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的本质探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22:03:49 415 人看过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补偿属于对死者未来收入的赔偿。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如果导致受害人死亡的,其家属可以向肇事方提出民事赔偿,确定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特点是什么?

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行为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项目,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特点:

(1)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遗产表现的财产权益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及赔偿金的实际取得均发生在死亡之后。

(2)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而死亡赔偿金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

(3)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并非对死者自身的赔偿,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亡赔偿金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方案探讨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
    医疗事故死亡,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显示为医疗事故的,那么患者家属可以依法向医院索取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2、误工费;3、住院伙食补助费;4、陪护费;5、伤残生活补助费;6、残疾用具费;7、丧葬费;8、被抚养人生活费;9、交通费;10、住宿费;11、精神损害抚恤金。致人死亡的医疗事故的赔偿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死亡赔偿金;(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
    2023-07-02
    221人看过
  • 探讨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的大小关系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是一样的。伤残是分等级的,那么赔偿也是一样,一级伤残和死亡是同一个赔付标准,在同一事故中赔偿还受时间的制约,在特定时间内一般为90天,超过90天后不再赔偿,另有约定的除外,因同一事故赔偿后又死亡的,除一级伤残不再赔偿外,其余等级的还可以追偿,但要减去已赔付金额。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泉州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有哪些?(一)残疾赔偿金(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
    2023-07-07
    163人看过
  • 关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一)性质之争的历史源流死亡赔偿,从概念到性质,历来就存在争议。最早涉及这一问题的,可以上溯至20世纪60年代。1963年3月21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交通肇事是否给予受害人家属抚恤的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称“对于交通肇事致被害人死亡,是否要给予被害人家属抚恤问题,有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害人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并遗有家属需要扶养的可以给,被害人是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或儿童不给;一种意见是,只要不是被害人自己过失引起的死亡,不管被害人是否有劳动能力都应酌情给一点抚恤。我们同意后一意见。”最高人民法院于1963年4月28日以(63)法研字第42号《关于交通肇事抚恤问题的批复》同意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意见,肯定了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加害人支付的抚恤费用包括抚养(扶养)费用但不限于抚养(扶养)费用。1965年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65)法研字第15号、(65)
    2023-05-02
    243人看过
  • 浅谈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死亡赔偿金,是不法对他人的生命造成侵害之后,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一种。目前对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有较多的争议,主要是集中在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财产损害赔偿性质,是否属于死者遗产的范围,能否由死者的债权人主张等方面。笔者认为死亡赔偿金并不属于精神损害补偿性质,而是财产损害赔偿性质,但是不应作为遗产处理,而且也不能由普通债权人去主张。一、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的赔偿死亡赔偿金并不是对死者生命权侵害的救济和赔偿。一方面,因为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当自然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死亡后,其权利能力即消灭,死者不可能以权利主体资格主张死亡赔偿。另一方面是因为,生命是无价的,仅仅由加害人赔偿金钱是达不到法律对生命权保护的目的的,生命权的保护应该有公法来予以保护。二、死亡赔偿金不是精神损害赔偿金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17条和18条的规定。17条
    2023-06-08
    478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
    一、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二、交通肇事死亡赔偿金可以分期付吗原则上人身伤害案件的赔偿金都是一次性支付,如果双方都同意分期付的话,法院自然不会干预。但是如果分期付的话,赔偿款完全得以实现的可能性会大打折扣,会存在支付风险。所以说,受害人一般不愿接受分期支付。如果赔偿义务人能够以其它财产做担保的话,法院也会同意分期支付,因为如果一旦出现逾期支付赔偿款的情况,受害人可以通过执行担保物以实现债权。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的规定,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范围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
    2023-06-15
    387人看过
  • 车祸死亡赔偿标准归责问题探讨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2022车祸死亡赔偿标准2022车祸死亡赔偿标准如下: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2、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
    2023-07-03
    281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死亡赔偿金赔偿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的收入因此丧失,家庭成员在财产上蒙受了消极损失。按照损害赔偿法原理,消... 更多>

    #死亡赔偿金
    相关咨询
    •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22
      死亡赔偿,又称死亡赔偿,是指受害人因各种异常事故或者死亡的,有关责任人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一定数量的赔偿。不仅包括死者丧葬费用,还包括其亲属的精神抚恤金等各种赔偿。 死亡赔偿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继承人共同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 死亡赔偿金性质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16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补偿属于对死者未来收入的赔偿。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如果导致受害人死亡的,其家属可以向肇事方提出民事赔偿,确定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家属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8
      一,根据《继承法》及相关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是公民生前或死亡时存在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后才产生的,在公民死亡时并不现实存在,故不符合遗产的法律特征。因此将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处理在我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中找不到依据。二,死亡赔偿金是填补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损失,是对受害人家庭损失的弥补,对死者家庭利益的赔偿,不应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死亡赔
    • 死亡的性质,如何计算死亡赔偿金?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死亡赔偿金在我国的一些法律、法规中已经作出过规定,但由于不统一,致使相互之间存在不协调,既不利于对有关赔偿权利人的保护,又导致了司法实践中的混乱。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死亡赔偿金做出了新的规定,这必将产生重大影响,为此应当准确把握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
    •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认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8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指死亡赔偿金究竟是对谁的何种损害的赔偿,关系到死亡赔偿金的确定、计算、给付等。在此问题上,世界各国法律存在共识,即死亡赔偿金绝非对死者的财产损害的赔偿,而是对与受害死者有关的一些亲属的赔偿。但在立法例上有两种,即“扶养丧失说”与“继承丧失说”,本文在此对死亡赔偿金的认定的前提和性质做以做以简单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