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有保险代位求偿怎么起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19 13:55:38 166 人看过

一、对方有保险代位求偿怎么起诉

下面我们详细介绍一下保险公司进行代位追偿时的一般流程:

首先,当保险事故确实发生并且符合保险合同中所列明的保险责任范畴时,方可启动此项程序。

其次,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保险公司需向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进行赔付。在此之后,保险公司有必要进行进一步调查,来确认此次保险事故的确切原因,并确认这是由于第三方所导致的,同时还需证明该第三方因其过失行为,应对被保险人承受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接下来,保险公司将会向第三方发送追偿通知书,明确告知其应在规定期限内偿还相应的赔偿金额。若双方能够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那么便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问题;

然而,若无法达成一致或者第三方拒绝赔偿,保险公司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决第三方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

最后,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法律规定,做出是否支持保险公司追偿请求的判决。若法院判定支持保险公司的追偿请求,但第三方仍然拒不履行判决,保险公司则可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判决。在第三方履行赔偿责任后,保险公司会将追回的赔偿金退还给被保险人,同时扣除已支付的赔偿金及相关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公司进行代位追偿的具体流程可能会因为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具体情形的特殊性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对方有我的私密照之前同意的可以删吗

在未经被摄者许可的情况下拍摄其照片并不必然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然而,如若该被摄者坚持请求删除相关照片,那么摄影者应当予以尊重并尽力满足此意愿。如若实施了未经过被摄者首肯便将其照片发布至网络社区或公共媒体当中的行为,不论其目的是为了牟利与否,只要当被摄者提出申诉,皆可归类为侵犯肖像权之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侵犯肖像权无疑是一种非法行为,被摄者有权要求侵权人立刻停止损害、撤回照片以及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假如侵权行为已导致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且给被摄者带来实质性的身心创伤与经济损失,侵权人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对方车辆没有保险能否代位追偿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一、对方车辆没有保险能否代位追偿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没有购买保险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可以向责任人追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二、驾照到期没换证开车发生事故,保险要赔吗实际中,驾驶证到期没有换证的情况发生交通事故,第三方保险公司又以驾照过期为由推卸赔偿责任,那么,可以先确定驾驶证到期的法律后果。实际中,驾驶证到期后将会产生以下后果:1、驾驶证过期但未超过一年时间,可以按照正常的手续办理换证业务。驾驶人可以将自己的身份证
    2023-05-18
    203人看过
  • 代位求偿对全责方怎样处理
    如果负有全责的,应当对交通事故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在进行赔偿的,可以找全责方进行索赔。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在行使时,当保险人基于不足额保险、绝对免赔率等原因未足额赔付货损时,是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全额行使其直接损失还是以保险赔偿额为限,实践中存有疑问。对此,我们从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条件来分析,代位求偿权行使应当具备: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的发生与第三者的过错行为须有因果关系,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2、保险标的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保险事故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不负有赔偿责任,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的问题;3、保险人已经给付保险金,这是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在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给付保险金前,被保险人仍具有对
    2023-06-01
    499人看过
  •  处理保险代位求偿纠纷的方法
    根据被保险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或侵权关系来确定保险代位求偿纠纷的管辖。如果被保险人与第三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解决纠纷的,经审查该仲裁条款合法有效的,同样应优先适用,保险人应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得直接提起诉讼。根据被保险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或侵权关系来确定保险代位求偿纠纷的管辖。如果被保险人与第三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解决纠纷的,经审查该仲裁条款合法有效的,同样应优先适用,保险人应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得直接提起诉讼。 【保险代位求偿纠纷处理】保险代位求偿纠纷是指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后,被保险人或者第三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损失而引起的纠纷。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可以对代位求偿的被保险人或者第三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在处理保险代位求偿纠纷时,首先需要明确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是平等的民事合同关系,被保险人享有合同权利,保险人
    2023-08-27
    182人看过
  • 对方保险不赔能代位追偿吗
    一、对方保险不赔能代位追偿吗关于代为求偿权,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若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保险公司已对被保险人进行了赔偿并认定该损失系由第三方所致,那么保险公司便具有向第三者索回其应当承担的那部分赔偿责任的权力。换言之,当对方保险公司未能履行赔偿义务时,被保险人完全有权利向其所属的保险公司提出代位求偿的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二、对方保险公司全责不赔付怎么办(一)关于协商解决:交通事故中的涉事
    2024-07-25
    74人看过
  • 保险代位求偿纠纷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一、保险代位求偿纠纷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若保险公司在三十日内未履行理赔责任且未能给予明确回复,贵方便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我国现行《保险法》相关条款规定,保险公司需最迟于三十日内在完成审查工作后向贵方发出通知。如遇保险公司作出不予理赔之决定,则应向贵方提供书面通知。自该通知送达之日起,贵方可随时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保险代为赔偿的条件保险公司在履行其交通强制保险责任负担的人身伤害损失等相关义务之后,同时依法获得了对事故负主要责任之人的代位权利追索。然而,保险公司在行使
    2024-07-20
    265人看过
  • 对被保险人来说"代位求偿权"有哪些好处?
    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历史比较短,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保险纠纷和诉讼呈上升趋势,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虽然1995年10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已逾10年,但司法实践中不少法官离对其正确适用还有很大差距,这也是保险诉讼案件中,对相同事实的保险纠纷案件,不同地区的法院有不同判法;同一地区,不同法院也有各自判法;同一法院不同法官亦有不同判法;甚至于同一法官在不同时间判法亦不相同,局面甚为尴尬!本站律师曾就同一事实的案件收集了六种不同版本的判决书.法官并非通才,遇到专业案件他们也会学习探索,然而专业资料的缺乏使他们的目光不得不停留在《保险法》和审判手册上,加上任何法律都有空白点,不可能涵盖一切,而案情又千差万别,故在运用自由裁量权时会过于任意,本站希望凝聚保险业法律专家及时总结发展中存在的各种保险法律问题,从法官律师保险专业核赔人士及公估专家的视角审视司法实践中保险诉讼的热点难点焦
    2023-06-19
    440人看过
  • 起诉保险代位追偿胜算大吗
    一、起诉保险代位追偿胜算大吗在大多数情况下,保险公司进行代位求偿成功的几率较高,但前提需满足以下几个特定条件:首先,保险事故必须是由于第三方行为所引起,并且按照相关法律或合约规定,该第三方应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次,受损的保险标的损失原因须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在此基础上,保险人才会承担起赔偿的义务。若损失发生的原因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畴,则保险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自然也无法产生代位求偿权;最后,保险人需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保险人将对第三方的赔偿请求权转移至自己手中的时间节点便是其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之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
    2024-08-03
    371人看过
  • 保险事故代位求偿原则
    保险代位求偿权即保险代位权,是指在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后,取得被保险人向造成损害的责任第三人的求偿权利;即保险人成为被保险人求偿权的受益人,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保险人的名义起诉责任第三人,要求其赔偿其已支付的保险赔偿金的权利。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构成要件是指保险代位求偿权成立所需的条件,主要包括如下:1、第三者行为致保险标的损失;2、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3、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一、代位求偿权是指什么代位求偿权也称代位追偿权,是指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可以取得在其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人享有追偿的权利。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该项损失应当由第三人负赔偿责任时,投保人既可以要求该第三人即责任人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人赔偿,如果投保人选择了后者,保险人承担了保险金赔付责任,便取得了对责任人的追偿权利
    2023-06-19
    495人看过
  • 怎么理解新保险法的代位求偿权
    一般在事故中,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的求偿权仅限于赔偿金额,超出部分仍归被保险人所有。最后,在获得保险赔款前,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优于保险公司。怎么理解保险法16条保险法第十六条,【如实告知义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2023-07-26
    280人看过
  • 车险有没有代位求偿权
    一、车险有没有代位求偿权1、车险有代位求偿权,但是享有此项权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车险代位追偿的前提条件(1)事故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2)投保了车损险;(3)事故责任明确,有第三责任方,且被保险人未放弃索赔权。2、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二、保险双方在代位求偿中的权利义务(1)保险人的权利义务保险人的权利是保险人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的义务是保险人追偿的权利应当与他的赔偿义务等价
    2023-06-16
    404人看过
  • 保险代位求偿权区别于物上代位权
    如保险标的完全损失,则物权已不存在;如发生部分损失,则损失部分无物权,尚存部分仍归属被保险人,不发生物上代位权的问题。但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考虑,在保险人依法承担了保险标的完全价值的赔偿责任后,对保险标的残余物应当已作价在保险赔款中予以扣减,否则其所有权归属保险人。因此,保险代位求偿权还应当包括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上的代位权。所谓物上代位权,是指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后,保险人自赔偿被保险人的全部损失之日起,直接取得保险标的的物权。保险物上代位权主要产生在保险委付、保险标的的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情况下。各国立法对此都作了明确规定。日本《商法典》规定:保险人支付保险标的全部保险赔偿金额后,应当代位取得被保险人对残余物的一切权利。[英国《海上保险法(1906)》也规定保险人赔付保险标的全损后,取得被保险人对其给付赔偿的保险标的剩存利益。我国《保险法》和《海商法》均对物上代位权作了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
    2023-06-21
    297人看过
  • 再保险人代位权求偿方式的争议有哪些
    有两种观点的争议:1、一种认为认为再保险人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再保险性质尚属于责任保险,就再保险人与原保险人的关系而言,再保险人为责任保险的保险人,而原保险认为被保险人。2、另一种观点认为再保险人没有代位求偿权。该观点主张基于再保险人的特殊性,再保险人代位权的行使应由原保险人为之;即原保险人以自己名义代位请求全部赔偿金额,并将追偿所得摊还给再保险人,因而再保险人没有代位求偿权。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保险代位追偿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样
    2023-07-26
    230人看过
  • 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江苏镇江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引言保险代位求偿权亦称保险代位权是指保险人依步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向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法律特别赋子财产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和义务,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不享有或承担这项权利和义务。在生活中,网购的时候我们需要运费险,上班时我们需要工伤、医疗、养老保险,商业运输时我们需要商业险。在这其中涉及的重要的法律问题:保险的代为求偿权本次案例分析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7年第1期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江苏镇江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为例,具体分析本案涉及的焦点问题。裁判要旨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
    2022-04-28
    353人看过
  • 代位追偿是去保险公司起诉吗
    一、代位追偿是去保险公司起诉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交通事故发生时,每位车主均有权首先通过自己所购买的保险来获取相应的理赔款项,并将其追偿权转让给保险公司。根据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保险人应当以自身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同时,根据法律的明文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自其实际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二、代位追偿缺对方材料为启动代位追偿程序,我们需要您提供如下相关资料供我们参考并进行后续动作:1.与诉讼相关的索赔申请书;2.授权我们申请索赔权益的机动车辆索赔权转让书;3.需明确责任方身份信息的有效身份证件;4.责任方驾驶员所持有的有效《机动车辆驾驶证》;5.责任方车辆所
    2024-07-30
    12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保险车损险代位求偿对方有权索赔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3
      一、可以申请代位追偿的情况 (一)对方拒绝或者无法赔偿损失可申请经常看到一些微面在公路上表演高难度驾驶技巧,但是这些微面当中却有相当一部分,只买了交强险。一旦出了较大事故,保险根本不够赔,司机本人也赔不起。往往碰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无辜被撞的车主就特别揪心。其实这种情况,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的。 (二)对方故意拖延赔偿损失可申请还有这么一种情况:事故判断对方全责,当时对方也蛮配合地完成了相关
    • 保险法对代位求偿有什么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19
      保险上的代位求偿权是如何规定的?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法中古老而又颇具特色的一项制度。代位求偿权制度源于罗马法,在英国的衡平法中也有代位权的规定。保险代位权,又称“权益转让”,它是指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给付了保险金后,有权把自己置于被保险人的地位,获得被保险人有关该项损失的一切权利和补偿。那么,什么情况下会发生代位求偿?请看下文
    • 代位补偿,对方全责,没有保险和可以要求代位补偿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5
      可以的你可以找你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然后保险公司取得代为求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不得以追偿不到为由拒绝
    • 对于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30
      首先,鉴于保险审判工作中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突出问题,《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16条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其次,由于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就取得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赔偿的权利,故此处的“取得代位求偿日”可以理解为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司法解释采纳的这种观点,更为符合司法实践,从我国保险经营的实际状况来看,保险理赔可能会因为鉴定、诉讼等
    • 对方不赔偿能否要求保险公司代位追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19
      对方不赔偿能要求保险公司代位追偿。因第三者的侵权行为引起财产保险事故导致保险标的损失的,被保险人可以基于侵权法律关系,请求第三者承担保险标的损失的赔偿责任,也可以基于保险合同关系,请求保险人依保险合同履行保险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