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人需要被取消一年至五年的投标资格。
一、中标人不签合同如何办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六十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所以,中标人迟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首先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其次,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中标人的违约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负有损害赔偿的责任。
二、联合投标是什么
联合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人共同投标的行为。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法或者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投标联合体资质的要求:
1、各方应具备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承担招标项目的必要条件;
2、国家或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根据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三、刑法规定的串通招投标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了串通招投标罪的立案标准如下: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
招投标受到行政处罚的影响有多大?
161人看过
-
单位行贿罪影响政府招标吗?
359人看过
-
代建是否会影响招标投标?
459人看过
-
招标人违规招标的行政处罚
166人看过
-
探讨招标投标的意义与影响
450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招投标废标是否属于?
322人看过
中标是指招标人向经评选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之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 更多>
-
行政处罚对招投标是否有影响,法律的规定是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4-10-05行政处罚对招投标是否有影响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首先看行政处罚能不能网上查询,如网上查询不到,自然不影响; 2、其次看招标项目的要求,如招标项目没有要求,可以参与投标。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
-
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政处罚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30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或者监察机关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限制、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二)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三)非法干涉评标活动的;(四)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收取费用的;(五)未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以及有其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
-
招投标行政处罚听证会是怎样的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2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效果怎么样确实很难讲,不过如果你找的律师有关系。
-
招标行政处罚最新标准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4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三)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四)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直
-
招标活动中的行政处罚时限广东在线咨询 2024-11-08计算行政处罚时效的方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该法规定了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该法还规定了时效的规定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且时效的规定期限可以连续计算。 具体而言,该法规定,如果在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那么在两年后无论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