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证与垄断行业的起点公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8:45:12 440 人看过

北京市昨日公布了2008年度公积金缴存比例,取消了以往基本比例和最高比例之分,全市所有单位统一定为12%,这意味着部分市民的公积金将有所提高。同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定为2392元,不允许突破。

北京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两个看点引人瞩目。一是缴存比例统一定为12%;二是缴存住房公积金,既不能超过比例上限,也不能超过金额上限。12%的缴存比例,使以往一些低于这个比例的市民,今年缴存的公积金能有所提高。而设定两个上限,则是为防止高收入单位将住房公积金异化为职工牟取福利的工具。北京此举,符合公平原则,显然有利于起点公平。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本意,是要让工薪阶层从中受益。然而因为行业、群体之间悬殊的缴存金额,却使公积金制度背离了初衷。在不少困难企业连缴存比例的下限都难以达到的时候,一些财大气粗的企业却将提高缴存比例作为变相增发福利的手段。媒体曾披露,某地两家企业,一家人均月缴住房公积金达6389元,另一家人均月缴存则只有11元——580倍的差距令人触目惊心。

如此巨大的差距,并非意味着前者的员工个个是劳动模范,后者的员工个个是懒汉;相反,它恰恰凸现了起点不公。在坐拥垄断的天然优势,又可获得市场种种好处的垄断行业,即使是懒汉,也能肥得富油;而在其它较之于垄断行业更辛苦、劳动强度更大的行业,纵然你是劳模,也照样多劳少得。具体到住房公积金,由于垄断企业工资基数本已巨大,双倍返还的利益自然更大。起点不公导致的分配不公,不仅影响到收入公平,而且损害价值观,伤害社会的根基。如果说真正使全体社会成员都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改变命运决定收入的状况,需要重新洗牌,依靠更深层次的改革实现国民收入的分配新格局,那么像北京那样在住房公积金上推进起点公平,至少也是不可或缺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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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5日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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