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出资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3 18:30:11 313 人看过

1.虚假出资《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2.出资不到位《公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3.抽逃出资《公司法》第35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法》第114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0条: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

(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3)违反《公司法》第166条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或者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出资;

(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它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

(5)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续;

(6)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

(7)股东通过虚假诉讼形式,抽逃公司资产;

(8)股东以公司名义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提供借款而不索还等形式,抽逃公司资产;

(9)脱壳经营,即股东利用公司外壳进行脱壳经营(当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后,股东将原公司的主要人、物、财从公司脱离出来另外组成一个新公司,并将原公司的主要业务转入新公司,原公司完全成为一个“空壳”,新公司完全不承担原公司行为产生的责任,却实际上利用原公司的资产在运作),从事违法行为损害合法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0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债务相关文章
  • 公司债务如何承担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公司债务如何承担《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我国目前没有无限责任公司或两合公司(个人独自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虽然承担无限责任,但不能称公司),注册资本也采用实收资本制,即公司注册资本必须一次实际到位(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允许注册资金分批到位),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所负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有前提的,即只有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才承担有限责任。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
    2022-06-27
    365人看过
  • 对公司所有债务是否有权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人格否定的原则是一案一否定。否认公司人格的案件判决只对本案当事人有判决力,不适用于公司的其他诉讼。但生效判决确认的滥用事实可以作为后续案件的证据。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有哪些(1)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缴出资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2)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3)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
    2023-08-18
    300人看过
  • 公司虚假设立应由真实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基本事实:99年A银行向某市B公司借款30万元由C公司提供连带担保,期限届满后,B公司未能如期还款,于是A银行拟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向工商部门调查得知,B公司和C公司均已被吊销营业执照,B公司的股东为W和Y,C公司的股东为X和Z,于是A银行以W、Y和X、Z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Y和X在工商档案中的股东签名均不是其本人书写。B公司和C公司在设立时均在在出资不实的问题。于是在讨论案件结论时,产生了如下二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公司登记采取公示制度且具有公信力,即使该登记内容有瑕疵,为保护善意债权人的利益应判令登记的股东限期对公司清算,如不清算则承担赔偿责任,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Y和X本身不是公司股东,既没有出资,也没有参加经营活动,依法应由B公司和C公司恶意虚设股东骗取公司成立的W和Z。在B公司和C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与二公司共同对债权人的债权承担
    2023-06-15
    394人看过
  •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吗
    一、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吗1.是的,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分公司不能清偿其债务时,可以裁定其所属的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2.如果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足以清偿债务,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这一规定明确指出了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二、分公司债务的法律规定1.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且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财产,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当分公司出现经营风险时,总公司需承担全部责任。2.在实践中,针对不同情况应区别对待。(1)在小额诉讼中,如果分公司得到总公司的授权或认可,且其管理的财产足以承担民事责任,那么不需要将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2)当债权数额巨大或分公司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时,或者争议较为复杂并超出了分公司的处置权限,应当将
    2024-08-03
    139人看过
  • 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过度控制和滥用公司人格的原因是什么?公司股东应当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公司利益与股东收入不分,导致双方财务账目严重模糊(2)公司与股东资金混用,同一账户连续使用(3)公司与股东之间业务连续混乱,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和交易价格由同一控股股东控制或操纵(4)“夫妻店”公司的家族共有财产和公司财产没有区别(5)一组人中有两个品牌。一个人组成多个公司。每个公司表面上是独立的,但实际上财务、人事、资产没有区别:(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二)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
    2023-05-07
    299人看过
  • 2023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与情形
    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与情形1.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恶意逃避债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
    2023-05-08
    227人看过
  • 股东如何承担虚假出资责任?
    股东虚假出资责任是:1、行政责任,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2、刑事责任,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虚假出资罪。3、民事责任,股东的出资违约责任,对公司的侵权责任,对债权人承担责任。出资存在问题股东可能承担哪些责任?1对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即《公司法》第28条:“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经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对公司的资本填补以及对公司债务的民事连带责任。3行政处罚以及情节严重的刑事责任。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是公司股东的大忌。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登记机关在发现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后,可以对公司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法》第三十条,出资不足的补充,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
    2023-07-20
    344人看过
  • 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么
    股东原则上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加入公司需承担的股东责任有哪些通常,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法人承担,新入股的资金将会作为公司资金的一部分,因此它将拿来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股东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论是公司的原股东,还是新股东,只要向公司全额缴清出资,都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没有缴清出资的,应当承担继续缴清出资的责任。《公司法》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
    2023-08-01
    291人看过
  • 股东是否可以免责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承担
    一、股东是否可以免责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承担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公司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
    2023-08-24
    297人看过
  • 实际出资公司的股东出资未经股东决定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
    2014年3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颁布实施,企业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由原来的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注册资本没有最低限额的要求。注册资本认缴制度是指股东在公司注册时可以不实际缴纳或只实际缴纳部分认缴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缴纳,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法律责任的制度。无论是实收还是认缴,股东都必须对自己的出资承担足额到位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三)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司债权人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
    2023-08-09
    62人看过
  •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新《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新《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二、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
    2023-03-22
    162人看过
  • 公司人格被否定后,股东是否仍需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按照相关法律法则、惯例与裁判标准所载明的内容,倘若某家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普通股东任意滥用企业及其法人的独立自主性地位,以及股东对其出资义务仅有有限责任的既有属性,进而企图通过此类方式来规避企业所应承受的债务负担,导致企业债权人的权益遭受了极为严重的侵害,那么这类行为的实施者应当在法律框架内对该企业所背负的债务承担起连带性的赔偿责任。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运用公司身份认定之否定原则时,需要遵循“一次案件中仅针对一次否定”的原则。也就是说,针对某次案件所作出的负面结论,仅仅在本次事件中对当事人形成约束力,并且不能在不加任何额外论证的前提下直接应用到同一家企业的后续诉讼程序之中。然而,前述生效判决所确认为实质性滥用行为的结果,仍然可作为后继案件的有效证据加以利用。《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
    2024-08-10
    315人看过
  • 公司债务怎么写如何让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具有下列法定情形:1、在一人独资企业之中,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而股东无法证明该情况不存在的;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3、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其他情形。股权转让是否要求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股权转让公司原则上不可以要求股东承担公司债务。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但公司资不抵债的,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2023-07-28
    90人看过
  • 公司债务是否应该对股东滥用权利承担连带责任
    修改目的:大股东利用其优势地位,滥用股东权问题属于在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实践中,公司的控股股东利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恶意逃避债务或者掏空公司,不但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而且也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具体规定:本次修订在总则部分(第20条)增加了一个很重要的旨在约束股东权滥用的条款。它包含三个层面的含义:第一层含义(第一款),总括式规定,即"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利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第二层含义(第二款),目的在于保护公司或其他股东的规定,即"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层含义(第三款),目的在于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规定,即"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
    2023-04-21
    178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债务是指公司与特定债务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可能表现为多种形式,如合同、侵权、多式运输合同、加工承揽、技术咨询或服务合同等,可能涉及到金钱、物品或金钱与物品的组合。... 更多>

    #公司债务
    相关咨询
    • 其他股东能否对虚假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0
      公司其他股东需要对虚假出资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虚假出资行为,在公司设立时的其他已经足额出资的股东也要与虚假出资股东一并承担连带补足责任。 其原因是,发起人之间是基于相互的信任关系而共同从事公司设立活动的,在公司成立之前,发起人之间应属于合伙关系,合伙人应当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且要求发起人共同承担责任,有利于增强发起人的责任心,促使发起人相互监督,积极履行出资义务,有利于防范出资不实情况
    • 公司破产,股东是否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务如何承担?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6
      公司破产后,如果出现下列情况,股东还需要对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1、借款人股东出资不实,但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借款人股东应在出资不足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借款人股东抽逃公司资本,但借款人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借款人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本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3、借款人股东出资不足或者抽逃出资导致借款人实有资本低于公
    • 虚假出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责任如何承担?责任由谁承担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股东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和章程的约定向公司缴纳出资,这是股东对公司所应承担的首要的和基本的义务。各国立法一般均对股东的出资义务作了严格的规定,以维持公司资本的充实,维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如果股东未实际出资,而是采取欺骗等手段取得虚假验资证明,从而注册成公司的,则属于虚假出资的问题,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责任。就民事责任而言,具体包括对公司所负之责任、对公司其他股东所负之责任及对公
    • 股东未实缴出资是否应就公司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05
      出资不足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不少的股东有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 股东出资不实,公司“空手套白狼”,势必扰乱市场秩序。股东怠于履行出资义务,亦违背公序良俗,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包括对内民事责任,即向公司补足出资;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权利受到限制,比如只能按照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行使表决权等。还包括对外民事责任,即出资不足的股
    • 公司股东在股东会议议程中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9
      既然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顾名思义,公司股东(您和您妻子)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具体应当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出资额以外的部分不再承担责任。如果您和您妻子已经就出资额实缴或者赔偿给员工,那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您就不再需要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当然如果申请强制执行,也不会执行您和您妻子的财产,而是从公司资产入手(公司银行账户、地产、其他财产等)。以上,请知悉。您有其他疑虑,可以再行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