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案件管辖:涉外婚姻案件的有关管辖权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1-01 16:22:16 197 人看过

一、涉外婚姻案件管辖:涉外婚姻案件的有关管辖权的问题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当事人可以向定居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若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当事人可以向定居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法。商。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6、双方当事人均是外国人的,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中国的,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此时我国法院一般不受理;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我国法院可以受理管辖。

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二、涉外婚姻离婚的级别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权如下: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涉外婚姻的管辖法院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5: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涉外离婚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
    1、在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如果定居国法院不予受理,可以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定居的华侨,如果定居国法院不予受理,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国内最终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中国公民一方住在国外,一方住在国内,无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的,国内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如何确定离婚案件的管辖权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
    2023-08-18
    480人看过
  • 涉外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涉外案件的管辖权的问题解决方式:1、因在中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国法院管辖。2、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被告在中国没有住所,但是合同在中国履行、签订的,可以在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民商事案件的涉外案件管辖权与国内案件管辖权的区别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有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和专属管辖。(一)一般地域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一样,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所在地为原则确定纠纷的管辖法院,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总则的有关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普通管辖没有设立专门规定,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有关规定;据此,只要被告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我国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这是属人管辖原则的体现。(二)特殊地
    2023-08-01
    421人看过
  • 涉外婚姻管辖,涉外诉讼离婚案件向哪个法院起诉合适
    涉外离婚诉讼,如何确定法院的管辖即该向何地法院起诉是当事人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根据我国法院规定,涉外离婚诉讼,一般根据下列原则确定法院管辖。(一)涉外婚姻管辖,法律有哪些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3条规定,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7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4条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5条规定,
    2023-08-11
    345人看过
  • 涉外婚姻管辖范围,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结婚证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专都有管辖权,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属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出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一、涉外离婚官司要注意什么涉外离婚官司要注意的事项: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二、涉外婚姻离婚起诉流程如外国一方当事人能够在中国参加诉讼,可以不用委托代理人,自己直接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但本人也要参加诉讼:如该外国人不能在中国参加诉讼,他应当在中国聘请委托代理人,其
    2023-03-12
    64人看过
  • 股权纠纷涉外案件的管辖权
    股权纠纷涉外案件管辖权的法律规定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告所在地,人们一般不会有歧义。而对于股权转让的合同履行地,应为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的公司注册地。因为,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特殊性在于转让行为需要向公司注册地的登记机关履行相应手续方可完成(如果是外资企业,在工商变更之前
    2023-03-02
    371人看过
  •  离婚案件管辖权问题:涉外协议与传统诉讼
    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在中国境内居住,则诉讼应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如果被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通常则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在中国境内居住,则诉讼应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如果被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通常则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 外 离 婚 案 件 管 辖 法 院 规 定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法院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外离婚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因为中级人民法院具有较高的审判水平和管辖权,能够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中级人民法院还具有更丰富的审判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更准确地判断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因此,涉外离婚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涉外离婚案件应由中
    2023-09-03
    235人看过
  • 民商事案件的涉外案件管辖权与国内案件管辖权的区别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有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和专属管辖。(一)一般地域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一样,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所在地为原则确定纠纷的管辖法院,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总则的有关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普通管辖没有设立专门规定,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有关规定;据此,只要被告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我国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这是属人管辖原则的体现。(二)特殊地域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中的特殊地域管辖,主要涉及涉外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管辖。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应按下列几种情况确定管辖法院:1.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的,由合同签订地或者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
    2023-04-25
    217人看过
  • 涉外商事案件管辖实务问题解答
    1、如何理解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理解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应当综合考察当事人住所地、登记地、主要营业地或营业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诸多因素。2、当事人的协议管辖违反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如何处理?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的规定,选择我国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院不符合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办理。有关案件已经由有关人民法院受理的,受理案件的法院应当按照级别管辖的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3、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已经在外国法院起诉后,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如何办理?答:对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涉外商事案件,一方当事人
    2023-06-06
    311人看过
  • 涉外婚姻案件需要格外注意的问题
    涉外婚姻案件的诉讼技巧涉外婚姻案件需要格外注意的问题(一)对方下落不明的送达及立案问题由于一方下落不明,导致另一方离婚障碍的现象不断增多。对于一方下落不明的,以前有法院的作法是以对方当事人地址不明确,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立案条件为由不予受理;有的法院是让当事人先行宣告另一方失踪或死亡,经过相关的法律程序后,再行受理判决。法院这样处理,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成本,而且也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时间成本。如果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要用几年的时间,才能达到解除人身关系束缚的目的,不利于时代的发展和效率。而现今,越来越多的法院采取了公告送达的方式。一般法院的具体做法为:1.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立案起诉离婚;2.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3.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向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
    2023-01-27
    374人看过
  • 涉外婚姻离婚诉讼是什么,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是怎样的
    一、涉外婚姻离婚诉讼是指什么涉外离婚诉讼是解除涉外婚姻关系而引发的诉讼。依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涉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中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对于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一方或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的离婚诉讼,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涉外离婚诉讼。二、涉外婚姻离婚诉讼如何管辖对于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案件,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内一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如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
    2023-04-17
    185人看过
  • 涉及网络管辖问题的案件
    从现有案件的裁决可以看出对网络管辖问题的意见并不完全一致。笔者仅列举国内外的四个案例看目前网络管辖的确定原则:1《大学生》杂志社诉北京京讯公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①1998年9月,原告出版了《考研胜经》一书。其后,原告发现被告所开办的首都在线网站已将该书大部分内容上网发布。故原告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被告以公司注册地、网站、服务器及经营地点均不在海淀区为由提出管辖异议。海淀法院将此案移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这是一起较简单的网络侵权管辖纠纷,被告侵权行为只涉及向网上发布或称为上传,由于本案的被告住所地及侵权行为地均不在海淀区,海淀法院将此案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2马力斯公司(Maritz,Inc.)诉网金公司(Cybergold,Inc)案②原告是密苏里州的一家公司,被告是加利福尼亚州的公司。被告在加州拥有一个网址,并在其网址上创建了一个邮递列表③,使访问该网址的
    2023-06-06
    179人看过
  • 涉外或参照涉外程序处理的离婚案件管辖
    1.夫妻双方均为留学生,他们要求在国内离婚的,应由国内原地人民法院管辖。2.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国内公民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同在华的外国人要求离婚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不在国内,应由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出国人员同国内一方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应由出国前一方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5.夫妻双方均为华侨、外籍华人,或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外籍华人,如果原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可以向原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如果他们是在外国办理的结婚登记或举行的结婚仪式,现已回国定居的,可以向被告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023-04-22
    480人看过
  • 涉外婚姻抚养费纠纷管辖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6、双方当事人均是外国人的,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中国的,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此时我国法院一般不受
    2023-02-21
    186人看过
  • 中院涉外案件管辖权解析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涉外案件地域管辖一、分类1、牵连管辖,也就是特殊的地域管辖,是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起诉的,可以由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2、协议管辖,即在涉外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当事人可以用书面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3、应诉管辖,即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的管辖不提出异议而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人民法院有管辖权。4、专属管辖,即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而发生的
    2023-07-04
    22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涉外婚姻怎样管辖离婚的案子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四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
    • 涉外婚姻管辖问题如何处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3
      涉外婚姻的管辖问题有: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当事人可以向定居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若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当事人可以向定居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依法管辖的涉外离婚案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8-05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
    • 我国对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基本规定是什么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权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我国处理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总的原则是我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采取原告就被告,被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或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但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另外又有如下一些具体规定: 一、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
    • 涉外案件的管辖权的问题怎么去解决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16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