他单位工作,公司没有义务为其上工伤保险。小陈听到公司的答复,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单位的说法对吗?难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没有办法获得赔偿吗?于是小陈带着疑问来到了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给出了小陈如下答复:依据《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职工
    2023-06-09
    170人看过
  • 企业改制就是让职工买断吗?
    一、企业改制企业改制不是让职工买断。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新的需要的过程。企业改制可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另外,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原有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二、企业公司制改造第四条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第五条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的新设公司承担。第六条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或者虽通知债权人,而债权人不予认可的,由原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原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就此向新设公司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承担连带民事
    2023-06-02
    410人看过
  • 企业政策性破产可以强制买断吗
    可以。企业破产,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四)项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是国企改革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举措,为现代劳动制度所不取。此外,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六)项和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时间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高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计算。经济补偿金最多支付12年。
    2023-06-14
    224人看过
  • 集体企业强制吊销债务
    法律综合知识
    一、集体企业强制吊销债务集体企业吊销债务应该进行清偿。企业在吊销、注销和解散之后,如果股东存在过错,则应该承担企业债务的相应责任,例如企业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够的或者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的;股东抽逃企业资产,导致企业的履约能力不足;名上是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上是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和其股东或者是该企业和他企业难以区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二、企业注销债务怎么处理企业注销的会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的财产,债务会用清算后所得的财产来偿还。成立清算组后会进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要及时申报债权。注意如果公司的股东存在抽逃出资、出资不到位等情况的,需要对公司
    2024-01-16
    262人看过
  • 2024年建立职业年金的强制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职业年金的强制性:建立强制性职业年金。①企业年金是介于国家举办的社会保险和市场化的商业保险间的企业补充保险,在我国并不是以强制方式推进的。而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的性质不同,事业单位与政府在行政上属于隶属关系,使得对非营利性、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实行强制性职业年金具有政策的可能性。②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将比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更具有普遍执行力。企业终究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当企业发现企业年金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政策对留住并激励人才效果并不明显时,或发现有关企业年金的税收和优惠政策仍不完善时,或企业财务状况并不十分良好时,企业很难情愿为这笔“额外”费用开支。而企业员工因流动性较大,也更倾向于短期的福利和报酬。与企业相比,事业单位经济承受能力和经营效益相对来说更加稳定,事业单位员工流动性电很低,职业年金作为一种远期福利在事业单位更容易开展,且事业单位在员工心目中的印象是可靠的,员工更容易信赖建立职业年
    2024-01-30
    6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公司是根据公司法、保险法及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成立的公司法人,通过收取保费针对不同业务范围对不同群体提供保险保障业务的实体公司。保险公司的主要职能便是分散被保险人风险,给予经济补偿,同时通过收取保险费进行相关营利。... 更多>

    #保险公司
    相关咨询
    • 签订集体合同是企业的强制性义务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7
      集体合同是企业与工会签订的以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集体协议。我国《劳动法》第33条规定,企业职工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由工会代表或直接推荐职工代表与企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
    • 企业职工体检结果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企业职工体检后,其体检结果应当返回企业,并告知参加体检的职工。请以后涉及法律问题时在此咨询。
    • 打算离职,不去参加员工体检,这个是公司强制性的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5
      合同期内被辞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
    • 企业改制有关员工的决定有强制性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3
      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有规定: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
    • 企业女职工生产后每天一小时哺乳假是强制性的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推行母乳喂养。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母乳喂养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条件,提高婴儿母乳喂养率。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各单位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并为女职工哺乳提供条件。你公司所称1小时为国家基本规定,国家规定有条件的可以增加产假时间,而四川省有优于此规定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