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给外商投资企业的多缴税款的税务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8:52:13 156 人看过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国税发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

关于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15号《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后多缴税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现就退还给外商投资企业的多缴税款,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如何进行税务处理问题,明确如下:

外商投资企业实际收到的退税税款,不论属于哪一年度的多缴税款,均应计入收到退税当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01: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商投资相关文章
  • 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分红缴税吗
    一、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分红缴税吗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东获取回报所应承担的税务责任方面,依照相关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以下是详尽的解读与说明:1.对于个人股东而言,他们在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带来的高额回报时,即需面对相应的税务负担——即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向政府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款,以履行其作为纳税人之义务;2.同样地,对于那些非中国国籍的个人投资者来说,其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取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也将会暂时被豁免,无需额外缴纳个人所得税;3.然而,值得注意的是,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由于他们是通过中国国内证券市场来获取境内企业所提供的股息分红,因此他们仍需依照企业所得税法之规定,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不得逃避或偷逃该部分税费;4.最后,如果是由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处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那么他们则须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之规定,按10%的税率进行缴纳。请务必注意,上述各
    2024-03-29
    428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登记证办理
    服务名称:
    2023-11-28
    90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改组中资产重估的税务处理
    外商投资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对其作为投资的资产的价值进行重估。对其资产重估变值可做如下处理:(1)外商投资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原外商投资企业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的,其资产转为认股投资的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变动部分应计入原外商投资企业损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2)原外商投资企业已按上款规定做出税务处理的,新组成的股份制企业可以对原外商投资企业的资产,按重估确认的价值作为投资入账,并据以计提折旧或摊销;原外商投资企业未按上款规定进行税务处理的,对新组成的股份制企业中原外商投资企业的资产重估价值变动部分,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计入企业损益,也不得据此对企业资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凡企业对资产重估价值变动部分已作账面调整,并按账面调整数计提折旧或摊销,或以其他方式计入成本、费用的,企业应在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按下列方法调整:按实逐年调整。企业因资产重估价值变动,每一纳
    2023-06-07
    486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税收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鼓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来华从事创业投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技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3年1月联合发布了《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2003年第2号令,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创投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明确如下:一、按照有关规定从事股权投资及转让、以及为企业提供创业投资管理、咨询等服务的创投企业,不属于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所规定的生产性企业范围,不得享受税法规定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税收优惠待遇。二、组建为法人的创投企业,应以创投企业为纳税人,按照税法的规定,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三、组建为非法人的创投企业
    2023-06-06
    396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享受退税优惠是怎么样的
    一、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享受退税优惠是怎么样的税法实施细则规定,凡有下列情形者应当缴回已退税款的60%:外国投资者再投资举办或扩建产品出口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三年内,或在再投资资金投入后三年内,该企业均没有过到产品出口企业标准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举办或扩建先进技术企业,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或资金投入后三年内,经考核不合格被撤销先进技术企业称号的。外国投资者异地再投资,原纳税地税务机关在根据税法实施细则规定办理退税时,应同时向接受再投资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寄送《外国投资者异地再投资已退税通知书》。凡经接受再投资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审查认定,外国投资者属于税法第十条所说再投资后经营期不满五年撤出的,或者属于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三款所述情况的,外国投资者应向接受再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缴回或部分缴回已退税款手续。税法及实施细则有关再投资退税的优惠规定,只适用于外国投资者。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
    2023-06-06
    449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发包经营,出租经营的税务怎么处理
    (1)外商投资企业聘任本企业雇员实行目标责任承包,或者外聘管理服务公司负责本企业全部或部分经营管理,但仍以外商投资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各项商务活动,并以定额或按经营效益、管理效益确定数额支付上述受聘个人劳务报酬或公司服务费的,应以外商投资企业为纳税主体,依照有关税法规定计算纳税并享受适用的税收优惠。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给上述受聘个人的劳务费或公司的服务费,在计税时允许作为费用扣除。上述本企业雇员收取的劳务费,应并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劳务费的外商投资企业代扣代缴;管理服务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应作为该公司服务业收入,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2)外商投资企业全部或部分由本企业股东、其他企业、本企业雇员或其他个人(以下简称“经营人”)负责经营,但外商投资企业未改变其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内容,经营中仍以外商投资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各项商务活动,经营人按合同
    2023-11-29
    341人看过
  • 外资企业:再投资退税税收优惠审批
    项目名称外资企业:再投资退税税收优惠审批许可对象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申请人提交材料办理时应提供的资料:凡符合再投资退税优惠的企业,申请再投资退税时,应在再投资资金实际投入之日起一年内,向原纳税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1、企业申请报告;2、再投资退税申请审批表;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验资报告复印件;5、企业年度财务报表;6、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证明;7、载明再投资金额、再投资期限的增资或者出资证明;8、企业类型确认证明;9、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注:凡属异地再投资退税的,原纳税地税务机关在根据细则第八条第十三款的规定办理退税时,应同时
    2023-06-06
    345人看过
  • 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再投资退税
    为鼓励外国投资者将其从外商投资企业中取得的利润再在国内进行直接投资,现行税法对再投资给予退税优惠。《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94)财税字第083号等文件规定:(一)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取得的利润在提取前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在提取后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但地方所得税不在退税之列。其退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退税额=再投资额÷(1-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与地方所得税税率之和)×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40%[例]某外商2000年从其投资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企业获得利润1000万元,甲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经合资各方协商同意、该外商将该1000万元再投资于企业,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则按规定可退回企业所得税
    2023-06-07
    256人看过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国税发(1995)012号标题: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颁布日期:1995年2月6日实施日期:1994年1月1日终止日期:类别:税收征收管理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对1994年1月1日以后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出口的货物增值税实行零税率。具体通知如下:一、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出口的货物,凡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31号文件规定的,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免征增值税,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减内销货物当期应纳的增值税,不足抵扣的部分,予以办理退税。二、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下列公式计算:(一)出口销项金额×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时,应退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二)出口销项金额×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时,应退税额=销项金额×税率。结转下期的进项税额=
    2023-06-07
    233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申请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税务登记,应向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在递交税务登记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文件:的一、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1、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的2、的的批准证书复印件;的3、的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4、的的项目建议书及批文;的5、的的中方合作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的6、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及批文;的7、的的银行账号;的8、的的董事会人员名单;的9、的的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的10、中方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复印件;的11、税务登记表。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1、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的2、的的批准证书复印件;的3、的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4、的的项目建议书及批文;的5、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及批文;的6、的的银行账号;的7、的的董事会人员名单;的8、的的外方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复印件;的9、的的税务登记表。
    2023-06-06
    443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吗
    【问题】外商投资企业以前是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的,不知道现在是如何规定的?【解答】《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第十六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吉林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本办法缴纳耕地占用税。本办法所称建房,包括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本办法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
    2023-12-27
    476人看过
  • 外资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再投资退税的优惠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和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以及外国投资者将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企业获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海南经济特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农业开发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批准可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退税后,税务机关要进行再投资退税的管理。若发现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税款;再投资后三年内未达到产品出口企业标准的,考核不合格被撤销先进技术企业称号的,应缴回已退税款的60%。上述规定是一种约束条件。但即使将来缴回已退税款,对再投资者来说,仍是一种利益,因为它已利用了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
    2023-06-07
    442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的主要税收
    1、国家鼓励、支持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之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免征关税和增值税。2、在经济特区内设立外商投资和外国金融企业,来源于特区内的营业收入,从注册之日起,可以免征营业税五年。3、下列地区行业的企业可以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设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2)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3)设在国务院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4)设在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务院批准的沿海经济开放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从事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外商投资在三千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过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5)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6)在经济特区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地区设立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外国投资
    2023-06-07
    149人看过
  • 税率变化引起的企业所得税多缴税款怎么账务处理
    【问题】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结束,由于税率变化引起的2010年多缴税款,2011年账务如何处理?【解答】对于重要的前期差错,应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2010年底调整的,直接作为当年发生事项,调整结果体现为2010年报表的期末数;如果在2011年调整,则作为前期差错调整,更正结果体现为2011年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及“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年初数。《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第十三条规定,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
    2023-11-24
    185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 更多>

    #外商投资
    相关咨询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税率是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20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对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以及外国企业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该税种在原中外合资经营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基础上,经修改合并,依照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于1991年7月1日起施行。外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这些企业统称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
    • 境外投资税务怎么缴税的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8
      第二十三条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 我想问一下,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缴税的税种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4-09-16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种主要有三种: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就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应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缴纳,具体如下: 1、外方股东向中国境内机构或个人转让股权所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面对着一般性税务处理以及特殊性税务处理两方面问题。 2、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机构股东(本文中暂指《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非居民企业”,即依据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缴纳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重组税务办理流程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3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重组所得税处理:股权转让收益应当按照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计算缴纳或者扣缴所得税;股票发行溢价不作为营业利润征收所得税;企业取得的资产转让收益或者损失,应当按照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计入其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