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公证员变更许可在哪办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9 09:56:09 255 人看过

一、伊春公证员变更许可在哪办理

伊春红旗大街433号

二、伊春公证员变更许可办理条件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三、伊春公证员变更许可办理材料

1.未受惩戒证明

2.公证机构推荐书

3.拟变更执业的公证机构的变更申请

四、伊春公证员变更许可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主席令第39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一条: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0: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证员相关文章
  • 伊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查询在哪办理
    一、伊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查询在哪办理黑龙江省青山西大街172号正南方向88米二、伊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查询流程怎么走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三、伊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查询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四、伊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查询办理
    2023-05-19
    309人看过
  • 伊春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在哪办理
    一、伊春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在哪办理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10号二、伊春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需要什么材料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留存原件)2.林权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3.林带采伐作业设计审批书(查看原件、留存彩色扫描件)4.森林病虫害防疫鉴定书(查看原件、留存彩色扫描件)三、伊春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申请条件1.公路改建、扩建需采伐路树;2.路树发生严重病虫害;3.路树成过熟需有规划地进行必要的更新改造;4.原有路树影响通信、通电及光缆等设施的架设;5.开设道口而采伐路树;6.因灾毁等原因,需临时采伐路树救险。四、伊春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设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六条: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2023-05-19
    250人看过
  • 伊春教师资格证证书验证在哪办理
    一、伊春教师资格证证书验证在哪办理伊春市教育局,新兴西大街3号。二、伊春教师资格证证书验证需要什么材料(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7)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8)《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9)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10)一寸免冠近照1—2张。三、伊春教师资格证申报要求1.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2.不需要单独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这两门课程已经统一归入统考的科目二,是幼儿的《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的《
    2023-05-19
    373人看过
  • 伊春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业务许可在哪办理
    一、伊春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业务许可在哪办理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10号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通运输局窗口二、伊春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业务许可的办理条件(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二)有符合《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船舶,并且自有船舶运力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三)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其中申请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有可行的航线营运计划;(四)有与其申请的经营范围和船舶运力相适应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五)与其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占全部船员的比例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伊春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业务许可的办理依据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2年10月13日国务院令第652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八条:经营水路运输业务,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
    2023-05-18
    312人看过
  • 宜春市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宜春市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3月14日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五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公证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经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后,由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二、宜春市公证员变更许可流程怎么走1、申请。申请人在现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2、受理。受理部门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核对资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3、审查与决定。决定部门应对受理部门移交的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符合企业印制发票条件的,决定部门应在办理时限内完成审查,制作《公证员证书》。不符合的,制作《不予行
    2023-05-14
    303人看过
  • 伊春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在哪办理
    一、伊春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办理地点伊春市人社局,劳动大厦B座。二、伊春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流程怎么走1、申请,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申请2、受理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受理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3、办结,告知办理结果三、伊春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的法律依据《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3号)第三条规范便捷服务,不断提高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效率。1、开展便捷备案服务。鼓励省级医保部门探索建立统一的省级备案渠道,提高备案工作效率。鼓励各统筹地区学习推广部分地区备案工作“零跑腿”“不见面”做法经验,为本地参保人员提供至少一种有效、便捷的备案渠道,如电话、网络、APP等。省级医保部门负责组织填写《全国备案管理便捷服务工作台账》(附表2),并于6月30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国家医保局。2、探索简化备案管理
    2023-05-18
    292人看过
  • 宜春市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在哪办理
    一、宜春市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在哪办理南昌市北京西路39号1113室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宜春市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的受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31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2、《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三、宜春市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的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的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
    2023-05-14
    162人看过
  • 伊春生育津贴支付在哪办理
    一、伊春生育津贴支付办理的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10号3楼医保窗口二、伊春生育津贴支付的办理流程1、申请。参保单位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网“生育津贴支付”填写员工生育结算信息,系统校验成功后提交申请。2、受理。系统自动受理。3、审核。后台工作人员完成对参保单位提交数据进行审核、结算、复核等工作。4、拨付。基金财务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及银行拨付。5、办结。用人单位查收女职工生育津贴。三、伊春生育津贴支付办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
    2023-05-19
    380人看过
  • 伊春遗属待遇申领在哪办理
    一、伊春铁力市遗属待遇申领在哪办理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城南街516号401室二、伊春铁力市遗属待遇申领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甲、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依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3.《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4.《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
    2023-05-18
    276人看过
  • 伊春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在哪办理
    一、伊春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在哪办理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10号伊春市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22-26号窗口二、伊春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办理材料借款人身份证还款银行卡三、伊春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办理条件贷款满一年,提前结清贷款四、伊春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2023-05-18
    203人看过
  • 伊春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在哪办理
    一、伊春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在哪办理伊春林都大街10号二、伊春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办理材料1.《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表;2.《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船舶国籍证书;4.船舶检验证书;5.船舶所有权证书;6.安全符合证明。三、伊春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办理依据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第二次修订)第十四条: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船舶投入运营的,应当凭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件、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领取船舶营运证件。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12月10日修正)第十三条: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其投入运营的船舶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向申请人颁发该班轮航线运营许可证件
    2023-05-19
    287人看过
  • 伊春门诊费用报销在哪办理
    一、伊春门诊费用报销在哪办理办理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繁荣西路89号四楼医保局医保大厅二、伊春门诊费用报销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三、伊春门诊费用报销受理条件1.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缴费状态正常;3.提供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四、伊春门诊费用报销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
    2023-05-19
    93人看过
  • 伊春医师重新注册在哪办理
    一、伊春医师重新注册在哪办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农场街31号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医疗卫生窗口二、伊春医师重新注册的材料有什么《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小2寸白底正面免冠照片医师与拟聘机构签订的劳务合同(协议)或聘用合同(需注明聘期)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医师执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培训证三、伊春医师重新注册的设定依据是什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四、伊春医师重新注册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二)近6个月2
    2023-05-19
    411人看过
  • 河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在哪办理
    一、河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在哪办理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C座二楼自贸区南宁片区综合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1、2、3号窗口二、河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法律依据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企业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一)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
    2023-05-14
    165人看过
换一批
#公证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证员
    词条

    公证员是指符合法定条件,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25 周岁以上65 周岁以下; (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5)... 更多>

    #公证员
    相关咨询
    • 在长春如何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法定代表人?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7
      一、在长春市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1份;A4纸打印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均需加盖企业公章。)2.一般情况需提供:《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份;复印件0份;A4纸打印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均需加盖企业公章。)3.一般情况需提供:变更前后《工商执照》副本原件(纸质:原件1份
    • 伊春市残疾证办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1
      办理条件: 1.视力残疾双目矫正视力均小于0.3 2.双耳平均听力阈值大于50分贝 3.失语、发声障碍、严重口吃等言语障碍 4.肢体活动严重功能障碍,包括以下疾病引起:脑中风后遗症、帕金森病、截肢、类风湿性关节炎、先天畸形、外伤等。 5.智力低下并伴有适应行为障碍者。 6.精神病患者经治疗一年不愈,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度者。 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电话: 86720212、86650783 金堂县
    • 变更公司法人需要办理开户许可证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1
      带着基本户开户行给你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行在你开户时给你的银行预留印鉴卡原件,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后的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后的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盖上你单位的行政章,带齐这些资料到你的基本户开户行,做账户变更即可
    • 伊春市哪里可以处理交通违章在网上办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30
      1、可以通过邮政代办,客服热线11185;通过12580热线代办;通过公安交警信息网办理等方式处理交通违章扣分; 2、网上办理不支持交警现场处理的违章; 3、网上系统偶有不稳定出现,处理时间较长,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 4、手续费20-40元不等。
    • 变更认证许可的名称变更许可人的名称要怎么变更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28
      一、简要说明办理流程。 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被许可商品或者服务范围。注册商标使用后,许可人/被许可人变更名称,提前终止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撤销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相应手续。再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被许可人许可的第三方使用其注册商标。 二、办理方式。 提交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证备案,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备案,提前终止商标使用许可证备案,撤销商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