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终止有哪些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8:21:45 153 人看过

刑事诉讼终止的情形主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相关法律狗规定了,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一、事实不清的案件证据不足是什么意思

对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能依法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才能依法按照该罪进行判决。

二、刑诉法第十六条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经济刑事案件当事人去世如何处理

经济刑事案件当事人去世,会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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