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的种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8:50:29 445 人看过

自首的种类有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

一、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的区别是什么

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的区别如下:

1、一般自首,其成立条件是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后未受到讯问、采取强制措施前,出于自己的意愿向有关司法机关承认自己犯罪,自愿在有关机关的控制下,等待进一步解释犯罪事实的行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2、特别自首是指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

二、职务犯罪自首后的认定是怎样的

职务犯罪自首的认定:

1、主动投案交代自己罪行应认定为自首。

2、没受调查交代自己罪行应认定为自首。

3、交代不同种类罪行应认定为自首。

4、交代查证不实之外罪行应认定为自首。

5、交代没达追诉标准罪行之外罪行应认定为自首。

三、特别自首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特别自首的司法解释是:如果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相应的处罚,如果罪犯的罪行是比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一些犯罪嫌疑人觉得自首后,自己还是会判处死刑,就可能会选择不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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