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20:27:08 466 人看过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愉快的节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各区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主,检查的重点是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及设施、锅炉容器特种设备等。检查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方式,必须做到全面认真、不留死角。对于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该处罚、该停产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和停产整改,要坚决有效地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对国庆节庆祝活动场所的安全措施及应急设施、设备的检查。活动组织单位及负责人要做到安全措施到位、责任明确,应急器材和设备设施安全、足量、可靠,各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大型会议和活动的安全方案审批审查备案制度。对于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到位或应急器材设施不可靠的,坚决不予举办较大型的会议和节庆活动。

三、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的安全工作。交通部门要对投入旅游运行的线路、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坚决打击公路超载超限行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点、设施的检查,对于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景点和设施,要坚决予以关闭和禁止使用;商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集贸市场、商场、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文化部门要加强对网吧、影剧院等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教体部门要加强学生的管理和文化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集会和集体出游教师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安排集体活动或出游的部门、单位要有主要负责人负责,做到安全方案或措施可靠,确保万无一失。

四、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有备无患。要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工作人员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各区、各部门务于9月20日前将国庆节期间的安全检查及值班安排情况书面上报市安委办,10月10日前将开展此次安全大检查的总结材料上报市安委办。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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