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是否对已完成的项目负有保修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0:01:28 484 人看过

承包商对已完成的工程有保修责任吗?在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工程保修条款的依据是工程竣工验收。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终止时,如何承担未完工程的保修责任,取决于施工合同终止时双方对已完工程的保修是否达成一致。有协议的,按协议办理。没有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已完工程的保修责任。因为,承包人取得工程价款的前提是交付给发包人的工程符合约定的合格工程。根据建设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由于发包人在合同终止后已向承包人支付了工程价款,承包人交付的工程也应符合约定的质量。由于工程的特点,有些质量问题在工程交付时不能马上发现,只能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这也是《质量管理规定》中规定保修期最短期限的原因。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第四条)“保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质量缺陷责任方。”(第十三条)、“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八条),“下列情形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保修范围:(一)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第十七条)。综上所述,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是指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合同约定标准的质量缺陷进行修复的责任。如果您遇到此类问题,并且无法通过协商解决,请联系我们律师网委托律师代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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