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进口的一批货物,因涉嫌侵权暂被海关扣留,但我司认为并未侵权,请问我司可以申请查看该批货物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经海关同意,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收货人或者发货人可以查看有关货物。
问:我司发现某企业进口的货物外包装上含有我公司的商标,现想向海关申请扣货,请问如果海关扣货的话我司需要承担仓储等费用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海关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扣留侵权货物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支付有关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
问:我司想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海关要求提供担保,请问是不是一定要用担保金的方式?提供担保的方式有几种?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的实施办法》的规定,担保的方式包括担保金、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
问:我司的一个商标已在海关备案,但上个月海关通知我司该商标被撤销了,请问我司还可以将这个商标向海关备案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的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海关总署根据《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撤销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海关总署撤销备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自备案被撤销之日起1年内就被撤销备案的知识产权再次申请备案的,海关总署可以不予受理。
问:我司发现某公司进口的货物涉嫌侵犯我司的专利权,我司已向海关提出了扣货的申请,并提交了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当中含有我司的商业秘密,请问海关会保护我司的这些商业秘密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收发货人向海关提交的有关文件或者证据涉及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收发货人应当向海关书面说明。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应当保守有关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但海关应当依法公开的信息除外。
问:某公司出口的货物因涉嫌侵犯我司的知识产权被我司申请扣货,请问如果最后被认定并未侵权,我司需要赔偿货主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向海关提供不超过货物等值的担保,用于赔偿可能因申请不当给收货人、发货人造成的损失,以及支付货物由海关扣留后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知识产权权利人直接向仓储商支付仓储、保管费用的,从担保中扣除。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
问:我司发现有企业仿冒我司商标出口货物,我司已向海关提出了扣货申请,海关也受理了,但现在和对方协商谈好了处理方案,想撤回审请,请问海关是否允许?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在海关认定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为侵权货物之前,知识产权权利人撤回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的,海关应当放行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
问:请问海关总署免除知识产权备案费的规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的?已缴纳备案费的企业可以申请退款吗?如何申请?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51号自2015年11月1日(含本日)起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备案的,海关总署暂停收取备案费。已向海关总署备案费专用帐户预缴备案费,且在2015年11月1日(不含本日)之前有关预缴备案费尚未用于备案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退款。
依据前款申请退款的,应当在2016年5月1日(不含本日)前填写退款申请书并随附海关总署出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原件)邮寄到海关总署办理。退款申请书格式可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系统下载文书格式栏目下载(网址:http://202.127.48.148/),在申请书中应当注明原汇出银行缴款账号、户名和开户行。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财务司机关财务处,邮编:100730。
问:我司掌握到有企业仿冒我司商标生产产品出口,现在已经运到码头,请问我司向海关举报要求扣货是否需要交保证金?交多少?该批货物货值约50万元人民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的实施办法》申请人申请海关实施保护的,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货物价值超过人民币20万元的,提供人民币10万元的担保。
问:我司有一个商标已经在海关备案,前段时间我司扩大了该注册商标的权利范围,听说要办理变更手续,请问我司应在多长时间内办理该手续?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知识产权备案情况发生改变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自发生改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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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关保护知识产权模式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71、根据申请保护,知识产权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时,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12、13和14条的规定向海关提出保护措施,海关对侵权嫌疑货物实施拘留措施。由于海关对依申请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不进行调查,知识产权权利人需要就有关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依申请保护也被称作海关对知识产权的“被动保护”模式。2、依职权保护是指海关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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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保护?保护知识产权的方法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7企业是知识产权的主要创造者和使用者,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力量。中国的企业和企业家有义务、有责任自觉地承担起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责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增强共识,统一行动。一、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遵循国际贸易通行规则,信守企业间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同、承诺。既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也注重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与国际社会的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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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两种模式?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2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分为依申请保护和依职权保护两种模式。两种模式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海关介入的程度和权利人承担的义务有很大的差异。1、依申请保护依申请保护,是指海关对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发现的侵权嫌疑货物予以扣留的措施。依申请保护有以下特征:(1)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后可以直接向口岸海关申请扣留,不必事先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备案;(2)海关不负责对侵权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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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属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2知识产权权利人是指我国《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使用知识产权的被许可人等利害关系人不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中的“知识产权权利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备案或者向口岸海关申请采取保护措施。但是,被许可人等利害关系人可以接受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委托,以其代理人的身份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