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企业注销需什么材料
1、申请注销所需文件清单
提示:办理注销登记前请先提交注销申请,同意注销后再提交清算组备案手续
2、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告期为45日。
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不用公告,可直接申请简易注销;企业已申请公告的,系统将自动锁定企业登记信息,企业不得办理任何其他登记手续;企业已申请公告的,如自行撤销公告,将无法再次申请简易注销,只能申请一般注销手续;公告期间有异议留言的,将无法申请简易注销,只能申请一般注销。
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二、申报合伙企业注销需要满足的条件
1、简易注销适用范围: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含其分支机构。
2、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指自行终止简易注销和被登记机关终止的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3、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三、合伙企业解散的如何进行注销登记
1、需要选定清算人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可由全体或部分合伙人担任,也可以委托第三人担任,但都应当在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选定,逾期未确定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通知债权人,备案登记,登报公告。清算人确定后,应在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并且,清算人还应自被确定之日起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3、支付税费+清偿债务。合伙企业的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
4、编制清算报告加注销登记。上述过程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经企业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合伙企业终止。
-
注册合伙企业需要什么材料
164人看过
-
威海合伙企业注销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97人看过
-
申请注销合伙企业需要哪些材料
161人看过
-
注册有限合伙企业需要什么材料
108人看过
-
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318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注册代办需要什么材料
460人看过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一般来说,申请办理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 更多>
-
合伙企业注销需要什么材料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3)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清算报告;(4)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
-
合伙企业注销都需要什么材料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7合伙企业注销登记需提交的材料:1、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2、执行事务合作伙伴或委托代表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委托书(原件1份)。3、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企业注册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注册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必须盖本企业的印注明与原件一致)。4、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
-
合伙企业注销需要些什么材料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4答: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三)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清算报告; (四)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
-
合伙企业注销需要什么材料?如何办理?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5合伙企业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合伙企业解散决议材料、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清算报告、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条规定,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释义引用统计第九十一条规定,
-
合伙企业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07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或者被撤消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