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无效标的五种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6:20:23 342 人看过

一、投标无效标的五种情形

投标无效标的五种情形有:

1.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等;

3.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行为;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

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二、投标有效期如何确定

投标有效期要依据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评标难易程度等确定,投标有效期是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的。重要的设备和材料评标的时间约15天~30天;中小型工程评标时间约15天~30天;大中型工程评标时间约20天~60天。

如果由于某种原因,评标时间不够,在投标有效期间之内,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如果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招标人应退回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三、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是多少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可以作为中标合同生效条件之一。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可以视为放弃中标项目,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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