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对进货检验过程实施控制,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的进货检验。
3.定义:无
4.职责
4.1采购部门负责进货产品的送检工作。
4.1.1采购人员负责下达《原材料请验单》(以下简称《请验单》);
4.1.2质检部检验员根据《请验单》负责进货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4.1.3采购部根据各部门反应的信息对供应商进行考评;
4.2仓储部门负责进货产品进行登记入库。
4.3技术部门负责提供进货产品的检验和试验依据。
4.4质检部门负责进货产品检验和试验的工作指导,并对质量问题进行仲裁。
5.工作内容
5.1原材料的分类
根据原材料对最终产品影响重要程度,将其分为关键项、重要项和一般项:
关键项:即保证安全项,指如果不满足要求,将危及人身安全并导致产品不能完成主要任务的特性。
重要项:即重要原材料,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重投诉、对产品实现有重要影响的物资。
一般项:即一般原材料,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位的批量物资,它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
由生产部汇总后编制《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
5.2进货检验判定标准
进货检验判定依据:《原材料进货检验规程》、产品图纸、技术标准等。
批次允收准则:进料检验必须以0缺陷为允收准则;其中关键项、重要项合格率100%,一般项不低于92%。
5.3检验工作程序
供方供货——〉采购员送达《验收单》——〉检验员对待检物料进行抽样检验并填写检验结果——〉交质量经理判定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
供方首次供货:
供方必须将样件、自检报告单、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注册证书复印件等交由采购部门《请验单》,质量负责人依据图纸等技术要求制定检验项目,交检验员进行检验,检验人员填写《原材料检验单》,工厂试用必须有相关人员认可。
样件检验完毕后,《样件检验单》交由采购部门,以据此做出鉴定报告,采购部门通知供方并列入《合格供货方清单》,根据供方情况制定初步供货份额。
非首次供货:
供方须待质检报告、理化实验报告单、合格证、采购员开具的《外购件检验验收单》,检验员确认后进行检验,检验后检验员将检验数据和相关资料交质量负责人批准,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4检验工作要求
5.4.
1、采购人员必须按照月采购计划和交货进度,报送《请验单》,填写器件名称、交检批数量、制造单位等内容;
5.4.
2、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产品图纸和工艺技术问题通知等要求,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测数据;
5.4.
3、检查结果报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依据产品图纸、工艺要求、加工及装配等要求,判定物料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或退货并通知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填写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签字。
5.4.
4、仓库必须确认《检验单》上的质量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5质量问题的处理
5.5.1检验员或质量负责人在接到质量信息后,立即赶到生产现场,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5.2检验员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报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每周依据检验人员的记录进行汇总,每周二向采购部提供信息以便统计供应商业绩集中考评。
5.6进货检验规定
5.6.1进货检验抽样方式:
检验样本须由检验人员在送检样本中随意抽取,不得由供方人员自行选样。
5.6.2外观检查
检验样本检查按比例进行抽检。
5.6.3原材料检验标识验证
采购部门收集供方产品合格证书等文件并存档,形成供方档案。检验人员必须对原材料的合格标识进行核实,发现标识有问题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并传递信息到采购部门核实标识情况,由采购部门确认方可进行验收,否则不必进行检验,直接退货,并按不合格品登记数量。
5.6.4外观检查
当批量在500件以下时,按5%的比例抽检,不低于5件;当批量在1500件以下时,按2-3%的比例抽检,不低于10件;当批量在1500件以上时,按1-2%的比例抽检,不低于15件。
5.6.5性能检验和试验
抽检项目应符合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检验规程》等的要求。
5.6.6检验及试验记录
5.6.6.1原材料的检验和试验要作记录。
5.6.6.2所有的进货检验和试验过程应建立检验台帐。
5.6.7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5.6.7.1对于合格件,在包装箱或工件上贴上合格证。
5.6.7.2对于不合件而又不能及时退回的在包装箱或工件用红色标示,并及时隔离或按有关规定就地销毁。
5.6.7.3对于来不及检查件在包装箱或工件上挂上待检标志并定置存放。
其它标识办法和内容详见《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5.6.8紧急放行的控制
若需紧急放行时,须有质量负责人或公司副总签字。
5.7检验项目控制点(见原材料质量标准)
5.8其他检验规定
对于本厂无法检测的项目,可以委托指定供方到第三方检测机构做检验,检验认同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
5.9入库
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做出标识,通知库管员进行验收入库。
其过程见相应仓库仓库管理制度。
5.10供应商的质量监督和考核
监督和考核内容具体内容见《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
6.相关文件
仓库管理制度
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
7.记录
原材料请验单
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
原材料检验单
合格供方清单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
加工厂货件检验标准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8进境粮食装卸、储存、加工涉及不同检验检疫部门的,各相关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协作,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及时互相通报检验检疫情况及监管信息。对于分港卸货的进境粮食,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在放行前及时相互通报检验检疫情况。需要对外方出证的,相关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充分协商一致,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对于调离进境口岸的进境粮食,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在调离前及时向指运地检验检疫部门开具进境粮食调运联系单。
-
进出口检验检疫局是什么部门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1进出口检验检疫局,正确叫法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作为政府的一个执行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简称C.I.Q,是为国家进行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部门。职责是对出入境的货物、人员、交通工具、集装箱、行李邮包携带物等进行包括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等的检查,以保障人员、动植物安全卫生和商品的质量。
-
船舶对货物表层进行检验检验的,应依法应当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6使用船舶装载进境散装粮食的,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在锚地对货物表层实施检验检疫,无重大异常质量安全情况后船舶方可进港,散装粮食应当在港口继续接受检验检疫。需直接靠泊检验检疫的,应当事先征得检验检疫部门的同意。以船舶集装箱、火车、汽车等其他方式进境粮食的,应当在检验检疫部门指定的查验场所实施检验检疫,未经检验检疫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调离。
-
仓库先进先进后检验货损失谁承担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9首先看你们之间是什么合同关系,如果不仅包括仓储关系,不包括委托发货的关系,那么导致你现在的损失,仓库应该赔偿。 如果双方仅约定了仓储关系,而先进先出是仓库保管的惯例,那么对这个惯例必须举证证明。否则,很验得到法院的支持。 不管怎样,仓库在发货时,起码应该尽到适当的注意义务,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仓库是有一定责任的。 如果和仓库协商不成,建议诉讼解决。
-
进口食品经检验检验检疫合格的, 由检验检验检验合格证明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6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合格证明,准予销售、使用。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应当逐一列明货物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生产日期(批号),没有品牌、规格的,应当标明“无”。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进口商办理退运手续。其它项目不合格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