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职工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3:50:18 356 人看过

要看实际情况,如果是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女职工孕期也能被辞退;除劳动者过错外用人单位均不能解除孕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法规一贯重视对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保护,对解除怀孕女职工,有很多限制性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故女职工怀孕后,没有过错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的相应的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劳动者哺乳期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3: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怀孕女职工在协商解除合同后能恢复劳动关系吗
    女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离职前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那么女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的解除劳动关系能否撤销?经过仲裁委的裁决,不支持怀孕女职工请求撤销协商解除合同书,恢复劳动关系。接下来下文将为您一一介绍。2013年12月31日,王某与某外资企业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5年6月23日,该企业提出变更王某的工作地点,同时表示,如同意变更,直接到新工作地工作;不同意变更,则协商解除合同。王某因刚刚结婚,且家在本市,不愿意变更工作地点,于是与单位签订了协商解除合同书,约定于2015年8月31日解除劳动关系。8月8日,王某发现自己怀孕。19日,王某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单位自己怀孕的事实,要求撤销协商解除合同书,单位拒绝。后王某提起劳动仲裁,请求撤销协商解除合同书,恢复劳动关系。仲裁委审理后认为:王某与外资企业经过协商自愿签订解除合同书,是其真实意愿表示,王某应当知道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2023-06-05
    391人看过
  • 何时不能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怀孕职工享有什么权利
    一、何时不能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即使存在女职工存在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或者用人单位经营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等等法定情况的,只要女职工是在“三期”期间,用人单位均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说用人单位将“三期”女职工辞退的,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将会依法确认为无效行为。二、怀孕职工享有什么权利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的限制: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
    2023-03-15
    379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期间多次擅离职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日前,女职工孙某怀孕期间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7月11日,文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驳回了孙某要求公司撤消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孙某自2008年2月开始在文登区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今年4月,怀孕4个月的孙某经常向公司请假,并在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自行离开公司,还因工作失误给公司带来损失。6月14日,孙某又因为擅离职守使公司受到损失。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其提出批评后,孙某竟再次没有请假就擅自离职,电话无人接听。6月30日,公司以孙某连续旷工15日为由,提出解除孙某劳动合同。孙某向文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撤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恢复劳动关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后认为,孙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而由于孙某在工作中没有尽到义务,致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擅自离职的情形已属旷工。虽然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
    2023-04-22
    175人看过
  • 没有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能解聘怀孕女职工吗
    律师指点:北京市中-银律师**所广西分所的李*红律师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劳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除非公司有证据证明该员工有下列情况,否则,公司不能解聘怀孕的女职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以欺诈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似乎该公司可以以该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理由解聘该员工,但由于该公司没有在该员工上班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该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就没
    2023-06-14
    36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怀孕女职工保护
    劳动合同法怀孕女职工保护有哪些《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16条。其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并在附录中详细规定了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等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定》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规定》指出,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规定》第七条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规定》同
    2023-04-13
    245人看过
  • 违法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一、孕妇旷工怎么处理孕妇受保护不等于可以随心所欲,孕妇也应遵守《员工手册》规定,如果承担的工作不属于高劳动强度,而借请假之名从事其他活动,理应被视作旷工或违反纪律,企业可以通过仲裁或起诉的方式,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
    2023-03-24
    86人看过
  • 公司能否解除怀孕女工张某的劳动关系?
    [案情]2003年3月,女工张某进入深圳市福田区某公司任采购员,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03年6月,张某到医院作身体检查时得知自己已怀孕。事后张某将自己怀孕的事告知了公司领导。2003年7月,公司以结束试用期为由辞退张某,并不给张某任何补偿或赔偿。公司辞退张某并不予补偿或赔偿的理由是:张某工作未满6个月,还处于试用期,而根据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者(包括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并无须支付员工任何补偿或赔偿。张某不服公司的决定,经协商未果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结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张某的仲裁请求。[问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否正确?公司能否解除张某的劳动关系?[评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正确的,公司不能解除张某的劳动关系。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
    2023-06-09
    272人看过
  • 劝退怀孕女职工合法吗,是否能劝退怀孕女职工
    一、劝退怀孕女职工是否合法(一)根据《劳动法》第29条、《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内,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存在以下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身兼数职,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二、劝退怀孕女职工的补偿方法如果怀孕女职工同意单位的提议,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应该给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你的月工资。若果你的月工资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具体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
    2023-04-28
    184人看过
  • 【劳动者权利】女工怀孕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欲与女员工李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该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已经怀孕,于是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恢复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日前,上海市卢湾法院依法判决撤消该公司的解聘决定。1999年9月,李某与某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由该公司派遣其到某外资公司工作。该公司与某外资公司签有《聘用中国雇员合同》,李某与该外资公司也签有《聘用合同》。2002年12月31日,外资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李某与该国际技术合作公司,将于2003年1月31日解雇李某。1月18日,该国际技术合作公司开具《退工通知单》,并支付李某14800元经济补偿金。2003年2月18日,李某经医院检查,确诊于2002年12月13日怀孕。李某遂诉至法院,认为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不得解聘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雇员。要求该公司收回《退工通知单》,恢复双方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并表示愿退还14800元经济补偿金。法院审理后
    2023-06-09
    309人看过
  • 如何解除女工怀孕期间公司的劳动合同
    可以与孕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怀孕女员工还在试用期内,单位有证据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怀孕女员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3、怀孕女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的。4、怀孕女员工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5、怀孕女员工同时又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在用人单位提出之后,仍然不予改正的。二、哪几种情况可以辞退孕妇下列情况可以辞退孕妇: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无故辞退孕妇,有如下处理方式: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此时该类辞退用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
    2023-06-25
    316人看过
  • 怀孕女职工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是否违法
    怀孕女职工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是不是违法违法解除,女员工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怀孕女职工有何待遇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规定:(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二)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或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2023-06-02
    174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吗
    一、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吗1、不得解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否则要给予女职工双倍的经济补偿。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二、法律对女职工哺乳期的特殊保护哺乳期指女职工生产后,对未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乳的期间。这期间是法定给予女职工进行哺乳的时间,不以女职工是否以母乳给婴儿哺乳而有所异同。国家对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特殊劳动保护做了明确规定:《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
    2023-06-17
    274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赔偿怀孕的女方
    公司如果不是违法解除孕妇的劳动合同的,一般不要赔偿;但如果属于违法解除的,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来赔偿;即孕妇在公司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公司应当赔偿其二个月的工资。一、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应要怎么赔偿如果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辞退的,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赔偿员工。经济补偿标准是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在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的也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二、疫情期间辞退员工该怎么赔偿疫情期间违法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
    2023-06-22
    360人看过
  • 怀孕员工辞职后背弃劳动合同能否恢复
    本案争议的焦点很简单,即第三名女员工的劳动合同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终止首先,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只要履行了30天书面通知的义务,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将在期限届满时产生,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批准其次,《劳动合同法》第42条明确限制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雇员怀孕、分娩或哺乳,雇主不能以非过错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同时,这些员工不能因为经济裁员而被解雇。《劳动合同法》第45条还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4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长至相应情形消失为止,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非过失终止和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经济解雇外,劳动合同的终止还包括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劳动者单方辞职、,以及第39条中由于雇员的过错而由雇主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情况,上述第42条的规定不包括这三类情况。因此,如果员工与雇主协商终止雇佣关系,员工单方面辞职,或者员工
    2023-05-07
    340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孕期女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否解除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5
      【女职工三期特殊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造成劳动
    • 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怀孕的女职工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01
      不能。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如有下五种情况,就算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必须将劳动合同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才能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工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
    • 试用期内,女职工隐瞒怀孕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4
      试用期内女工隐瞒怀孕不能解除合同。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试用期内女工隐瞒怀孕违法,即使用人单位有这方面的规定也因为与法律抵触无效,因此,试用期内女工隐瞒怀孕,不构成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
    • 女职工怀孕期间属于劳动者,可否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 女职工怀孕劳动合同解除有什么条件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2
      不能。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如有下五种情况,就算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必须将劳动合同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才能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工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