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如何处理涉外仲裁案件的原则是什么
法院处理涉外仲裁案件的原则是:
1.协议原则,涉外仲裁机构仲裁权的取得必须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协议的基础上。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需要建立在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不管是中国当事人还是外国当事人,无论当事人所在国家的强、弱、大、小,他们在仲裁程序中都处于平等的地位。
3.独立裁决原则,仲裁机构在仲裁案件时,只可以依据客观事实和法律,实事求是的进行裁决,不可受任何团队、机关和个人的干涉。
4.保密审理原则。
5.参照国际惯例原则,当法律、国际公约和合同均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的权利、责任、义务难以确定时,可参考在国际经济交流中,长期形成的有利于发展国际贸易的合理的习惯做法。
二、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条件有什么
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条件有: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当事人应当向作出该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三、不服涉外仲裁裁决如何处理
不服涉外仲裁裁决的处理方式为:申请撤销或者申请不予执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十六章 仲裁 第二百八十一条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n(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n(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n(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n(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n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
涉外仲裁案件依据原则审理
257人看过
-
处理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案件的上诉规定有什么
488人看过
-
法院参与的涉外仲裁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
65人看过
-
签订涉外合同的原则,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的区别
332人看过
-
人事争议仲裁处理原则与案件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254人看过
-
涉外仲裁案件中,如何选择最合适的仲裁庭?
324人看过
-
涉外仲裁案件如何执行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0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的,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与的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当事人请求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制作的生效仲裁裁决的,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的,当事人应当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
涉外离婚案件如何办理, 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原则是什么,有哪些原则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4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一、管辖原则 1、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
-
涉外民事纠纷仲裁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4同其他法律一样,仲裁法作为一项专门的法律,也有其基本的法律原则,在一定意义上说,仲裁法的原则就是仲裁原则的法律化,它始终体现着仲裁这一解决争议方式的本质要求。仲裁法原则包括:1、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仲裁法律制度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这一原则的主要表现为:当事人采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是完全出于共同自愿,不能有任何强迫的成分。如果一方不同意仲裁,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则不能仲裁。说俗了,就是“不让你管,你
-
涉外仲裁案件财产保全如何办理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0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仲裁案件时,如何办理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258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会议讨论通过,1992年7月14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依照民事诉讼法的上述规定,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将当事人的擦产保全申请提交
-
什么是涉外?如何区分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中国仲裁法对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区别对待,所以区分涉外与国内则是非常重要的事项。众所周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其受理的仲裁大都为涉外仲裁,其它仲裁委员会如北京、上海等属于地方仲裁机构也可以称为国内仲裁机构,它们受理的仲裁多为国内仲裁。随着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也受理部分国内争议,而地方仲裁机构也可能受理涉外争议,所以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划分不能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