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过错推定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8:41:27 76 人看过

1、审计过错推定原则一般过错责任原则要求“谁主张,谁证明”,即受害人必须证明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有故意或过错,才能胜诉。由于会计人员自产生之日起就以专家的身份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会计人员的审计法律责任属于专家责任的范畴。独立审计是一种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专家职业。与财务报表使用者相比,会计人员通常处于知识优势地位。后者很难将专业服务质量与会计人员最终出具的专业结果区分开来,更难证明存在过错。而且,审计工作底稿作为证据的所有权属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人员实行保密原则。因此,如果受害人要声称会计人员有过错,他们将面临两个问题:一是无法取得审计工作底稿;二是即使取得审计工作底稿,由于缺乏专业知识,无法证明会计是否有过错。

如果简单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被害人提起诉讼后举证会遇到严重困难。因为会计报告不真实的事实是可以证明的,从这些事实客观上可以证明会计有过错,但要求受害人主观上证明会计有过错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会计师能够证明自己的报告由于各种原因严格遵守了相关执业规则,因此可以免除责任,这显然不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其次,将审计程序分为三类。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注册会计师每次对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时,必须执行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程序,以了解内部控制制度是如何设计和运行的,全面合理地规划审计工作。(2)符合性试验程序。获取审计证据,以确认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在合规性测试中,注册会计师可以采用很多观察法和审核法,即审核被审核单位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各种手册和文件,观察某一制度的执行情况,当然也可以询问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或重新执行某一控制程序。由于合规测试的范围与控制风险的估计水平有关,如果控制风险水平很高,注册会计师可以很少甚至忽略合规测试程序。(3)实质性试验程序。它包括对交易和余额的详细测试,以及对金融和非金融数据应用程序的分析测试。该程序的实施能够为管理层会计报表确认的公允性获取证据。在交易和余额的详细测试中,可以使用检查、监督、观察、查询、信函确认和计算等单一程序。详细测试和分析测试各有其独特的功能,是不可替代的。在每一次会计报表审计中,都必须执行实质性检验程序。第三,审计方法是指为实现审计目标而采取的工作方式、程序、措施和手段。基本方法包括:

1、了解审计任务和问题。例如,如何理解审计的任务和目标,审计应该做什么。观察与审计任务和问题有关的事实。如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和项目。3。分解审计任务和问题。如审计范围和内容的界定、业务领域的划分、审计重点的确定等。

4。确定要为每个特定问题收集的证据。例如,根据每个审计项目确定的审计目标,决定应收集哪些具体的审计证据等,选择合适的审计技术和应对措施。如编制审计实施方案,设计和测试内部控制的具体步骤和方法。实施取证程序和措施。例如,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检查、观察、询问、外部调查、重新计算、重新操作、分析等具体技术方法获取审计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2: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审计法律责任相关文章
  • 无过错原现和过错推定原则区别是怎样的
    一,无过错原现和过错推定原则区别是怎样的(1)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而推定过错责任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它仍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形式。(2)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立法思想,并不在于对“反社会性”行为的制裁,而是对于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并以保险制度和损失分担制度为基础来实现损害分配的社会化,因而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制裁不法行为并预防不法行为发生的作用,已失去了法律责任所固有的含义;而推定过错责任的立法思想仍在于对加害行为的非难,仍以过错作为确立责任的最终要件,民事责任仍有行为人承担,而不是通过保险制度等有社会分担损失,因而推定过错责任保持了民事责任教育和预防的作用。(3)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由于无过错责任并非绝对责任,行为人也可基于法律规定的特别事由
    2023-04-29
    395人看过
  • 过错推定原则与无过错责任有关联吗?
    一、过错推定原则与无过错责任有关联吗?是有一定关联的。过错推定原则,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致物损失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二、过错推定原则适用的范围是什么?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及其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2、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在共同危险行为人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受害人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不能证明加害人的主观过错,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中推定共同危险行为人的共同过失。3、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应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被告举证责任倒置,由雇主或法人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举证不能或证明不足的,直接从损害事实推
    2024-02-07
    145人看过
  • 过错推定原则的优缺点分析
    过错推定的原则如下: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及其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2、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在共同危险行为人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受害人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不能证明加害人的主观过错,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中推定共同危险行为人的共同过失;3、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应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被告举证责任倒置,由雇主或法人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举证不能或证明不足的,直接从损害事实推定雇主或法人主观上有选任不当,疏于监督管理的过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医疗损害责任。医疗事故是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竟合,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往往对医学知识缺乏基本了解,受害人是弱者,难以举证证明致害人在医疗服务中有过错,如果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势必使受害人一开始就处
    2023-07-04
    344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什么事过错推定原则
    1、国家赔偿责任;2、用人者的责任;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致害责任、雇主责任和定作人指示过失责任;3、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4、物件致害责任;5、医疗事故责任;6、学生伤害事故责任以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人身损害的情形。一、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
    2023-03-24
    133人看过
  • 过错推定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前者的适用情形
    一、过错推定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过错推定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不同。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受害人需就其主张负举证责任。在过错推定责任中,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在适用过错推定的案件中,行为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的的,那么将被认定为行为人存在过错。2.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过错责任原则将过错区分为不同的程度,据此确定行为人责任的大小与轻重,而由于过错推定原则中,行为人的过错是被推定的,过错程度对责任的大小及轻重没有影响。二、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情形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如下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2.下列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3.非法占
    2023-06-07
    238人看过
  •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常见类型
    一、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常见类型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也叫准共同侵权行为,它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的危险,且给他人造成损害后不能判明是谁实施的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具有以下四个特点:(一)行为是由数人实施的;(二)行为的性质具有危险性,这种危险性是指有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可能,主观上,行为人没有致人损害的故意,在数人中,既没有共同的故意,也没有单独的故意,但存在疏于注意的共同过失,客观上,数人实施的行为有致人损害的可能性,行为没有特定的指向,即没有人为的侵害方向。(三)这种共同危险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四)损害结果不是共同危险行为人全体所致,但不能判明谁是致害人。在共同危险行为人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共同危险行为人都有疏于注意的过失,因此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受害人不能判明谁是致人,不能证明致害人的主观,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从
    2023-06-07
    335人看过
  • 过错推定原则本质上属于什么?
    一、过错推定原则本质上属于什么?过错推定原则本质上属于破除责任原则。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二、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是什么?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及其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2、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在共同危险行为人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受害人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不能证明加害人的主观过错,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中推定共同危险行为人的共同过失。3、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应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被告举证责任倒置,由雇主或法人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举证不能或证明不足的,直接从损害事实推定雇
    2024-01-22
    335人看过
  • 适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的是
    适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的是某些校园事故、物件致人损害、动物园饲养动物责任、医疗事故责任等。过错责任原则的要件有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行为违法性、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一、适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的是适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的是如下:1.校方对于无行为能力学生的校园事故责任;2.物件致人损害责任;3.动物园的饲养动物责任;4.医疗事故责任。过错推定适用是指在行为人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凡在适用推定过错责任的场合,行为人要不承担责任必须就自己无过错负举证责任。二、过错责任原则的要件有什么过错责任原则的要件有如下: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2.行为的违法性;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
    2023-07-31
    130人看过
  • 环境污染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
    环境污染的过错责任推定方式为无过错的责任方式。构成环境污染责任,在污染者的主观方面并不问过错,无论污染者在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实施污染造成损害、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其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仅为污染环境的行为、损害结果及污染环境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只要证明企业已经排放了可能危及人身健康的有害物质,而公众的人身健康在排污后受到或者正在受到危害,就可以推定这种危害是由该排污行为所致。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有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如果是.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同时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环境污染责任是指污染者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者不作为方式,污染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依法不问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的特
    2023-06-22
    202人看过
  • 无过错原则与责任推定原则的区别有哪些?
    一、无过错原则与责任推定原则的区别有哪些?无过错原则与责任推定原则的区别主要如下:1、适用过错原则(除过错推定)由受害方就侵权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也即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举证不能,对方就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在适用这一原则时,对方就自己无过错可抗辩免责,如系第三人造成的,自己就可免责。而适用无过错,不考虑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受害人不必就此举证,按法律规定直接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行为人不得以自己无过错抗辩免责,如系第三人造成的,违约方仍要承担民事责任。2、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如在无偿的民事行为中,一般只有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才承担民事责任无偿保管的,保管物的毁损灭失,保管人无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由于行为人的过错是被推定的,难以确定过错的程度,所以过错程度对责任的大小及轻重没有影响。无过错责任原则因为不考虑主观过错,自然不存在责任的大小及轻重。3、无过错
    2023-04-13
    332人看过
  • 过错推定原则的误解与正确理解
    过错推定原则适用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侵害时,对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2、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伪造、篡改或销毁病历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3、非法占有高危物的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4、动物园过错推定责任;5、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6、堆放物侵权;林木折断侵权。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原则区别1.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这是我国侵权法的基本归责原则,是主要的归责原则,调整一般侵权行为的责任归属问题。2.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该原则从本质上说,也是过错责任原则。但与一般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有区别的。将
    2023-07-04
    246人看过
  • 过错推定原则对法律实践的影响
    过错推定责任情形包括: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2、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3、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4、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情形包括哪些(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上述规定应当适用于除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之外的所有医疗损害责任归责情形,既包括医疗技术责任,也包括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损害纠纷中,一旦存在上述三种情形,过错要件的成立不再由患方承担举证责任,而直接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推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
    2023-07-11
    339人看过
  • 医疗纠纷过错因果关系推定原则
    一、医疗纠纷过错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医疗纠纷过错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受害人只要证明自己在医院就医期间受到损害,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不必证明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同时也不必证明医院一方的过错,因为过错也是实行推定的。由于这种因果关系是推定的,因而,还应当在损害事实与医疗行为之间排除其他可能性。当确定这种损害事实没有任何其他原因所致可能时,即可断定该种医疗行为是损害事实的原因,即推定因果关系成立。二、医疗纠纷起诉时效是几年医疗纠纷起诉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
    2023-04-14
    402人看过
  • 推定过错责任原则的意义与作用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注意:建筑物倒塌适用无过错责任;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6、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7、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8、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医疗事故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什么医疗事故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该原则是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根据《民法典》第
    2023-07-06
    380人看过
换一批
#审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计法律责任是指在国家审计监督活动中发生的有关法律责任。这里所指的审计法律责任,是国家审计法律责任,不包括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的法律责任。 它是因实施审计监督产生的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包括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的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审计人员的... 更多>

    #审计法律责任
    相关咨询
    • 举证责任推定原则是过错推定原则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3
      举证责任倒置只是过错责任原则中举证义务分配的不同,不是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在诉讼实践中,如果一方认为对方对己方有侵权行为,则可使用举证倒置。
    • 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 ? ? ?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8
      1、过错推定原则,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2、《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过错推定原则是如何推出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3
      过错推定原则,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致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时便推定其有过错,并因此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的诉讼中,受害人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被害人不必举证对方的主观过错,而是直接从损害事实的客观要件及它与违法行为的因果关系
    • 我国《》中,规定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是哪几种情形?过错推定原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9
      过错推定责任8种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38条);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侵权责任法》第58条);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8
    • 过错推定原则与无过错责任有关联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0-29
      是有一定关联的。如果双方针对一个案件产生的纠纷无法确定过错责任的,那么是可以采用过错推定原则来决定最终的责任归属的。如果双方确实无法达成意见的,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