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地政府有权收回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4 0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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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闲置于自留地上的土地,当地政府有权进行回收。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那些长年未能投入实际使用的宅基地,若仍有明确的使用权归属者,则可由集体组织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予以注销该块土地的土地登记手续,至此,该土地将被集体收回处理。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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