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0:27:08 466 人看过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愉快的节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各区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主,检查的重点是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及设施、锅炉容器特种设备等。检查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方式,必须做到全面认真、不留死角。对于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该处罚、该停产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和停产整改,要坚决有效地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对国庆节庆祝活动场所的安全措施及应急设施、设备的检查。活动组织单位及负责人要做到安全措施到位、责任明确,应急器材和设备设施安全、足量、可靠,各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大型会议和活动的安全方案审批审查备案制度。对于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到位或应急器材设施不可靠的,坚决不予举办较大型的会议和节庆活动。

三、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的安全工作。交通部门要对投入旅游运行的线路、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坚决打击公路超载超限行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点、设施的检查,对于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景点和设施,要坚决予以关闭和禁止使用;商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集贸市场、商场、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文化部门要加强对网吧、影剧院等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教体部门要加强学生的管理和文化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集会和集体出游教师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安排集体活动或出游的部门、单位要有主要负责人负责,做到安全方案或措施可靠,确保万无一失。

四、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有备无患。要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工作人员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各区、各部门务于9月20日前将国庆节期间的安全检查及值班安排情况书面上报市安委办,10月10日前将开展此次安全大检查的总结材料上报市安委办。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直属公司,各厂矿企事业单位,各机关、团体、学校、医院,各驻并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于2003年10月28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都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面了解有关内容。组织驾驶员学习时间要在30个小时以上,职工、居民、村民有组织的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两次。市教育部门要在全市中小学校中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活动,并将其纳入思想品德教育课内容。通过学习,让每个人从思想上真正提高对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全市形成人人学习、自觉遵守《
    2023-04-23
    55人看过
  •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房屋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依法保护公共安全和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房屋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就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凡在本市市区内已竣工且验收合格的房屋的产权人、使用人以及房屋管理单位,均须遵守本通告。二、检查的范围:(一)餐饮、娱乐、洗浴、商场、宾馆等营业性用房;(二)教学楼、学生宿舍、幼儿园、医院等科教、医疗、卫生用房;(三)驻长部队、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含中、省直单位)用房;(四)企业的车间、仓库等生产性用房;(五)居民住宅用房(重点是危险房屋和住宅改为营业性用房的房屋);(六)需要安全检查的其他房屋。三、检查的内容:(一)拆改房屋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经过安全技术鉴定;(二)整体属危险房屋的拆除情况;(三)对危险房屋采取的解除危险的措施;(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四
    2023-06-10
    164人看过
  •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劳动法执行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3-06-10生效日期:2003-06-10发布部门: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湖政办发[2003]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对劳动法执行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各级政府和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执法检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明确分管领导,组成工作小组,确定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认识、责任、时间、人员到位。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明确职责,围绕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发动,并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剖析,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协作,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二○○三年六月十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劳动法执行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
    2023-06-09
    222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实施《行政许可法》及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琼府办[2004]62号发布日期:2004-8-11执行日期:2004-8-11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及省委、省政府依法行政有关文件精神,省政府决定近期在全省开展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及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现将《关于开展实施<行政许可法>及行政执法大检查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四年八月十一日关于开展实施《行政许可法》及行政执法大检查的工作方案一、检查范围重点检查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省、市县两级窗口行业及行政执法任务相对集中的部门和组织(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或行政执法主体)。二、检查内容以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
    2023-04-24
    334人看过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工程建设分级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乌海市工程建设分级管理意见(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乌海市工程建设分级管理的意见(试行)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严格履行建设工程法定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程建设分级管理意见。一、工程建设的范围:包括从事各类房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的建筑活动。二、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实行分级管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工程建设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并对分管范围的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分管范围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一)市建设
    2023-04-22
    251人看过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乌海政办发〔2009〕7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乌海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乌海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偿还行为,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07〕54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性债务,是指由政府或者政府授权的部门、单位直接举借或提供担保的债务,以及在特殊情况下需由政府偿还的债务。包括由政府作为借款人或担保人承担直接或连带偿债责任的外债、国债转贷、地债转贷、专项借款、国内金融机构贷款、政策性挂账、财政欠拨及其他需由政府偿还、兑付或管理的债务。第三条政府性债
    2023-06-11
    142人看过
  • 关于国庆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为促进全省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今年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04]42号)的要求,成立由李全林副省长为组长,韩庆华副秘书长、杨增夫局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督查组,共组织6个督查小组于9月28日-30日赴全省各地进行安全生产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内容各地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节日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制订等情况。二、督查组的组成第一小组:道路交通安全督查组。由公安厅牵头,农机局、安监局派员参加。赴徐州市督查。第二小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督查组。由公安厅牵头,工商局、教育厅、安监局派员参加。赴扬州市督查。第三小组:旅游安全督查组。由旅游局牵头,质监局、文化厅、卫生厅、安监局派员参加。赴无锡市督查。第四小组:水上安全督查组。由
    2023-06-09
    56人看过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针对近期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现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督促检查。要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二、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分兵把口,落实责任。严禁车船超载、超速和超限,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和危险品携带上车(飞机),严禁农用车船非法载客,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节日期间要加强对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严格
    2023-06-05
    404人看过
  •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煤炭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最近一个时期,煤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在全国范围内时有发生。目前,我市煤炭供应紧张、价格不断上扬,个别企业存在超能力生产现象,有部分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很大隐患,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抓好煤炭生产旺季的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立即开展全市煤炭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一)煤炭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煤矿以“一通三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三)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网点的安全状况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二、检查时间专项检查从2004年11月30日开始,到12月15日结束。三、检查方式此次专项检查由市政府统一组织,以旗县区为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市政府组织两个专项检查组分赴重点产煤旗县区进行检查。检查组成员名单如下:第一组:(赴宁城县、
    2023-06-09
    296人看过
  •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颁发《大连市房地产权证》的通知
    发文单位: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日期:2005-9-23执行日期:2005-9-23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登记管理,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将现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两证合一”,颁发《大连市房地产权证》(含《大连市房地产共有权证》、《大连市房地产他项权证》,下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凡2005年10月1日后新开楼盘的商品房产权登记,统一颁发《大连市房地产权证》。二、颁发《大连市房地产权证》的范围限于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其他区市县颁发《大连市房地产权证》工作,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另行安排。三、原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范围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继续有效。换发原
    2023-06-10
    157人看过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贯彻〈内蒙古自治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有关部门:《乌海市贯彻〈内蒙古自治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2006年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乌海市贯彻《内蒙古自治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抵预安全生产风险,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保证煤矿事故抢险救灾及善后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市地方煤矿生产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一、存储标准依照《办法》规定,井工开采的煤矿:低瓦斯矿井年核定生产能力为30万吨及以下的存储300万元,30万吨—120万吨的存储400万元,120万吨以上的存储500万元;高瓦斯矿井(包括按高瓦斯管理的矿井)年核定生产能力为30万吨及以
    2023-06-09
    375人看过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缓解能源供应紧张状况,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增强全民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强全民节能意识人口众多、能源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能力较弱,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近年来,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促进节能的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浪费能源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如一些地方城市建设贪大求洋,汽车消费追求大排量,住房消费追求大面积,装修装饰追求豪华,大量使用一次性用品,产品过度包装等,不仅造成需求的不合理增长,而且加剧了能源供应紧张状况,加重了环境污染,助长了不良社会风气。开展全民节能,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体现全民族的
    2023-06-06
    231人看过
  •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对全市建筑工地集中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建委草拟的《全市建筑工地集中大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4月27日全市建筑工地集中大检查实施方案(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00五年四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西安建筑市场秩序,切实做好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建筑工地逐一进行一次集中大检查。为使这次检查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全面贯彻执行《建筑法》、《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市场行为,强化市场监管,增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意识,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为目标,以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为重点,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坚决打击和纠正建筑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2023-06-10
    331人看过
  • 乌鲁木齐市关于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县级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2月23日召开了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12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12月25日乌昌党委2005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强调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和“三节两会”期间乌昌地区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12月26日,市长工作例会就落实自治区和乌昌党委关于做好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精神要求做出了安排部署,决定在12月9日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工作大检查,确保我市今冬明春尤其是“三节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2005年12月28日至2006年1月28日。二、检查方式和检查对象(一)市领导分别带队,
    2023-06-09
    60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产假的法律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07
      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
    • 国务院发公厅关于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0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二、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
    •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第7条如何规定的规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4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设立并公布其举报电话,同时确保举报通讯渠道畅通无阻。
    • 朔州市山阴县人民政府关于休产假的通知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6
      正常产假98天,最高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
    •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产假计算的通知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18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增加6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结婚假期外,增加结婚假期的7天符合本条例的生育规定的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