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单位故意犯罪,首先要查明单位是否属实。具体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审核:一是从单位的成立形式和组织结构来看,经有权机关或组织(如工商局、上级主管部门等)批准。),注册的社会经济组织可以认定为单位。但一些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虽然已经工商部门正式审批登记,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实际上是为特定一人出资,一人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主要利益属于特定个人,则应根据核实属实情况,以刑法上的个人理论为依据。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比例,以及是否有亲属关系(财产共有关系的家庭成员除外),一般不影响单位的认定;二是从单位实际活动性质来看,单位主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设立单位的目的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否定其合法的单位人格,以个人违法犯罪行为论处其危害行为。
刑事审判阶段期限是怎么规定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20日: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二)、1个月,1.5个月:即:1+0.5=1.5个月审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的案件: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
2、被告人被羁押的;
3、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
4、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
(三)、3个月或3.5个月,延长2个月:1(1.5)+2=3(3.5)个月审限为1个月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的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四)、4个月或4.5个月:即:1(1.5)+2+1=4(4.5)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五)、5个月或者5.5个月:即是:1(1.5)+2+1+1=5(5.5)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六)、9个月:即:6+3=9个月6个月,延长3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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