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噪音施工时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8 22:53:05 186 人看过

深圳市噪音施工时间7:00—12:00,14:00—23:00。

深圳噪音施工时间规定如下:

1、禁止在中午十二时至十四时或者夜间二十三时至次日七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2、机动车辆的防盗报警装置以鸣响方式报警,鸣响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

3、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全天,工作日的中午、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不得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和家具加工等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第四十七条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已被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现场文明施工设计

第三章现场文明施工的标准

第四章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维护市容整洁和城市安全,使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建设部和省建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房屋建设、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市政道路、管线敷设等各项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现场文明施工设计

第三条施工总包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文明施工必须进行设计,有关部门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一并审查。

第四条文明施工设计内容:

(一)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临时设施、现场交通、现场作业区、施工设备及机具的布置、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堆放位置等。

大型工程平面布置因施工期变动较大,可按基础、主体、装修三阶段进行施工平面图设计。

(二)现场围栏的设计。

(三)现场工程标志牌的设计。

(四)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硬地化、道路等单体设计。

(五)现场污水处理排放设计。

(六)粉尘、噪音控制措施。

(七)施工区域内现有市政管网和周围的建、构筑物的保护。

(八)现场卫生及安全保卫措施。

(九)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

第五条施工单位根据文明施工设计编制文明施工增加费(包括工地围栏、硬地化、大临设施超标费、市政管线保护费及其它文明施工费等),该费用作为施工措施费(1号标书)组成部分列入工程总造价。

第三章现场文明施工的标准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栏。其标准如下:

(一)在本市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得低于2.3米,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齐、美观(主要用砌筑材料);

(二)在其他路段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齐、美观(不得使用铁皮瓦、石棉瓦)。

(三)围栏外部应做简易装饰,色彩与周围环境协调。

(四)场地出入口大门应庄重美观、门扇应做成密闭不透式。

第七条工程标牌(五牌一图)。施工现场应设置工程标牌,工程标牌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文明施工管理牌、组织网络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工程概况牌设置在工地围栅的醒目位置上,载明项目名称、规模、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第八条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食堂、仓库、卫生间、淋浴室及消防用的砂、水池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要求稳固、安全、整洁,并满足消防要求,禁止使用竹棚、石棉瓦、油毡搭建。

现场设置集体宿舍时,应具备良好的防潮、通风、采光等性能,并与作业区隔离。人均床铺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并进行适当的分隔。按设计架设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严禁使用电炉和明火烧煮食物。

第九条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的堆放。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面布置图划定的位置堆放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所有材料应堆放整齐,不得侵占市政道路及公用设施。确需临时占用的,应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将批准号的标志悬挂在现场。

第十条现场场地及道路应硬地化。其厚度和强度应满足施工和行车需要。现场场地和道路要平坦、通畅、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周边设排水沟,现场不允许有积水。

第十一条污水的处理和排放。场地内应设沉淀池和冲洗池,并做到:

(一)所有的生活或其它污水必须分别处理后方能经排水渠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河流。

(二)采用钻孔或其他施工产生的泥浆,未经沉淀不得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河流。废浆和淤泥应使用封闭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第十二条粉尘控制:

(一)由于其他原因而未做到的硬地化部位,要定期压实地面和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二)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三)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应洒水湿润和在仓库内进行。

(四)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

第十三条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对可能损坏的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和管线制订相应的保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进行。

第十四条运输车辆应做到:

(一)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能离场上路行驶。

(二)装运建筑材料、土石方、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的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深圳经济特区土石方运输车辆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建字〔1997〕185号)。

第十五条噪音控制:

(一)建成区内的新建项目,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应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

(二)建筑施工作业的噪声可能超过建筑施工现场的噪声限值时,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后方能开工;

(三)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中午和夜间进行产生噪音的建筑施工作业(中午12时至下午2时,晚上11时至第二天早上7时)。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中午或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

第十六条现场卫生:

(一)明确施工现场各区域的卫生责任人。

(二)食堂必须申领卫生许可证,并应符合卫生标准,生、熟食操作应分开,熟食操作时应有防蝇间或防蝇罩。禁止使用非食用塑料制品作熟食容器,炊事员和茶水工需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三)施工现场应设置卫生间,并有水源供冲洗,同时设简易化粪池或集粪池,加盖并定期喷药,每日有专人负责清洁。

(四)设置足够的垃圾池和垃圾桶,定期搞好环境卫生、清理垃圾,施药除“四害”。

(五)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清。

(六)工地应设茶水亭和茶水桶,做到有盖、加锁和有标志。夏季施工应有防暑降温措施。

第十七条现场安全、保卫:

(一)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火、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人。

(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配佩工作卡。工作卡由总包单位制作,工作卡有本人相片、姓名、所属单位、工种或职务,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标卡应分颜色区别。

(三)建立来访登记制度,不准留宿家属及闲杂人员。

(四)经常对工人进行法纪和文明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第四章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十八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部门,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区属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十九条市、区施工安全监督站按分工对在建项目实施安全监督的同时,实施文明施工监督。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大力支持、配合施工单位搞好文明施工工作,并保证文明施工增加费按时到位。

第二十一条各施工单位按本规定组织文明施工,建立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制,开展文明施工达标活动。

第二十二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本规定的标准进行量化管理,制定文明施工的评定标准。

第二十三条市、区安全监督机构根据评定标准,对工程项目组织检查,检查结果分为“文明施工不合格工地”、“文明施工合格工地”、“文明工地”。对“文明工地”颁发标志牌。

第二十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组织两次文明施工大检查,在“文明工地”的基础上,评选出市级“示范文明工地”。

第二十五条对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工地,不得评为“文明工地”。文明施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参加市优质样板工程评选。

第二十六条凡违反本办法的,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根据建设部第15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整顿,吊销施工许可证的处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深圳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一九九八年十月一日起实行,原深建字〔1993〕87号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时相关文章
  • 工地施工噪音的时间规定
    一、工地施工噪音的时间规定工地施工噪音的时间规定是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二、工地施工行人摔伤谁负责工地施工行人摔伤一般是由施工方来负责,具体要区分如下情况: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2.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3.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
    2023-06-05
    360人看过
  • 小区施工噪音扰民时间规定
    一、居民区施工噪音扰民时间规定是什么居民区施工噪音扰民时间规定为,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噪音扰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无论夜间还是日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其与认定“噪声扰民”存在相关但是并不一定必要的关联。即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公安、交通、铁路
    2023-04-01
    163人看过
  • 施工噪音的时间规定是多少
    施工噪音的时间和规定分贝是:6:00~12:00、14:00~22:00之间可以施工,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昼间不得大于70分贝,夜间不得大于55分贝。夜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除外。室外施工噪音的时间规定室外施工噪音的时间规定,是指晚上的二十二点至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如果是因为抢修、或者因特殊需要必须在上述时间进行作业的,必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允许下才能进行。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白天噪音扰民标准是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超过70分贝;工业区昼间超过65分贝;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超过60分贝;以
    2023-08-04
    118人看过
  • 夜间施工噪音大谁来管
    道路施工晚上噪音归环保局管。根据法律规定,道路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须在开工十五日前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期限以及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和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所购商品房地下室噪音太大想退房吗所购商品房地下室噪音超标可予以退房。一、双方所订立的合同约定,争议房屋的使用性质为“居住”。因此,被告交付的房屋应符合“居住”使用的标准。虽然双方未约定“居住”使用的具体标准,但依据被告交付的标的物至少要符合行业标准。所购房屋的地下室是通水管房,噪音超标,应认定被告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标准。二、依约取得的标的物在品质上存在瑕疵,无法达到正常居住标准,属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符合“居住”标准应为合同的根本性条款,是实现合同目的的重要标志;被告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居住”标准,属于不适当履行;《民法典》第
    2023-08-02
    381人看过
  • 长沙市噪音扰民时间
    一、扰民是几点到几点夜间扰民是晚上22点至次日6点。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所处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2、小区里装修时间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才是扰民。每个省份规定的时间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异,居民正常休息时间内操作算扰民。容许装修的时间集中在7时到12时,14时到19时。3、晚11点到次日早7点,分贝高于80分贝,即为扰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2023-03-06
    69人看过
  • 夜间施工噪音标准有哪些
    一、夜间施工噪音标准有哪些1、夜间施工噪音标准如下:(1)住宅区的噪音,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夜间应低于45分贝,若超过这个标准,便会对人体产生危害;(2)静住宅区夜间的噪声标准定为35分贝。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声环境质量标准、噪声排放标准和其他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应当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修订。第七十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二、扰民的处罚有哪些1、如果报警,警察一般是先予以警告,提出要求不准继续扰民;2、如果是继续扰民的,警察可以会视情对其进行治安处罚,罚款或处以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3、如果是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情节
    2023-08-06
    154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时
    词条

    工时又称“人时”是指一种表示工作时间的计量单位。一个工人劳动一小时称一个工时。是企业计算工人劳动时间、制定劳动定额、编制各项计划,衡量劳动生产率发展水平的重要的计量单位。 对工时利用情况的统计分以下几个类别: (1)日历工时数; (2)公休... 更多>

    #工时
    相关咨询
    • 噪音施工时间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工作日12:00至14:00、18:00至次日8:00,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噪声装修等扰民作业。其他时间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干扰。
    • 上海噪音施工时间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草案第四十五条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为了不至于搞僵邻里关系,你可以向在施工的住户提点小意见协商下,比如告知对方你家有老人小孩需要安静休息,请他们把有噪音的工作避开休息时间做。
    • 市政工程施工噪音准则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7
      声污染控制管理职位职责 (一)事项经理 1、准则和规则、证书、负责施工现场内的临时降低噪声和改造,落实噪声管理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2、履行承揽合同要求、法规,与分包队伍订立噪声管理协议,制定噪声管理目标。 (二)事项技术负责人 1、噪声的治理和监控工作,对工程噪声环境管理全面负责。 2,完善管理组织。 5、预防噪声污染。 3,配备必要资源、直接负责事项噪声管理工作、定期体检各项噪声管理记录、贯彻执
    • 深圳施工时间有限制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0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工地的相关规定: 一、国家规定的施工时间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而且场界环境噪声昼间不得大于70分贝;夜间不得大于55分贝。如果超过此标准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 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向我局申请,取得许可证后方可连续施工,施工前应以明显有效的形式将施工情况通报周围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 二、禁止使
    • 深圳市公司复工时间?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19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粤府明电〔2020〕6号),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以外,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