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第二类,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第三类,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
第四类,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第五类,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
第六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
第七类,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索赔提起的诉讼;
第八类,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
第九类,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
一、保险合同的法院是哪个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交通事故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报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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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采用特殊地域管辖,行政诉讼中的特殊地域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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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特殊地域管辖与一般地域管辖不同的情况下如何确定管辖权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5具体案情涉及到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等的则不同。以下是《民事诉讼法》相关条例,给予参考: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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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域管辖的情形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281.公民在自己提起民事诉讼时,往往存在不知该在哪个法院告的情形,常常会违背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甚至有些律师律师也不能完全清楚该在哪个法院提起诉讼。级别管辖是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管辖范围,地域管辖是划分同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范围。本文仅对地域管辖原则及例外作为探讨。 2.我国对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被告的住所地在哪个法院辖区,就由哪个法院受理。但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的地域管辖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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