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行为造成的离婚赔偿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1:00:53 118 人看过

1、婚外性行为引起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重婚是婚外性行为的一种。确定其精神损害赔偿额,首先,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上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才能恰当与公平。其次,如果夫妻共有财产如金钱等不足于赔偿无过错方损失或者其共有财产分割时,过错方所分得的财产如房屋等无法通过折价或抵偿的方式赔偿对方损失的,则人民法院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来确定其赔偿数额。

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精神损害赔偿系数并优先确定物质损害赔偿额,既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第10条即根据侵权人过错方承担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精神,又符合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并便于法院的执行及无过错方权利之实现,使过错方和无过错方都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功能与作用,从而对各个婚姻家庭产生制约及规范性影响。当然,如果过错方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是巨大,其所分得的共有财产无法再赔偿其损失,则另行确定其赔偿额也在情理之中。

2、危害家庭的不良行为引起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确定。

危害家庭的不良行为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因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额确定。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给无过错方在精神上的损害有精神衰弱、精神失常、精神错乱之分等。相应地,人民法院在确定其精神损害赔偿时就应根据其伤害结果与程度,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来确定无过错方所应取得的赔偿份额,如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不足于赔偿的,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确定方法另行确定。如无错方把过错方打成轻伤或重伤,其肉体上的所遭到的致害并非就能导致无过错方出现精神衰弱、精神失常、精神错乱等情形。

因此,法院在确定其精神损害赔偿额时可根据肉体上的损害程度与结果,参照精神损害的赔偿因素确定方法来确定其应得的数额。但如果两者的损害是同时发生,如无过错方被打伤重并导致精神失常的,则就应根据上述赔偿额比例的方法来确定其整个损害赔偿额。

3、侵害配偶生育权的引起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确定。

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及到此类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时,应当以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痛苦为原则。对侵权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一般不予支持;构成赔偿的,要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原则上不宜过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赔偿相关文章
  • 荆州离婚律师:离婚赔偿标准,离婚过错赔偿,离婚赔偿损失的标准
    一、重婚的,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针对重婚引起的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重婚对夫妻感情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远远大于过错方采取隐秘的方式,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损害是巨大的。因此,针对重婚造成离婚的,离婚损害赔偿多为精神损害赔偿。在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上,每个地区没有规定明确的数额,过错方的经济能力是参考的重要标准。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有配偶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表现形式不一样,一个是与他人形成了稳定的同居关系,一个是与他人成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两者对离婚家庭的损害是同样的,因此,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也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离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在离婚损害赔偿标准上与前两种不同。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如,医药费、误工费等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2023-04-13
    247人看过
  • 车祸伤残鉴定标准为三级赔偿标准
    一般车祸伤残鉴定标准为三级赔偿标准赔付内容有以下项目:一、医疗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9条规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二、误工费根据《解释》第20条规定,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按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不能举证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参照受诉法院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三、护理费《解释》第21条规定按护理人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收入参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四、交通费《解释》第22条规定根据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发生的费用实报实销。一般按照住院时间、居住地与医院的远近程度、复诊的次数相对应。五
    2023-03-16
    216人看过
  • 第三人离婚造成的精神损害,第三人能否要求赔偿?
    第三人给当事人造成实际损害的,依法要求赔偿(包括罚款损害赔偿)。例如,第三人的介入造成当事人自残、自伤、自杀等实际精神损害,损害后果明显的,可以适用侵权法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没有明显的实际损害,第三方的介入侵犯了当事人的家庭幸福权,这一主张也难以得到支持。一是责任主体难以确定,有时第三人不是主要过错方或责任人,难以确定谁侵害了谁;二是与人身权利的特殊性有关,权利人定位困难。第三人的相对人是权利人吗?或者第三人作为权利人?我不确定,尽管许多家庭因为第三方的出现而分崩离析。但严格来说,在责任追究上,追究第三人的法律责任并不容易。除非第三人介入家庭,否则已构成重婚罪或破坏军婚罪。如果只是起诉,要求第三者赔偿离婚,是不允许的。但符合条件的,仍可向过错方要求离婚损害赔偿至于离婚后的债务承担原则,一方可以赔偿另一方的连带债务,另一方可以拒绝承担。因此,离婚时双方需要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可以通过举证的方
    2023-05-07
    198人看过
  • 出轨行为是否应该纳入离婚赔偿标准?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法院将根据离婚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了解过错方的过错,过错方愿意接受调解,那么双方就有了调解的依据,法院就会进行调解。如果双方矛盾无法调和,或者一方坚持离婚,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离婚。我国法律对出轨离婚赔偿标准没有明确规定。男方出轨应如何起诉离婚男方出轨起诉离婚方法如下: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交诉讼费;3、立案庭受理案件后,由民事庭审理;4、发出传票,通知到庭参诉;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6、调解后双方维持婚姻的,撤回起诉;7、法院开庭审理。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
    2023-07-02
    140人看过
  • 2024法律中规定的离婚行为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法律中规定的离婚行为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离婚赔偿标准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离婚赔偿标准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离婚赔偿标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离婚赔偿标准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
    2023-12-01
    125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一次性支付三种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员工发生工伤后,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根据伤亡情况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员工发生工亡的情况。员工因工死亡后,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员工发生工伤的情况。员工发生工伤后,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赔偿标准2022六级一次性赔偿多少六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2.各种活动降低;3.不能胜任原工作;4.社会交往狭
    2023-07-08
    275人看过
  • 裁员违规行为的赔偿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企业裁减人员,还应当严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章规定的程序进行。企业只有具备了法定条件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减人员才是合法的,以裁减人员的方式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才是有效的。企业裁员赔偿标准如何确定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2、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023-07-07
    126人看过
  • 三期人员离职赔偿标准
    法律综合知识
    一、三期人员离职赔偿标准1、与三期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履行劳动合同的主动权掌握在员工手中;2、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3、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单位要赔偿劳动者的实际损失。《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2)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二、擅自离职赔偿标准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签
    2024-02-05
    213人看过
  • 三种特殊的行政赔偿诉讼
    一、对违法的终局行政决定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法院不予受理。在《国家赔偿法》实施前,对行政机关终局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包括行政赔偿诉讼,法院均不受理。虽然行政《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几种情况包括了行政机关终局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但这显然是针对行政终局裁决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而规定的。然而对行政机关作最终裁决的行为提起的赔偿诉讼已不属于合法性审查的范围,而且,《国家赔偿法》第5条关于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并没有排除行政机关终局裁决行为引起的行政赔偿诉讼。因此,因行政机关终局裁决行为引起的行政赔偿争议,法院应当受理。与《行政诉讼法》相比,《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扩大了,这也符合《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2款关于除前款规定外,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
    2023-06-06
    69人看过
  • 进城务工造成的车祸赔偿标准
    进城务工出交通事故车祸的赔偿这些费用: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进城务工人员是什么意思进城务工人员是指:1、本县、市境内,户籍地在乡村,进入城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常住地在城区,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劳动者;2、外县、市进入本县、市城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常住地在城区,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劳动者。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流动性强,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
    2023-08-09
    206人看过
  • 施工造成房屋开裂的赔偿标准
    一、施工造成房屋开裂的赔偿标准施工造成民用房屋开裂的赔偿是:对方应无条件负责将房屋维修直至恢复原样,并且立即停止施工,直至有避免再次加大房屋损坏的行为(或有效的施工方案)后方可施工,否则周边居民有权要求对方立即停工;造成了财产损坏的,可以连带追回赔偿的;3经多次维修后,无法恢复的,可以要求对方按市场价赔偿或实行实物补偿安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二、施工侵权的情形包括哪些1.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等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经营者就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事实,或者被侵权人对
    2023-03-27
    255人看过
  • 为了离婚赔偿,她三告前夫
    离婚之后还纠缠不清,不是为了和好,而是为了原先离婚协议中的那笔钱。今年11月,刘女士是连续第三年将前夫诉至法院了。她起诉称,2011年与赵先生协议离婚后,双方约定,赵先生同意支付经济帮助金和精神赔偿共计100万元,支付方式为每年十月底支付13万元,并约定20%的违约金。刘女士说,今年10月底后,前夫还是没有如期打款。进入诉讼程序后,赵先生像失踪了一样,既没有提交答辩状,也没有来出庭。西湖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赵先生需支付前妻13万元补偿金和1万元违约金。在审判中,法官发现刘女士竟然连续三年以相同原因起诉赵先生!查找此前两次的案卷,法官了解到,这起案子有些不一般。原来,协议离婚后,赵先生没有一次按时履行打款承诺。去年7月,刘女士第一次向西湖区法院起诉。结果,那次庭审中,赵先生向法官大倒苦水,说离婚后,前妻不间断打电话、发短信给他。短信发了足足几百条,有些还很暧昧!。不但如此,赵先生还曾收到包裹,
    2023-06-08
    108人看过
  • 动物造成的损害事故赔偿标准
    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什么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计算医疗费用,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确需结案后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上一年度医疗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
    2023-07-03
    424人看过
  • 造成离婚的小三怎么判
    法律综合知识
    一、造成离婚的小三怎么判在我国的法律制度框架内,婚姻关系的终止往往源于夫妇彼此之间感情裂痕的加深或存在其他合乎法规的缘由。对于所谓的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生活的状况并不能直接引致在法律层面的离婚事宜。离婚所应遵循的法律程序多是以夫妇双方的共同意志为基础或是由其中一方针对对方发生的重婚罪、家庭暴力行为、遗弃等法定状况而发起的诉讼请求。倘若第三者的行为构成了对原有婚姻关系进行严重破坏的具体违法行为,例如重婚、欺诈等,则可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款对其追究法律责任。在大多数情况下,仅仅是婚外恋情本身并不会直接引发法律层面的离婚裁决,而只是作为夫妇情感破裂的一种表现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请求离婚:(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
    2024-06-30
    206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的赔偿一般是指离婚损害赔偿,即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更多>

    #离婚赔偿
    相关咨询
    • 哪些行为造成建筑工地死亡一人的赔偿标准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28
      一般来说是不会坐牢的,但是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和赔偿责任。建筑工地死亡一人属于一般事故,处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不同离婚行为的离婚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23
      不同离婚行为的离婚赔偿金的标准是:离婚赔偿金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必要费用,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没有规定的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进行确定。关于不同离婚行为的离婚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婚外性行为可能构成的三种情形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12
      婚外性行为通常是与婚外情相伴产生的。婚外性行为一向被认为是比较严重的越轨行为,然而中国古代各朝对于婚外性行为的看法大相径庭,如唐代并不视婚外恋为越轨,相反更多的人将婚外恋看作一种风尚。 1、持续发生的婚外情,包括同居和重婚两种。同居,严格的说,不要求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只需要同居双方持续、稳定的生活在一起即可成立同居关系。重婚,应当以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登记为成立条件;同居并以夫妻名义生活但
    • 执行行为造成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08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行为造成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第三人损害的,该损害赔偿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风险提示: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应当注意不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
    • 离婚诉讼出轨行为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18
      离婚诉讼出轨方一般不需要赔偿。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造成离婚过错,而无过错方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而出轨不是法定过错行为,所以出轨方无需因离婚对对方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