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征收补偿不合理如何处理
房子被征收补偿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补偿款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拆迁补偿款的注意事项包括要收集拆迁发生地的相关拆迁政策,并据此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此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拆迁获得的房屋是属于私房、还是公房。
售后公房的拆迁属于私房的拆迁范围,不应适用公房拆迁的有关政策。此时的拆迁补偿款能否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关键是看售后公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一方要注意收集被拆迁房屋权属取得情况的证据。
若被拆迁的房屋是私房,需要收集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若被拆迁的是公房则要收集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证据。可以请专业律师帮忙搜集证据。
3、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一方要注意收集被拆迁房屋权属取得情况的证据。
若被拆迁的房屋是私房,需要收集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若被拆迁的是公房则要收集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证据。
4、注意收集拆迁发生地的相关拆迁政策,并据此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比如在,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一方应证明自己作为同住人在他处并无其他公房可供居住,或者虽有公房但确系居住困难。
拆迁后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补偿款,也有可能会获得安置房。不管获得的是哪种类型的补偿,都有可能会引发拆迁补偿的分配纠纷。纠纷一旦发生,对于拆迁纠纷当事人来说,可以结合实际情形,确定具体采取什么方式,确定具体采取什么方式。
三、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在高速发展的今天,我国城市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时代,同时也要面对发展背后的诸多社会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房屋拆迁导致的经济赔偿问题,具体的赔偿标准会因房屋的不同以及地域的区别而有所差距,但赔偿方式却不会因地域的变化而有所差别,具体的赔偿方式有: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来确定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三)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n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房屋征收补偿不合理,是否坚持不签订补偿协议
269人看过
-
不同性质的房屋征收如何补偿
486人看过
-
征收无证房屋是否有合理补偿?
198人看过
-
征收补偿,如何更公平合理
372人看过
-
被征收房屋补偿费纠纷怎么处理
126人看过
-
贪污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怎么处理
50人看过
-
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或者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该如何处理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7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于房屋征收决定或者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应当自知道决定做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诉讼。另外,本案的当事人王益民混淆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收费方法,行政诉讼是按件收费,且收费很低,房屋征收的行政案件,每件诉讼费用是50元。《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
-
如何中止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审理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5除法院认为需要补允诉讼材料,收集相关证据,可以中止审理的情形外,通常征收人不应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中止审理的申请,因为政府的补偿决定已经作出,应是严肃的,经得起法律审查的,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对《房屋补偿决定》合法性补充证据。如果在申请法院行政裁定中,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就征收补偿达成一致,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征收人可以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裁定申请,应该属于终止审理。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补偿应如何处理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28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全文内容,如何理解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08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
-
征收的房子征收补偿金对房屋不满意如何办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07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问题,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在评估阶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