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对下岗职工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补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7:01:35 135 人看过

下岗职工累计缴费十五年,不需要补缴社保。如果年数不够,则需要延期付款,为满足补缴条件,需要补缴。用人单位应在录用当天开始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实行下岗职工优惠服务制度

内容提示:

优惠服务对象

优惠服务项目

有关经费补助

发放《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证》

(一)优惠服务对象

参加失业保险的困难企业中,已领取由各级政府帮困机构审核发放的《帮困证》的下岗职工。

(二)优惠服务项目

上述下岗职工需持《帮困证》和本人身份证到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优惠服务申请手续。其优惠服务项目有:

1.免费职业介绍。持有《帮困证》的下岗职工到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求职登记,免交职业介绍成功费。

2.减免转业转岗培训费。持有《帮困证》的下岗职工,首次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的各类专业技术培训的,可向培训机构申请减免培训费;自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在重新落实工作单位后,就业服务机构和原单位可酌情报销其部分培训费。

(三)有关经费补助

各级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对为下岗职工提供优惠服务的职业介绍机构、转岗培训实体以及接收下岗职工的用人单位,按以下标准给予经费补助;

1.对为下岗职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促成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的职业介绍机构,每介绍一人在非技术岗位就业的给予50元补助。其中持技术等级证书转业转岗就业的可给予100元补助。

2.对组织下岗人员参加转岗培训的培训实体,培训后即转岗就业的每一人可给予100元补助。

3.试岗工资补助。用人单位接收持有《帮困证》的下岗人员,试岗期限为3个月。试岗期间,用人单位可向当地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试岗工资补助,补助费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的40%。

上述经费,从失业保险基金的转业训练费和生产自救费中提取支出。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人员,各项开支按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规定执行。

(四)发放《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证》

1.《优惠证》的申领

(1)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不再领取基本生活保障费,愿意自谋职业的,可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出具证明,向当地县以上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领《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证》(以下简称《优惠证》),同时收回《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证》。

(2)下岗职工未进中心,直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或因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困难等原固暂未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不再领取企业工资或生活费,愿意自谋职业的,可凭企业出具的证明和本人申请,向当地县以上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领《优惠证》。

(3)破产、关闭企业的职工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凭企业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本人申请,向所在地县以上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领《优惠证》。

2.《优惠证》的发放与管理

(1)凡有中央、省以上文件依据可享受下岗职工优惠政策的各类人员,如集体企业下岗职工、随军家属、失业人员等,也可由本人申请,由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发放《优惠证》,并在《优惠证》中注明集体、随军家属等身份。失业人员愿意自谋职业的,可凭《失业证》申领《优惠证》,发证的同时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收回《失业证》,停发失业救济金。

(2)为了与下岗职工自谋职业享受减免税费三年的优惠政策相衔接,《优惠证》的有效期改为三年,并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3)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服务机构,要认真做好《优惠证》的发放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详见福建省劳动厅《关于实行下岗职工优惠服务制度的通知》(1997年3月28日闽劳力[1997]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2000年4月11日闽劳力[2000]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个人所得税相关文章
  • 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补缴?
    个人所得税可以补交,需要提供以下基本资料:1、需补缴人姓名;2、需补缴人身份证号码;3、需补缴人月工资金额;4、需补缴人要补缴的月份;5、需补缴人地址及邮编。一、个人所得税的补交流程如下:1、补交个人所得税需要提供基本资料;2、做好补交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报表;3、将申报报表提交到税务局,由税务局出具通用缴款书;4、最后到银行去进行缴税,缴完税3-5天即可出具完税证明。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流程如下:1、领取申报表,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领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份并填写,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申报的,领取《个人所得税申报表》2份并填写;2、办理申报,纳税人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进行申报;3、缴纳税款,当期申报没有税款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并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
    2023-07-01
    470人看过
  • 对离职补偿金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对离职补偿金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以及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数额较大,有没有什么其他规定?考虑到个人取得的离职补偿金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对个人取得的计税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的数月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上的部分,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二、自己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员工主动辞职的一般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
    2023-06-07
    341人看过
  • 离职经济补偿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一、员工离职需要提前多久通知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通知即可,记得时提前通知即可,并不需要企业同意;正式员工提前一个月通知即可,记得提前一个月通知即可,不需要企业同意;所以企业说要他们同意你才能离职都是唬人的。如果企业违法指挥/对员工构成重大安全威胁;可以立马离职!二、离职要提前一个月,否则扣一个月工资合法吗公司规定职工需要离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其行为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也有相关的
    2023-06-20
    381人看过
  • 返聘职工的个人所得税要缴吗?
    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办理相关退休手续后,用人单位聘请退休的劳动者重返工作岗位。那么这些退休返聘的劳动者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公司返聘职工同时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退休人员再任职的各项条件,则返聘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不同时符合,则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一起来看看。退休返聘,是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退休后,在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重返工作岗位的现象。对部分刚退休的技术型职工实行返聘,如何扣缴这些返聘职工的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
    2023-06-04
    182人看过
  • 职工离职补偿款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一、职工离职补偿款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员工离职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年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按一下原则处理: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二、离职补偿金要如何交个人所得税离职补偿金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要分两部分考虑:一部分为上年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一部分为超过上年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一)不超过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免征个税根据财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
    2023-04-25
    463人看过
  • 员工辞职的补偿金怎么计缴个人所得税
    员工辞职的补偿金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问:我公司有员工辞职,因为是老员工,国营身份,公司给予一定的补偿金,这笔补偿金缴不缴个人所得税?应如何缴纳?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第一条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二条规定,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规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国家税务总局
    2023-05-04
    258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 更多>

    #个人所得税
    相关咨询
    • 补缴的个人所得税能打印下来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6
      你一个月一个月的补交,要看你在网上都申报了没有,申报成功以后才可以打印完税证明的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建议你拨打地税热线12366进行咨询,这样肯定会有结果的
    • 职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1
      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下发的《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发[2001]1157号]的规定: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
    • 职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下发的《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发[2001]1157号]的规定: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
    • 个人下岗再就业未缴纳所得税怎么补交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1
      那你先缴纳满至少半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30%;贷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的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 出差补助能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25
      企业出差补助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几个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食补助。不属于工资、工资性质的补助金、津贴、纳税人本人的工资、工资收入项目的收入、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