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如果租赁的施工设备出问题了,那么建筑工程租赁设备索赔如何进行?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租赁设备出问题由谁承担责任?
租赁设备因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在工程中,设备不管是租的还是施工方的,都不能索赔!这跟甲方没关系,所以租借的机器设备损失也是承包人自己承担的。
二、出租方如何索赔
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如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所确定的方法使用。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因属于正常损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实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三、建筑工程租赁设备索赔如何进行
索赔顺序
1、提出索赔要求当出现索赔事项时,出租方以书面的索赔通知书形式,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以内,向承包方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如果超过这个期限,承包方有权拒绝出租方的索赔要求。
2、报送索赔资料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内,向承包方提出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如果超过这个期限承包方有权拒绝出租方的索赔要求。
3、出租方答复承包方在收到承包送交的索赔报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出租方逾期答复后果:出租方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28天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续索赔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出租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出租方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出租方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逾期未答复,视为该项索赔成立。
6、仲裁与诉讼在认真分析研究并与承包人的讨论后,出租方应向承包人和业主提出自己的《索赔处理决定》。出租方的《索赔处理决定》不是终局性的,对承包人都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如果出租方坚持对索赔的答复,承包人或发包人不能接受,即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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