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股东不可以参与投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招标人不可以是投标人的股东,招投标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股东没有办法参加招投标。招标本来就是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如果有本单位的股东参与其中,这就违背了招投标的本意,招标和投标必须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的法律规定进行。
一、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串通投标的行为会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但仍决意为之,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二、招标前签合同合法吗?
使用招标投标方式确定招标项目的合作方是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一种方式,尤其是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更是要求必须要进行招标。在我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从上述规定来看,在确定中标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如果在投标前就签署了合同,等于规避了招投标程序,使得招投标程序失去应有的意义。因此,在招标前签合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属于违法无效的行为。
三、招标可以三家同时中标吗
这个问题因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一个投标项目只能有一个中标单位,如果分标段的,每个标段只能有一个单位中标;按照招标法规定,公开招投标的的,一般要求至少7家单位参与投标,邀请招标是至少三家单位投标,无论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开标后有效的投标都不能少于三家。
-
股东能否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473人看过
-
股东有施工资质可以不用招投标吗
123人看过
-
国有参股企业必须招投标吗
150人看过
-
哪些行为可以视为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381人看过
-
招标定性未进行:投标人错失参与机会?
365人看过
-
招标人与投标人如何勾结投标?
390人看过
招标人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以择优选择中标人为目的的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进行招标方式有可以通过发出招标公告或者是投标的邀请书的方式来进行。 招标人依法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但是不能随意进行,而是要符合法律规定。... 更多>
-
政府部门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股东互为参股可以投标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9首先就问题已知信息分析,不违法。 在招投标法里没有禁止相互参股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内投标的规定。 可能存在违规的风险, 第一,就条例来说,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关键问题是两投标人的管理系统是否有相互参入,或则是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的情况,另外参股是不违背该条的。 第二,某些地方性法规做出了禁止相互参股的投标参与投标的规定。 因此,肯定的说该行为不违法,但是是否违规,就要视投标人之间的实际关系以及项目所在地
-
未参与招标的投标人可以公告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6【法律意见】1、招标投标法有规定,需要注册并有相应的资质。2、根据要给投标人至少20天的时间来看,应至少公告20天。3、未参与投标的,可以质疑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
被执行人可以参加招投标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17被执行人可以参加招投标,可作为委托人参考投标。投标是指投标人 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招标通告或招标单所规定的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大多数国家政府机构和公用事业单位通过招标购买设备、材料和日用品等。在进行资源勘探、开发矿藏或招商承建工程项目时,也常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人和投标人有同一股东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第四十条有下
-
招投标法规定法定参与投标人为哪些情形的不得参与投标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一)与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二)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施工或货物投标;(三)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四)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以上代理商参与一个合同的投标;(五)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