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刑事鉴定程序
1、首先由人民检察院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2、司法鉴定机构首先应明确鉴定的目的和要求,审阅案情和病情等有关材料,拟定鉴定方案。
3、对被鉴定人进行躯体的、神经系统的和精神状态的各项检查,必要时还应做心理测验、脑电图、CT扫描及其他特殊检査。
4、通常由3至5人组成的鉴定小组进行鉴定,简单案件也可由专家个人承担。最后根据检查所见,结合案情,进行分析说明,作出鉴定结论,缮写鉴定书,交付委托鉴定机关。
二、精神病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多少
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各地并不完全一样,大体上每例在1200元至2000元
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不同,收费也有区别,一般是根据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而且在鉴定之前有些鉴定机构会要求作一些检查,这些检查费用比普通的高不了多少。司法鉴定更是比常规鉴定贵一些。
三、精神病的司法鉴定内容有哪些
1、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应当进行鉴定: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自然人);
(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劳动改造的罪犯;
(6)劳动教养人员;
(7)收容审查人员;
(8)与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2、鉴定委员会根据情况可以接受被鉴定人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的要求。
3、刑事案件中,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包括:
(1)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实施危害行为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和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有无刑事责任能力。
(2)确定被鉴定人在诉讼过程中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诉讼能力。
(3)确定被鉴定人在服刑期间的精神状态以及对应当采取的法律措施的建议。
4、民事案件中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任务如下:
(1)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在进行民事活动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对其意思表达能力的影响,以及有无民事行为能力。
(2)确定被鉴定人在调解或审理阶段期间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诉讼能力。
5、确定各类案件的被害人等,在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的精神状态,以及对侵犯行为有无辨认能力或者自我防卫、保护能力。
6、确定案件中有关证人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作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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