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在什么情况下提出中止履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14:52:05 399 人看过

可以中止履行的情况是: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来逃债;丧失商业信誉;或者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况的。

一、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哪些情形可以中止履行

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的情形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以及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若是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指什么呢

在合同的履行中,当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时,另一方可以享有一定的抗辩权,这个抗辩权就是另一方可根据对方履行的情况采取继续履行、不履行或部分履行的行为。在民法典中,主要规定了以下几种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是说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乙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2、顺序履行抗辩权:所谓顺序履行抗辩权,就是有先后顺序,现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

3、不安履行抗辩权:所谓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乙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丧失商业信誉的时候,另一方可以中止履行,在中止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不安抗辩权种类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

不安抗辩权种类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

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种类包括: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2: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同时履行抗辩权相关文章
  • 法律规定出什么情况下不给抚养费
    抚养费用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必支付:1、支付子女抚养费用乃是夫妻二人共同责任与义务,如若其中一方未尽到其应有之责,未给予抚养费用,那么另一方自然应当加大投入,以确保孩子的生活水平不致降低。只要夫妻二人对此持有共识,即一方在另一方未能履行责任时自愿增加抚养支出,那么夫妻双方便可通过友好协商来妥善处理离婚期间孩子抚养费用问题;2、现实生活中,夫妻二人对于是否应支付孩子抚养费用常常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因此不得不诉诸法律途径。一般而言,离婚期间不给孩子抚养费用主要分为三类情形:(1)给付方由于长期疾病缠身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缺乏经济收入来源,确实无法按照原先约定或者判决确定的金额支付抚养费用,然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却具备相应的抚养能力;(2)给付方因为触犯法律法规而被判处监禁改造或者劳动教养,导致失去经济能力,无力支付抚养费用。但是当其重获人身自由之后,重新获得经济来源,仍然需要按照原先的协议
    2024-07-29
    167人看过
  • 什么是中止执行?什么情况下中止执行仲裁裁决
    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特殊情况消失后,再继续进行执行程序。《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也就是说,在执行裁决过程中,发生了一方申请撤销裁决的特殊情况,人民法院暂时停止执行,最后视裁决是否被撤销,再决定恢复执行还是终结执行。在实践中应当注意,一方申请撤销裁决,是中止执行的法定理由。一旦有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撤销裁决,执行法院即应当裁定中止执行,而不是可以裁定中止执行。这是因为仲裁裁决不同于法院的判决,要经过两审终审,而是实行一裁终局,所以一旦当事人申请撤销,则应中止执行。其次应当注意中止执行的裁定,依法不准上诉,在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执行程序暂时停止。除上述中止执行的情况外,《民事诉讼法》第234条关于中止执行的一般规定也适用于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这些情形包括:一、申
    2023-04-25
    43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执行程序开始后,因一些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暂不能进行,对此,民事诉讼法作了中止执行的规定。中止执行是指执行开始后,应当执行的案件,由于出现某种法定原因,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的进行,待法定原因消失后,执行程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人对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有权进行处分,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暂缓履行义务,暂停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中止执行。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确有理由的,可能发生变更执行标的,或者对案件再审的情况,因此对原执行标的的执行应当中止。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在执行中,有时会出现一方甚至双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况。如果申请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继承权利;如果被执行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承
    2023-02-22
    155人看过
  • 女死刑犯什么情况下中止执行
    《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也就是说,在执行裁决过程中,发生了一方申请撤销裁决的特殊情况,人民法院暂时停止执行,最后视裁决是否被撤销,再决定恢复执行还是终结执行。在实践中应当注意,一方申请撤销裁决,是中止执行的法定理由。一旦有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撤销裁决,执行法院即应当裁定中止执行,而不是可以裁定中止执行。这是因为仲裁裁决不同于法院的判决,要经过两审终审,而是实行一裁终局,所以一旦当事人申请撤销,则应中止执行。其次应当注意中止执行的裁定,依法不准上诉,在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执行程序暂时停止。除上述中止执行的情况外,《民事诉讼法》第234条关于中止执行的一般规定也适用于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这些情形包括: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执行是申请人的权利。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是申请人对自己权利的
    2023-06-06
    17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会中止死刑的执行?
    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如下:1、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2、犯罪分子在执行前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可能需要改判;3、罪犯正在怀孕。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死刑停止执行有什么条件死刑停止执行的条件有七种:1、被执行的人不是当执行死刑的罪犯的;2、罪犯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或者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3、罪犯正在怀孕的;4、共同犯罪的其他嫌疑人到案,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嫌疑人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5、罪犯可能还有其他犯罪的;6、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7、判决、裁定可能有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
    2023-07-07
    45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公司会终止,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在公司解散和宣告破产后,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之后公司就终止了。公司终止是指公司根据法定程序彻底结束经营活动并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的事实状态和法律结果。公司终止的法律意义是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和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消灭。《公司法》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2024-05-01
    78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无效宣告程序中止
    无效宣告程序审查中,有专利权归属纠纷的,专利复审委员会自收到专利权归属纠纷的当事人递交的书面的中止无效程序请求以及诉讼或调处受理通知书副本之日起,或者自收到有关人民法院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和要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协助执行专利权保全的公函之日起,应当中止对该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待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专利复审委员会再恢复审查。1、中止请求人要求恢复审查;2、中止审查已满一年,并且未收到中止请求人提出的、附具专利权归属纠纷尚未审结证明的延长中止请求;3、收到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取消保全措施的证明;4、保全期限届满,并且未收到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通知;5、收到人民法院或者地方知识产权局(或相应职能部门)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者调处决定书副本并且在必要时进行了专利权人变更。
    2023-04-23
    130人看过
  • 税收违法案件在哪些情况下中止执行
    新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七十条规定,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执行部门填制《税收违法案件中止执行审批表》,附有关证据材料,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中止执行:(一)被执行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尚未确定可执行财产的;(二)被执行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未终结的;(三)可执行财产被司法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致使执行暂时无法进行的。(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其他可以中止执行的。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应当及时填制《税收违法案件解除中止执行审批表》,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恢复执行。
    2023-06-07
    259人看过
  • 什么情况执行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扩展资料:执行中止一般适用于对连续执行无实质性影响的事项,如果某一事项可能使执行程序处于长期或不定期的休眠状态,则该事项应适用终结执行。在中国,因被执行人缺乏履行能力等原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时有发生,不少执行债权需要经年累月才能最终获得满足。
    2023-06-13
    316人看过
  •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提出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3、离休、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一、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购买预售商品房
    2023-04-03
    263人看过
  • 民事法律中有关中止履行的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如果后履行一方已经濒临破产,处于停产或半停产,遭受经营上或财产上的重大损失,因资金困难而不能支付相互间先期发生的债务,已经严重影响到先履行方债权的实现,均可认为属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是指将自有的财产隐匿起来或者无偿及低价将财产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抽逃资金是指在不改变工商登记的情况下将资金转移隐匿的行为。如果抽逃的资金是公司的注册资金,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抽逃出资罪,是犯罪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3、丧失商业信誉。如果一方主体丧失了商业信誉,那么交易对方理所当然地要怀疑其履约能力。如商场多次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所卖商品质量低劣,多次不履行与他人合同,不付款等情况,均可认为丧失了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这是一个概括性的条件,适用现实生活中可能发生而立法时又无法一一列举的情形,同时留给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利。一
    2023-03-06
    23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法律规定强制执行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法律规定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为:1.有生效的判决;2.判决的内容是可执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3.另一方当事人需要在二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二、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2.执行立案条件;3.案外人异议;执行案件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案外人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执行法院应当依法对案外人异议进行审查。三、强制执行程
    2023-09-19
    390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转租是合法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禁止转租
    房屋转租的法律条件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的行为。合法转租必须满足两个必要条件:法律条件1:转租必须经房屋所有人批准。转租不属于正常使用范围,必须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否则无效。法律条件二:转租的租金不应高于原租金,确实需要合理增加,增加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人。租金是房屋的收入,应由房屋所有人取得。非法转租未经房屋所有人同意转租或者寻求租金差价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在不转租的情况下,三种房屋是不允许转租的,即“承租人拖欠租金”、“承租人擅自建房”和“预租商品房”。第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方可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公房承租人不得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应当在签订转租合同前书面通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第三,房屋转租期间,原租赁合
    2023-05-07
    469人看过
  • 民事答辩状在什么情况下提出?
    一、民事答辩状在什么情况下提出?民事答辩状在两种情况下提出:(一)原告向第一审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就诉状(起诉状)提出答辩状。(二)案件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就上诉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和上诉人的上诉状以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将副本送达被告或被上诉人,被告或被上诉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状。二、民事答辩状写作要点(一)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二)提出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三、民事答辩状范文民事答辩状答辩人:名称: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委托代理人:姓名:
    2023-06-22
    6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下,享有拒绝对待给付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延期的抗辩权或一时的抗辩权,担保自己债权之实现和迫使另一方方履行合同,如果当事... 更多>

    • 什么情况下要申请工伤认定中止法律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07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二)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
    • 什么情况下会做出中止执行,终结执行裁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r(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r(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r(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r(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r(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r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简述合同不安抗辩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下可以中止履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7
      双务合同中约定先履行义务一方有权行使,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原因有:①财产显形减少。包括经营状况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②丧失商业信誉;③提供劳务或完成工作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④给付特定物的债务中,该特定物丧失;⑤其他情形。
    •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终止呢,法律有哪些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9
      公司在注销营业执照时终止,法人资格消灭。公司可以主动解散也可以被动解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散之后应当进行清算,将债权债务处理完毕之后,才能够注销公司。
    • 在什么情况下约定提取会自动终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2
      住房公积金在以下情况下约定提取会自动终止: (1)管理中心划款失败; (2)累计提取额达到可提取限额; (3)办理外部转出销户、销户提取、转入集中封存库; (4)用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的,管理中心有权终止约定提取业务。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在10元以下(含10元)时,管理中心将暂停约定提取划款,待下一个约定提取划款日再次进行划款,连续三次划款失败的,终止约定提取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